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部分(1 / 3)

第一百一十八部分

【注釋】

(1)學士:學者、文人。

(2)維:語首助詞。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朔:初一。

(3)吳興:湖州又稱吳興,今屬浙江。

(4)牧:官名,州官稱牧,此稱文為一州之長,故稱牧。

(5)南京:宋時稱應天府為南京,在今河南商丘南。當時蘇轍任應天府判官。

(6)季子:少子。此指文與可的小兒子文務光,即蘇轍之長婿。

(7)次:止,停留。當時文與可赴湖州任時,停留於陳州。陳:陳州。今河南淮陽。

(8)匪:通非。

(9)篤實:忠厚老實。

(10)廉而不劌:指棱角銳利,但不至於傷物。

(11)柔而不屈:溫順而不能使其屈服。

(12)發:表現。

(13)風雅:風流儒雅。

(14)翰墨之工:繪畫之工巧。

(15)擬倫:比較,類比。

(16)縱橫放肆:隨意而為,不受任何規章法則的限製或拘束。

(17)晚歲好道:指文氏晚年好佛之事。

(18)耽悅:特別喜好。

(19)洗濯:清洗。塵翳:被灰塵遮掩,此處用為名詞,指塵俗。

(20)湛然:慢慢地。

(21)病革:病重。革:通亟,急。不亂:清醒,不昏亂,不糊塗。

(22)涕泗:眼淚鼻涕。

(23)絳幡:絳色的旗幡,指送喪的旗幡。素車:喪車。

(24)歸安故丘:平安地歸葬於故土。代三省祭司馬丞相文

嗚呼!元豐末命(1),震驚四方。號令所從,帷幄是望。公來自西,會哭於庭。縉紳谘嗟,複見老成(2)。太任在位,成王在左。曰予煢煢,誰恤予禍?白發蒼顏,三世之臣。不留相予,孰左右民?公出於道,民聚而呼。皆曰吾父,歸歟歸歟!公畏莫當,遄返洛師。授之宛丘,實將用之(3)。公之來思,岌然特立。身如槁木,心如金石。時當宅憂,恭默不言。一二卿士,代天斡旋。事棼(4)如絲,眾比如櫛。治亂之幾(5),間不容發。公身當之,所恃惟誠。吾民苟安,吾君則寧。以順得天,以信得人。鋤去太甚(6),複其本原。白叟黃童,織婦耕夫。庶幾休焉,日月以須(7)。公乘安輿,入見延和(8)。裕民之言,之死靡他。將享合宮,百辟鹹事。公病於家,臥不時起。明日當齋,公訃暮聞。天以雨泣,都人酸辛。禮成不賀,人識君意。龍袞蟬冠,遂以往禭(9)。公之初來,民執弓矛。逮公永歸,既耕且耰。公雖雲亡,其誌則存。國有成法,朝有正人。持而守之,有進毋隕。匪以報公,維以報君。天子聖明,神母(10)萬年。民不告勤,公誌則然。死者複生,信我此言。嗚呼哀哉!尚饗。

【注釋】

(1)元豐末命:指宗神於元豐末年駕崩。

(2)老成:年高有德的人,這裏指司馬光。

(3)公畏莫當,遄返洛師。授之宛丘,實將用之:這句話的大意是:司馬光駭怕再回朝當政,返回了洛陽,但最後,朝廷還是請他回來當政了。

(4)棼:亂。

(5)幾:危險的處境。

(6)太甚:行為太過分的人,指王安石新黨。

(7)日月以須:需要等待一些時間。

(8)延和:皇帝內宮。

(9)襚:贈送死人的衣衾。

(10)神母:這裏指臨朝太後。言科場事狀

右臣伏見尚書禮部會議科場欲複詩賦,議上未決,而左仆射司馬光上言,乞以九經取士(1),及令朝官以上,保任舉人,為經明行修之科,至今多日,二議並未施行。臣竊惟來年秋賦(2),自今以往,歲月無幾,而議不時決,傳聞四方,學者知朝廷有此異議,無所適從,不免惶惑懣亂。蓋緣詩賦,雖號小技,而比次聲律,用功不淺,至於兼治他經,誦讀講解,尤不可輕易。要之來年皆未可施行,臣欲乞先降指揮(3),明言來年科場一切如舊,但所對經義,兼取注疏及諸家議論。或出己見,不專用王氏之學,仍罷律義,令天下舉人知有定論,一意為學,以待選試。然後徐議元祐五年以後科舉格式,未為晚也。謹錄奏聞,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