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邑
先秦民眾聚居地,包括城市或村鎮及其附屬田地。商代甲骨文即有“作邑”的記載,並稱都城為“大邑商”,還卜問其年成收歉;《尚書·盤庚》亦稱所遷都城為“新邑”。說明邑可指最大的城市首都並包括其附近農田。同時,甲骨文又有“土方征於我東鄙,哉二邑”,以及“廿邑”“卅邑”等語,則應是指邊區的小居民點。這種情況在西周同樣存在,文王“作邑於豐”。周公“作新大邑於東國洛”,均指興建都城;而康王封宜侯賜“邑卅又五”,厲王賜鬲從田“十又三邑”,則是指地方上的小居民點。沿襲到春秋時,便有“十室之邑”“百室之邑”“千室之邑”等說法,表明聚居地規模大小可以相差懸殊。所以,有的諸侯賞賜大臣一次能多到“二百又九十又九邑”。有的國,卿可以享有百邑,大夫享有九十邑;而另一些國,諸侯賞賜卿六邑;晉國的邑甚至擁有百乘兵力,其規模相當一位大臣的全部采地。進入戰國,“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增殖,城邑也迅速擴大增多。較大的都邑常有版築城垣環繞,傳說王都方九裏,諸侯國都方五裏或三裏不等,國內其他城邑則相應縮減規模。所謂“邑無百雉之城”,是說國都之外的城市最大的也不過城周三百丈而已,這當是春秋以前的情況。漢以後,皇後、公主所食之縣日邑,各級封爵的封國亦往往稱之為“封邑”或“國邑”。
九州製
我國古代的行政區劃起源於何時?曆代諸說紛紜。在東漢史學家班固所寫的記載西漢曆史的名著《漢書》中,有一篇專門講述西漢政區情況的《地理誌》,其中提到遠在黃帝時代,就曾“畫野分州,得百裏之國萬區”。其實這種說法完全靠不住。事實上我們很清楚,傳說中的黃帝時代,大約處於血緣關係的氏族社會中,是根本不會出現反映地緣關係的行政區劃的。之所以會出現這種說法,隻不過是因為黃帝向來被視為華夏文明的鼻祖,所以一切典章製度也都很自然地被認為是由他首創的。
如果說黃帝的“畫野分州”之舉並不可靠,或許一般的人對此不會有什麼異議,但對於下麵的一種說法,古時候大多數人卻是深信不疑的,即認為行政區劃應開始於治理洪水三過家門而不入的大禹。持這種觀點的依據是,在另一部儒家經典《尚書》中,有《禹貢》一篇,十分詳盡地描寫了大禹九州的地理範圍劃分。由於九州之說,不僅記載在儒家經典裏麵,而且又有後世許多學者的認定,因此長期以來沒有人對這種說法提出過質疑。同時,因為九州是就全國範圍內所劃分的,所以九州出現後,便一直被當成了全國的代名詞,我們大家所熟知的南宋愛國詩人陸遊《示兒》詩中的名句“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中的“九州”,便是采用的這個意思。那麼這種說法可信程度到底如何呢?在我們判斷這一說法是否可信之前,還是讓我們先來看一看《禹貢》九州究竟是怎麼說的。
從名稱上看,《禹貢》中所提到的九州有: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所包括的範圍,北到燕山山脈與渤海灣,南到秦嶺一帶,東到大海,西到隴東高原。具體的九州劃分情況是這樣的:
冀州西、南、東三麵都以黃河為界。相當於今天的山西與陝西間黃河以東、河南和山西間黃河以北及山東西部、河北東南部地區。山有壺口(在今山西吉縣西北、陝西宜川東北)、梁山(在今陝西韓城)、岐山(在今陝西岐山東北,古名天柱山);川有衡漳(今漳水)、恒(今唐河)、衛(今靈壽以下滹沱水)。這一州被認為是帝都的所在。
兗州“濟、河惟兗州”。在古濟水與古黃河之間,相當於今天的河北、河南、山東三省交界的部分。川有九河(黃河下遊分支,九表示多數,並不是實指)、氵戊水(黃河支流)、沮水(濟水支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