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兵器博覽1
槍
槍的產生和發展
據史料記載,在1259年,中國就製成了以黑火藥發射子窠的竹管突火槍,這是世界上最早的管形射擊火器。隨後,又發明了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火銑,到明代已在軍隊中大量裝備。
14世紀時歐洲也有了從槍管後端火門點火發射的火門槍。15世紀歐洲的火繩槍,從槍口裝入黑火藥和鉛丸,轉動一個杠杆,用硝酸鉀浸過的燃著的火繩頭移近火孔,即可用手點燃火藥發射。
最有名的火繩槍是16世紀20年代出現於西班牙的“穆什克特”火槍。這種火槍的口徑在23毫米以內,槍重8~10千克,彈丸重約50克,射程達250米。彈丸用木製的或鐵製的通條從槍口裝填。裝備“穆什克特”火槍的步兵稱為火槍手。由於火繩雨天容易熄滅,夜間容易暴露,這種槍在16世紀後逐漸被燧石槍所代替。
來複槍
早期的槍械部是前裝滑膛槍。1520年,德國紐倫堡的一名鐵匠戈特,為了簡化前裝手續,減少氣體泄出,使彈丸在槍膛內起緊塞作用並提高裝填速度,發明了直線式線膛槍,采用圓形鉛球彈丸。由於“膛線”一詞的英文讀音是“田田來複”,所以線膛槍也被稱作來複槍。至今,印有戈特姓名和1616年生產日期的步槍還保存在博物館內。這種帶有膛線的來複槍射擊精度大大超過了滑膛槍。
16世紀以後,膛線由直線形改為螺旋形,發射時能使長形鉛丸作旋轉運動,出膛後飛行穩定,提高了射擊精度,增加了射程。較為有名的是法國的米寧前裝式來複槍。此槍重約43千克,有4條螺旋形膛線,最大射程914米。彈丸長形,頭部蛋形,底部中空,略小於口徑,比較容易從槍口填裝,發射時火藥氣體使彈底部膨脹而嵌入膛線以發生旋轉。但由於這種線膛槍前裝很費時間,因而直到後裝槍真正得到發展以後,螺旋形膛線才被廣泛采用。
最有名的是英國帕特裏克弗格森於1776年發明的一種新式來複步槍。這種槍射程達180米,平均每分鍾可射4~6次。這比起當時每分鍾隻能發射一次,射程僅如米的一般步槍來說確是巨大進步。弗格森在槍膛內刻上螺旋形的紋路即來複線,使發射的彈頭旋轉前進,增加了子彈飛行的穩定性、射程和穿透力;又在槍上安裝了調整距離和瞄準的標尺,提高了射擊命中率。
19世紀,人們對槍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825年,法國軍官德爾文設計了一種槍管尾部帶藥室的步槍,采用球形彈丸,彈丸裝入槍管後,利用探條衝打,使彈丸變形而嵌入膛線。這種槍的射程和精度都有明顯提高。德爾文被稱為“現代步槍之父”。
1848年出現的米涅式步槍,構造比德爾文步槍更加簡化,省去了專門的藥室,彈丸也改為中空式。
從後麵裝彈的擊發槍
1800年,人們發現了雷汞,緊接著便又發明了含雷汞擊發藥的火帽。把火帽套在帶火孔的擊砧上,打擊火帽即可引燃膛內火藥,這就是擊發式槍機。隨後,1812年在法國出現了定裝式槍彈。它是將彈頭、發射藥和紙彈殼連成一體的槍彈。於是,人們開始從槍管尾部裝填槍彈。這是由一位普魯士軍械工人馮·德雷澤1835年發明的,他把自己造的槍稱為“針槍”。一勾扳機,一根長撞針便從彈藥筒的底部穿過,插入炸藥,刺在雷管,引發炸藥爆炸,將彈丸發射出去。後膛迅速裝彈使德雷澤槍成了一種優越的武器,並於1840年裝備普魯士軍隊。
擊針槍比以前的槍具有更高的射速,而且射手能以任何一種姿勢重新填子彈。可是在當時,幾乎所有的國家和極力反對後裝槍。戰爭使對後裝槍持反對意見的人改變了看法。1866年,奧地利軍隊在戰爭中遭到了後獲槍的沉重打擊,於是法國、俄國、奧地利,還有歐洲其他國家都紛紛裝備了後裝槍。
1866年,法國裝備了A·沙斯波式擊針槍,俄國則裝備了英國人卡萊式結構的擊針槍。然而,紙殼子彈沒有可靠的密閉,影響射擊精度,並使槍機結構複雜化了。因此,在19世紀70年代,擊針槍被更完善的機柄式步槍所代替,這種步槍使用定裝式金屬殼子彈和裝有彈簧擊針的活動槍機,把氣體由封起來,解決了後噴問題。
這種從後麵裝彈的武器從此才真正具有了前人無法想象的射程、準確性和發射速度,因此威力大增。從此,槍在戰爭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在1870年的色丹戰役中,曆史上最後一次大規模騎兵衝鋒,在一次群射中遭到了慘重的打擊。
首先使用金屬殼子彈的毛瑟步槍
1871年,普魯士王國姓毛瑟的兩兄弟研製成功了世界上第一支發射金屬外殼子彈的步槍,並用它來裝備軍隊。這是一種采用金屬彈殼槍彈的機柄式步槍。這種槍的口徑為11毫米,有螺旋膛線,發射定裝式槍彈,由射手操縱槍機機柄,實現開鎖、退殼、裝彈和閉鎖。這種槍可靠性好,操作簡單方便,很快顯示出它的威力來。
