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校長德性(1 / 3)

一、何謂校長德性

陶行知曾說,“校長是一個學校的靈魂”,“一學校的好壞,和校長最有關係。”(陶行知全集:第一卷[M].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473,169.)我國早期教育管理學的集大成者羅廷光也講,“校長為一校的領袖,一校成績的良窳每以校長的得人與否為權衡。”“對社會方麵,學校本是社會的中心,校長就該努力做個社會的領袖。”(羅廷光.教育行政(上冊)[M].上海:商務印書館,1945:192,198.)但是,校長能否擔當這一角色和發揮領袖作用,卻與校長德性的有無、好壞密切相關。校長德性是校長履行領導職責的基礎和前提。正因為如此,陶行知強調,“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壞,縱然你有一些學問和本領,也無甚用處。否則,沒有道德的人,學問和本領愈大,就能為非作惡愈大。”(陶行知全集:第三卷[M].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471.)羅廷光則申明,“校長如不在人格、學識、能力和事業方麵表出他的領袖資格,專為左右彌縫,或玩弄手段,以求牢籠人心,結果總是弄巧反拙,非失敗不可。校長對待學生,須篤守‘公’‘誠’二字,一切曉以大義,出以同情,遇有過愆,當率直責勉,務使改過遷善而後已。”(羅廷光.教育行政(上冊)[M].上海:商務印書館,1945:192,198.)我們雖然不能幼稚地甚至一廂情願地以為,校長德性是一劑靈丹妙藥,可以包治百病,能夠解決學校管理中的所有問題。但可以肯定,校長德性乃是校長威信的力量之源,是校長實施卓越領導的有力法寶。也正因為如此,美國州際學校領導者資格論證協會(ISLLC)將“學校管理者是通過誠信、公正的行為並以符合倫理的方式來促使所有學生成功的教育領導者”,作為校長任職的必備條件和標準之一。(厄本恩.校長論:有效學校的創新型領導[M].黃崴,譯.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2004:354.)

在倫理學中,德性一詞雖無公認的界說,但人們還是更傾向於將德性視為主體擁有的一種內在的道德品質,“德性可以定義為一種比較穩定和持久的履行道德原則和規範的個人秉性和氣質”,“也可以說就是使道德原則、義務、高尚納入到了我們的個性、本性之中,成為了一種真正穩定地屬於我自己的東西。”(何懷宏.倫理學是什麼[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149.)就德性與規範而言,“德性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看做是規範的內化。通過理性的體認、情感的認同以及自願的接受,外在的規範逐漸融合於自我的內在道德意識,後者又在道德實踐中凝聚為穩定的德性。”(楊國榮.道德係統中的德性[J].中國社會科學,2000(3).)就德性與德行而言,兩者常被視為主觀原因與客觀結果的關係,即所謂的“在心為德,施之為行”。換言之,德行乃是主體德性的外在表現,是主體做出的符合道德的行為。

校長德性,簡單地說,就是校長的德性,是倫理學中通常所說的主體德性在校長這個特殊職業上的一種特定表達。把握校長德性,應注意如下問題:

一是校長德性乃主體德性在校長職業領域中的一種延伸和發展,是嵌入了校長職業的特殊性後生成的一種職業德性。校長德性與主體德性兩者並非對立。主體德性是任何一位普通的社會人都應具有的德性,而校長也是一個人,一個普通的活生生的社會人。作為一個社會人,校長顯然沒有理由不具備和表現出一名普通社會成員所應有的種種德性。

二是校長德性具有校長個體德性與校長團體德性兩種基本形式。校長個體德性是一種個體的校長德性,是指作為一個獨立的單個主體的校長所具有的德性;校長團體德性是一種團體的校長德性,是指一定區域內的學校校長們在共同的職業生活中經較長時間努力而培植起來的一種相對鮮明的整體性倫理追求和道德精神。區分校長個體德性與校長團體德性並分別予以研究,有助於弄清校長德性的形成機理。

