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周圍熱情的村民,哈姆林也隻能將自己的憂慮隱藏下去,笑著和大家回禮,瞎聊兩句。然後裝作如無其事的離開。麻煩呢,要離開就不能讓大家看到自己出村,但現在的自己已經是公眾人物,一舉一動都受人關注——雖然自戀了一些,自己要不引人注目的偷偷出村還是有些麻煩。好在哈姆林對村子還是比較了解的,找了個偏僻的角落,看周圍沒人注意,腳下一用力,雙手搭在了圍欄上,翻了出去。

離開了村子,哈姆林連忙往村外的林子走去。別忘了最開始的時候,哈姆林的第一個任務就是野外生存,再加上自己呆著的村子信仰的可是森林之子,即使自己沒有信仰他,但各種野外生存小技巧還是學到了不少的。“生存下去還不算困難,但是還要逃離那些不知道哪個神明的信徒的追捕,這就有些麻煩了。”抓破了腦袋的哈姆林搖搖頭,還是先往林子走進去。

然後,本以為還能夠在林子裏麵躲到任務結束、至少能夠躲上一天多的哈姆林,剛到了後半夜便感覺身後有東西跟著自己——也不知道是人還是野獸。越想越怕,哈姆林還不敢加速;隻要看過動物世界的都知道,那些捕食者發現自己的目標開始逃跑的時候,會最大程度的激發它的捕食欲望,遇到這種情況智能正麵對峙,展示自己的力量和勇氣,讓那些大家夥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但如果是追兵的話,自己這麼做隻會讓追兵發笑:總不會讓別人笑道肚子痛然後沒力氣追捕自己吧?

想到這,哈姆林心中一動,手中從背後摸出一個火把,打火機點燃後也不管會不會引燃森林,直接往身後扔了過去、火把在空中打著轉,打在了一棵樹上,將火把上用來引燃的火油打散,飛落到四處,順便也把火焰和光亮撒向了周圍。果然,在火光中,哈姆林看見好幾個人影閃爍著,似乎在躲避著這些光芒。

“跑啊!”這是哈姆林唯一的念頭,既然確認了自己身後的是追兵,且現在他們也知道自己發現了他們,現在不跑莫非等著讓他們抓自己嗎?這麼想著,哈姆林不管三七二十一,拔腿便跑。也幸虧最開始自己的野外生存經驗,不然現在別說跑,就算是走路都生怕自己一腳踩滑或者被踩空,亦或者被樹藤絆倒,必須分出心神注意道路,哪能像現在這樣大步流星的跑動?而且,跑動時哈姆林還回頭看過一眼,這些人在身後追趕的動作並不熟練,雖然速度不慢,那也是因為自身身體素質更高的緣故,並不像是長久生活在林子中的。果然,不是福倫的手下,哈姆林暗中鬆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