我給這本書命名時,引起一些小爭論:

你為什麼要取這個名呢?是因為你很喜歡花嗎?

你不覺得這個名字太直白、不吸引人嗎?

有搞市場營銷的朋友直截了當跟我斷言:沒有賣點。

可是,我還是萬分執拗地認定了,就是它。

我曾經非常不喜歡一個人,這個人算是我的鄰居。

那時新婚。家裏那人的單位給分房,我跟著那人住。大院子裏,一排青磚紅瓦房,唇齒相依地緊挨著,我們住其中一間。

這個人住我們家隔壁。有女兒比我小不了幾歲,大學快畢業了。女兒骨架大,臉龐子也大,算不得好看,像他。

從前他是當兵的,據說都做到正團級了。日常行事待人,就很有點跋扈。又喜喝酒,一喝醉了就罵人。三天兩頭的,聽到他在隔壁叫罵,大嗓門撞擊著薄薄的牆體,震得牆上的石灰粉,都要掉下來。

為人也小氣、摳門。大院子裏一孩子過生日,大夥兒湊錢去買禮物,給那孩子慶生。找來找去,卻找不到他。隔一天,他回來,說是回老家了。

單位分西瓜,他第一個衝上去,在一堆瓜裏麵左挑右揀,幾乎把每一隻瓜都拿手上掂量過了,揀了兩隻最大的。

因工作需要,他時常出差。每每出差歸來,他都要罵爹罵娘一陣子,牢騷滿腹,抱怨著外麵夥食的欠缺、住宿條件的簡陋、工作的繁瑣。

他的女兒病了,百日咳嗽。咳得山也震動水也震動的。

他們家嚐試了很多治療方法,不見好。

後來,他不知從哪裏得一民間偏方,用枇杷葉煎水喝。

我們那兒沒有枇杷樹。

他去鄉下找,裝了滿滿一麻袋扛回來。

夏日午後,蟬在樹上都困了,一院子的靜悄悄。他獨坐在一圈樹蔭下,麵前一盆清水,一堆枇杷葉。他拿刷子仔細刷著每一片枇杷葉,把上麵的絨毛和塵粒刷淨。樹的濃蔭,在他身上晃動,水波一樣晃動。他的身上,發出粼粼的光。

我是從那一刻起,對他生了好感。這世上,人沒有絕對的好壞,再強硬的外表下,也有他柔軟的一麵。就像在沙礫中、殘垣上、岩縫裏,也有花開明豔。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朵花。

我隻願,全世界的花都好好地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