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導讀(1 / 1)

卡爾·馮·克勞塞維茨(1780—1831),德國軍事理論家,生於小貴族家庭,十二歲加入步兵團充任士官生,1793年普法戰爭中,曾參加圍攻美因茨城等戰鬥並升任少尉。1801年,克勞塞維茨被送進柏林軍官學校深造,因成績優異得到校長沙恩霍斯特賞識。畢業後,任奧古斯特親王的副官,公務之餘,潛心研究軍事、哲學、曆史和文學。1806年,克勞塞維茨隨親王參加奧爾施塔特會戰,後被俘,釋放歸國後力主改革普魯士軍事製度,進入總參謀部,升為少校,並擔任柏林軍官學校教官,同時為王太子(即後來的威廉四世)講授軍事課,同年與布呂爾伯爵之女瑪麗結婚。

1812年普魯士國王威廉三世與拿破侖結成同盟,克勞塞維茨反對這次結盟,於是辭去普魯士軍職,赴俄國參加反拿破侖的戰爭,任職於俄參謀部。軍旅生活中積極總結與拿破侖作戰的經驗,開始戰爭理論的研究工作。1818年,克勞塞維茨任柏林軍官學校校長,升為將軍,於此時開始《戰爭論》的撰寫工作。離開柏林軍官學校之後,克勞塞維茨分別在普魯士軍隊不同的部門任職,曾擔任第二炮兵監察部總監。1831年,克勞塞維茨因染霍亂逝世。在他死後,他的妻子整理出版了他的著作和大量手稿--《卡爾·馮·克勞塞維茨將軍遺著》,共分十卷。

《戰爭論》是其中的第一、二、三卷。克勞塞維茨總結了自己親身經曆的普法戰爭和法俄戰爭的豐富經驗,研究了130多個典型戰例,寫下了這部內容豐富的著作。

《戰爭論》論述了戰爭的方方麵麵。無論戰爭有多麼不同,其目的都是一樣的,認識了戰爭的目的,就認清了戰爭的本質,因此,克勞塞維茨給戰爭作了這樣的界定:“戰爭無非是國家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戰爭是迫使敵人服從我們意誌的一種暴力行為”。

戰爭最顯著的特點是使用暴力。“暴力用技術和科學的成果裝備自己來對付暴力。暴力所受到的國際法慣例的限製是微不足道的,這些限製與暴力同時存在,但實際上並不削弱暴力的力量。暴力,即物質暴力(因為除了國家和法的概念以外就沒有精神暴力了);它是把自己的意誌強加於敵人作為目的。為了確有把握地達到這個目的,必須使敵人無力抵抗,因此從概念上講,使敵人無力抵抗是戰爭行為的真正目標。”克勞塞維茨沒有從道義上論述戰爭,他拋棄了道德的溫情主義和道德上的虛偽,從本體論的高度對戰爭作出界定,從而赤裸裸地揭露了戰爭及其本質。

除了對戰爭本質的揭示,《戰爭論》還精心研究了戰爭中一切因素,它的一些主要觀點及精辟分析,仍然能夠對今天的戰爭理論和戰爭實踐研究有巨大的借鑒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戰爭論》可以說是為當代人撰寫的一部經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