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生寫文章,分兩類,一是學術著述,二是文史隨筆。前者隻有零星成績,隨筆則寫了不少。我這些隨筆,常常援古證今,今古雜糅,大都貫穿著一個思路:視古今為一脈,把今古綜合來看。我看出,今古的距離實在不遠,用雅馴一點的話說,就是:“今古咫尺間”。
我自認,“今古咫尺間”可算是我的一個史觀,是我對曆史與現實之間關係的一個看法。我觀察到,古人與今人,古事與今事,其實似遠而實近,它們之間有太多的相像,有時簡直就是一個樣。今人是古人的延伸,有時也像是古人的影子。現代人,從一定意義上說,其實都是生活在曆史當中的:或是身上帶著曆史的基因和殘物,或是幹脆就延續著舊的曆史,或是在揚棄舊史的基礎上創造新史。古月照今塵,今月照古人,今古確在咫尺之間。
我形成“今古咫尺間”這個思路,與先哲的啟發大有關係,特別是因受了魯迅先生的影響。先生著文,經常援古證今,借古喻今,而且常古人、今人一並論及,有時幹脆就說“我們古今人”如何如何。我感覺,在魯迅心目中,古今的距離是非常之近的。
試看魯迅的兩段話:
試將記五代,南宋,明末的事情的,和現今的狀況一比較,就當驚心動魄於何其相似之甚,仿佛時間的流駛,獨與我們中國無關。現在的中華民國也還是五代,是宋末,是明季。(《華蓋集·忽然想到之四》)
現在官廳拷問嫌疑犯,有用辣椒煎汁灌入鼻孔去的,似乎就是唐朝遺下的方法,或則是古今英雄,所見略同。(《偽自由書·電的利弊》)
在魯迅看來,“我們古今人”相似或相同的東西實在太多了!民國就像是宋末明末,酷刑更是古今一脈相傳,真仿佛今古就在咫尺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