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覺得雙方都說得有一定道理,問道:“楊主任的意見呢?”
“楊主任說:蔣委員長不簽字,當初我是不讚成放他的。更不同意張副司令親自送他回南京。今天我也不讚成在張副司令回西安之前放陳誠等回南京。但是,如果東北軍的將領們主張先放他們,認為這樣能夠保證張副司令在三日之內回來,我也可以放棄己見。”
“東北軍新派和老派將領的意見統一了嗎?”
“沒有,爭得臉紅脖子粗!”
白山知道東北軍情況複雜,在接受中共反對內戰、一致對外的道路上,早存在著內部矛盾和鬥爭。隻因有張學良的掌握,尚能一道前進。現在他剛離開不過幾天,新舊兩派就爭吵得這麼尖銳,如果再有人從中挑撥,很容易造成分裂。白山這種內心的隱憂沒有說出,沉默會兒又問道:“代表團的意見呢?”
李浩與白山有同樣的隱憂,回答道:“代表團對這件事的具體態度,還沒有聽到傳達。地方黨指示我們,對東北軍新舊兩派要多做團結工作,對具體問題,暫且不要輕易表示態度。”
東北軍的老派將領,除五十一軍軍長兼甘肅省主席於學忠坐鎮蘭州,沒有在西安外,以王以哲、何柱國等人為首,都堅持按照張學良的來電釋放陳誠等中央軍將領,於是楊虎城最後也表示道:“如果釋放陳誠他們能保證張副司令在三日之內回西安,我也同意放他們。”並且打發自己的衛隊營長宋文梅,把孫銘久請到新城辦公室說道:“王軍長、何主任他們都認為蔣委員長已經走了,張副司令正在人家手裏摁著。咱們再扣著陳誠這些人有啥用呢?再一說,那電報究竟是用張副司令的名義發來的,咱們能夠不服從嗎?為了希望張副司令能早日回來,咱們也隻好忍著肚子疼啦?”
孫銘久來前已經聽見應德田說楊虎城跟王以哲、何柱國等會談以後改變了態度,心裏雖然還不同意釋放陳誠等人,但也隻得恭恭敬敬地說道:“副司令不在期間,我一定服從楊主任的指揮!”
於是由楊虎城和王以哲、何柱國等主持,設宴招待陳誠等中央軍將領,並且立刻送回南京。
陳誠等回到南京,張學良接著又發來電報:“刻將扣留在西安飛機場的百架轟炸機、戰鬥機,連同駕駛員、地勤人員,悉數護送回京。”楊虎城召集東北軍和十七路軍的將領爭吵一番,又捏著酸鼻子把飛機放回南京了。
張學良預言回西安的三日期限已經超過,十二月三十日晨,南京電台忽然廣播中央社消息:“張學良已交軍事委員會懲辦。”
一九三七年元旦,南京又廣播:“軍事委員會高等軍法會審,判處張學良有期徒刑十年,並褫奪公權五年,即呈國府核定。”
南京廣播電台對於公審張學良將軍的具體情況不敢報道。日本電台卻用幸災樂禍的口吻描寫了公審大會的“盛況”,說南京國民黨軍警、憲兵,沿途警戒,戰戰兢兢,如臨大敵。而張學良將軍身禦藍灰色綢袍、西裝褲,麵容仍昔,但頗現疲倦狀。出北極閣宋子文公館乘汽車到法庭,從容進入被告席。原告尚未發言,被告張學良卻爭先高舉曆年來蔣介石密令他對日本不抵抗的手諭和電報,“大放厥詞”,慷慨激昂,氣壯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