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機槍彈
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製造的各種槍彈,皆為供步、馬槍(包括抬槍)使用的槍彈,在機槍出現後也同時應用於機槍,僅在寬嚴要求上有所區別,因此,統稱為步機槍彈。它是中國製造時間最長、品種最多、數量最大的彈種。
前裝槍彈
最先製造的步槍彈是前裝槍彈,用手工製造。1864年蘇州洋炮局采用機器製造的前裝槍彈。是近代槍彈工業製造的開始。以後,江南製造局,金陵製造局天津、吉林、四川、西安、蘭州、山西、神機營、山東等機器局均先後製造。
前裝槍分為滑膛與線膛兩種,用於前裝滑膛槍的彈丸為球形鉛丸,用於前裝線膛槍的為長形鉛丸。如米寧來複槍彈,彈丸長形,頭部蛋形,底部中空,略小於槍的口徑,以便裝填。發射時,借火藥燃燒氣體壓力,使底部膨脹嵌入來複線中,提高彈九初速。
前裝槍所用發射藥為黑火藥(主要為小粒黑藥)。所用銅火帽,內裝氯酸鉀與硫化銻混合之雷汞擊發藥。
在前裝槍時期槍的品種繁多,口徑不一,因而彈九火帽型製和全彈重量也不一。總的說來,一般口徑較大。如陝西機器局製造的一種前膛來複抬槍,口徑為34924毫米;小的如米寧來複槍,口徑也為178毫米。
由於前裝槍過於笨重,彈藥裝填需將黑藥和鉛丸從槍口裝入,銅火帽安放在槍尾部發火機構裝置內,手續繁雜而緩慢,以後逐漸被後裝槍及後裝槍彈所代替。但因新舊槍夾雜使用,其最後淘汰的時間約在20世紀初期。
後裝槍彈
後裝槍彈即後膛槍彈,是將彈丸、彈殼、發射藥及底火結合為一體的定裝彈。按其結構發展,又分為黑藥鉛彈和無煙藥彈。
自1867年江南製造局仿製後裝槍時起,即開始製造後裝槍彈。但最初製造的皆為黑藥鉛彈,黑藥鉛彈的彈頭為無被甲的光鉛彈頭,發射藥為黑火藥,彈殼為銅殼。
該彈主要用於老毛瑟、馬梯尼亨利、林明敦、斯乃德、快利、文且斯得、格林、哈其開斯、黎意等步槍和輪轉機槍、多管排列機槍、最初的馬克沁機槍等。先後生產黑藥鉛彈的有江南、金陵製造局及天津、廣州、四川、吉林、河南、山東等機器局。
黑藥鉛彈的構造為:鉛子用鉛錫合金製成,鉛子式樣,用於老毛瑟單響槍的,前尖後平;用於十響、十三響槍的,則係平頭,以便多裝顆數,不致碰觸冒火。與彈殼相連時,用白紙包裹,後半截插入彈殼內,避免濕氣浸入。
19世紀80年代國外無煙藥的發明和冶金技術的提高,促進了槍彈生產技術的進步。通過黑火藥與無煙藥的對比試驗,無煙藥性能明顯優於黑火藥,因此槍彈發射藥由黑火藥改為無煙藥,光鉛彈頭裝上金屬被甲,戰術性能大為提高。這種彈統稱為無煙藥槍彈,它包括了至今為止的各種用無煙藥作發射藥的步機槍彈及手槍彈、衝鋒槍彈等。此處僅限於步機槍彈。
江南製造局於1891年所製新快利槍子,是中國最早製造的無煙藥槍彈。稍後,湖北槍炮廠於1895年製造的毛瑟1888式79毫米槍彈、江南製造局於1896年所造曼利夏槍彈及1905年前後所造65毫米槍彈、廣東製造軍械總廠於1907年所造68毫米槍彈等,皆為無煙藥槍彈。在1910年前後,國內各工廠生產的步機槍彈,基本都屬於無煙藥槍彈。
無煙藥槍彈的彈頭製造,曾經曆了由光鉛彈頭改為銅被甲彈頭,再改為鋼被甲彈頭的發展過程。在品種上隨著步槍口徑的變化,曾出現79毫米、65毫米、68毫米、8毫米、762毫米、77毫米等不同的彈鍾。
清政府為改革軍製,仿照德國陸軍的編製和裝備,規定68毫米步騎槍為製式槍械。該槍和彈1907年在廣東製造軍械總廠首先仿製成功後,江南製造局也相繼仿製。至1913年1月陸軍部軍械司重新規定步馬槍口徑為79毫米,停造68毫米槍彈。
1916年軍械司又對79毫米、65毫米、68毫米三種口徑的槍和槍彈進行了比較選擇,確定68毫米槍彈“於我國人民體格尤為相宜”,主張製造。原來未製造68毫米槍彈的漢陽、四川兵工廠等,也先後進行了生產。
但終因79毫米槍彈威力大,而當時所用步馬槍和輕重機槍口徑又大多為79毫米,並可通用該彈,因此多數廠仍轉向或繼續生產79毫米槍彈。1934年兵器製式會議確定79毫米槍彈為製式彈。以後全國便以79毫米槍彈為主,兼造少量其他口徑槍彈。
79毫米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