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瞎叨叨(1 / 1)

其實這篇文是我初中的時候就寫了,好像還是初一的時候,二位今年都已經高三了。其實我是個很沒有毅力的人啊哈,想想本來還想一定寫不完的。

本來是想丁小雨是主角的,可是隨著年齡的增長每每回憶終極係列的劇情,卻發現。心中最喜歡的人物早就改變了,不可改變的,越寫也就越偏向雷克斯了。

其實大結局很趕,或者說是不想寫了,有些急躁了。

所有的劇情早就想好了,而文章寫了又改寫了又改,其實在手頭文字上寫到第二卷第七章就木有寫了。所以後麵的終章,雖然有構思,但是組文什麼的就很趕了,因為不太想繼續了。

嗬嗬,有夠無責任感、任性的了,那麼就到這裏吧。

為這篇我的第一個小說話說一個長長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