1881年,毛瑟步槍改進後,在槍管下方槍托裏裝上可容8發槍彈的管形彈倉,將彈倉裝滿後,可多次發射,1882年被普魯土政府用作基本的步兵武器。毛瑟又進一步改進其設計,最後發明出一種裝在槍內的5發匣式彈倉。這種槍成為德軍的製式步兵武器,並被世界備國所仿造。1886年無煙火藥首先在法國用作槍彈發射藥後,由於火藥性能提高,殘渣減少,以及金屬深孔加工技術的進步,步槍的口徑大都減小到8毫米以下,彈頭初速也進一步得到提高。1896年,毛瑟步槍也改為使用這種無煙火藥製造的槍彈,並將口徑改為792毫米。不久,很多國家都購買和裝備了這種先進的步槍。
小口徑自動步槍的發展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人們普遍認識到單兵突擊的意義已經不大了。
1958年,美軍首先開始試驗發射556毫米雷明頓槍彈的小口徑自動步槍AR15。它由美國著名槍械設計師斯通納設計,1963年定名為M16步槍並裝備部隊,開槍械小口徑化的先河。M16步槍重3l千克,有效射程為400米,彈頭命中目標後能產生翻滾,在有效射程內的殺傷威力較大。這種槍後來的改進型M16AI和M16AZ步槍,均用來裝備美軍。
許多國家也研製出多種發射小口徑槍彈的步槍。前蘇聯於1974年定型了口徑為545毫米的AK74自動槍和P11K74輕機槍。在歐洲一些國家還裝備了無托步槍。這種槍握把在彈匣前方,可保持足夠的槍管長度,槍長明顯縮短,如法國的FAMAS步槍,奧地利的施太爾通用槍和英國的SA80步槍。1980年10月,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選定556毫米作為槍械的第二標準口徑,並在各公約國軍隊中裝備這種高射速小口徑的自動步槍。
毛瑟手槍
毛瑟手槍是世界著名的手槍之一,該槍由德國人費德勒兄弟三人研製,1896年以P·P·毛瑟的名義獲得專利,首批由德國毛瑟兵工廠生產,型號定為1896年式,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自動手槍之一。該槍采用槍管短後坐式自動原理,卡鐵起落式閉鎖機構,口徑7.63毫米,槍重1.16千克,槍長288毫米,12發彈匣供彈,射擊方式采用單、連發射擊方式,有效射程在手槍射擊時為50米,在抵肩射擊時為150米。
毛瑟手槍威力大,性能可靠,使用方便,許多國家的軍隊都仿製和裝備過毛瑟手槍,因而產生了許多不同型號的變型槍,俄國在1918~1920年的內戰期間就廣泛使用了1908年式7.63毫米毛瑟自動手槍。
毛瑟手槍有連在一起的,能裝6發和10發子彈的彈倉,也有能裝20發子彈的加裝式彈倉,常見的口徑有7.63毫米與9毫米兩種,1932年式毛瑟衝鋒手槍,采用20發彈匣供彈,木製槍盒可兼做槍托,抵肩射擊以提高連發火刀密度,增大有效射程。1921年中國也開始仿造這種手槍,並在抗日戰爭與解放戰爭時期廣泛使用,中國把這種槍叫做“駁殼槍”、“盒子炮”、“自來得”、“二十響”等。
德國魯格手槍
魯格手槍是美籍德國人雨果·博查特研製的一種手槍,1893年供應歐洲市場,該槍外形笨拙,性能卻十分出色,它的口徑為7.63毫米,可卸彈匣安裝於握把這內,博查特後來到了德國,槍就在那裏投產,開始生產的手槍帶有可卸槍托。
1908年,博查特的一個助手喬治·魯格改進了博查手槍,並進行大規模生產,這就是世界聞名的1908年式魯格手槍。該槍使用9毫米帕拉貝魯姆手槍彈,全槍重0.87千克,全槍長223毫米,采用半自動射擊方式,使用8發可卸彈匣供彈,此槍從1908年到1938年在德國軍隊中服役達30年之久,口徑增加至9毫米,取消了其前身1904年式所帶的握把保險。1942年6月,該槍停產,但在軍隊中一直使用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魯格手槍有一種變型槍稱為炮兵08式、1914年式或1917年式,該槍配用長槍管,帶有弧形表尺,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期,德國人曾製造了一種容彈32發的蝸形彈鼓供彈,由於使用不便,又改用8發彈匣。魯格手槍表尺射程可達800米,這在手槍中是罕見的。
自動手槍
自動手槍是射擊中在火藥氣體的作用下,可實現再次裝彈入膛的手槍。
自動手槍分為兩種,一種是隻能打單發的半自動手槍,又稱自動裝填手槍。由於半自動手槍使用最為廣泛,習慣上也稱為自動手槍。另一種是可以打連發的全自動手槍,又稱衝鋒手槍。
自動手槍的口徑通常為743毫米,以9毫米為多見;長200~300毫米,重約1公斤,大多采用裝於握把內的彈匣供彈,容彈量通常為8發,打單發時,射速約40發/分,有效射程約50米。
自動手槍出現於19世紀末葉,由於其具有裝彈快、容彈多、射速快、威力大等特點,很快世界各國都開始使用,以此取代了轉輪手槍。有的全自動手槍在必要時可加裝肩托,用雙手握持抵肩射擊,有效射程可增加到150米,所加肩托一般由槍盒或其他附件兼做。連發射擊時火力猛、射速快,有的射速高達110發/分。
世界上最早被廣泛使用的衝鋒手槍是1932年德國製造的毛瑟衝鋒手槍。
從世界上第一支自動手槍問世到現在,已經一個多世紀了。自動手槍的出現,標誌著手槍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