三是校長德性既是校長任職必備的一項潛在資格條件,又在校長職業實踐中不斷地深化。校長德性的特殊性表現在,它並不是一個預先存在的毫無生機的固化物,而是一個在現實工作中不斷拓展其內涵的充滿活力的有機體。校長德性應該也可以在校長職業生涯中得以鞏固和提升。陶行知強調的“做事即修養,修養即做事”(陶行知全集:第一卷[M].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120.),美國領導學者諾思豪斯主張的“從說真話開始,人會變得誠實;從施舍窮人開始,人會變得仁愛;從公平待人開始,人會變得公正”(諾思豪斯.領導學:理論與實踐(第二版)[M].吳榮先,譯.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2:165.),都旨在告訴我們這個道理:德性乃是在具體的日常工作實踐中成長起來的,“我們的美德來源於我們的行為,我們的行為又證明了我們的美德。”(諾思豪斯.領導學:理論與實踐(第二版)[M].吳榮先,譯.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2:165.)

二、為何探討校長德性

今天,我們探討校長德性,其根由主要在於,學校組織所擔負的道德責任和使命,要求校長應有足夠的德性。進言之,也隻有德性良好的校長才能全麵而充分發揮學校組織的道德功能。一方麵,學校既不是一個簡單傳授知識、培訓技能的場所,也不是一個隻重分數、升學的應試機構,而是一個肩負著廣泛道德責任的教育組織。在這裏,師生員工不是基於功利性考慮而臨時性地被迫組合在一起,而是為建設一個幸福美好的人生和社會而富有激情地和自覺地聯合起來;在這裏,等級、獨裁、冷漠無立足之地,而平等、民主、博愛等理念卻備受推崇和歡迎。這正如加拿大學者富蘭所倡導的,學校組織是一個道德共同體,它理應履行道德責任。“教育就是一項道德事業。因此,學校的施教及其領導也就是一種道德努力了。”富蘭強調,“開啟我們所需資源的能力的唯一鑰匙是提高對學校領導的道德使命的認識。這種經過引申的定義看似一般,卻很可能會使原先的學校領導工作更具魅力,使它在領導心目中更有意義、更值得為之一搏。”富蘭提醒人們,“隻把校長看做成就考試成績的提高者是很危險的。因為,這會使校長頭腦中學校的所作所為應該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的思想大打折扣。”(富蘭.學校領導的道德使命[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5:86,44;86.)另一方麵,德性在校長辦學治校、興學育人的過程中,在實現教育領導責任的過程中,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很難想象,一個德性缺乏的校長,他怎能實施道德領導呢?又何以引領師生去共同建設一個道德共同體呢?美國教育管理學者薩喬萬尼指出,“持久不變的責任感和成績,需要一種使人們出於道德原因而工作的領導方法。道德原因是從構成學校文化之中心的目的、價值觀和準則中湧現出來的。這個中心將人們團結在一項共同的事業中。由於這個原因,所需要的那種領導被稱為團結領導。”(薩喬萬尼.校長學:一種反思性實踐觀[M].張虹,譯.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158,159,438.)薩喬萬尼強調,“團結領導”有別於“傳統的領導”和“人力資源領導”。“傳統的領導”重視等級製度、規則,依靠官僚體製的聯動裝置強迫人們以部屬身份做出反應;“人力資源領導”重視領導風格、人際技能,並依靠心理上的聯動裝置使人們最終以自我實現者做出反應。而“團結領導”重視價值觀和信念,並且依靠道德的聯動裝置使人們作為追隨者做出反應,從而以不可抗拒的力量鼓舞人們工作。(薩喬萬尼.校長學:一種反思性實踐觀[M].張虹,譯.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158,159,438.)顯然,隻有德性豐富的校長才會具有這樣的道德權威,進而發揮引領作用。薩喬萬尼斷言,“當道德權威驅動領導實踐時,校長就同時成為領導者的領導者、思想的追隨者、價值觀的伺臣和為追隨服務的仆人。”(薩喬萬尼.校長學:一種反思性實踐觀[M].張虹,譯.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158,159,438.)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富蘭明確表示,“我們對改革學校係統的最大希望在於,道德使命應該掌握在擁有新的授權和更多資源的學校領導手中。”(薩喬萬尼.校長學:一種反思性實踐觀[M].張虹,譯.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158,159,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