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炸機
概述
用於對地麵、水麵目標進行轟炸的飛機。具有突擊力強、航程遠、載彈量大等特點,是航空兵實施空中突擊的主要機種。有多種分類:按執行任務範圍分為戰略轟炸機和戰術轟炸機;按載彈量分重型(10噸以上)、中型(5-10噸)和輕型(3-5噸)轟炸機;按航程分為近程(3000千米以下)、中程(3000-8000千米)和遠程(8000千米以上)轟炸機、中近程轟炸機一般裝有4-8台發動機。機上武器係統包括機載武器如各種炸彈、航彈、空地導彈、巡航導彈、魚雷、航空機關炮等。
機上的火控係統可以保證轟炸機具有全天候轟炸能力和很高的命中精度。轟炸機的電子設備包括自動駕駛儀、地形跟蹤雷達、領航設備、電子幹擾係統和全向警戒雷達等,用以保障其遠程飛行和低空突防。現代轟炸機還裝有受油設備,可進行空中加油。
發展
在飛機用於軍事後不久,人們就開始用飛機轟炸地麵目標的試驗。1911年10月,意大利和土耳其為爭奪北非利比亞的殖民利益而爆發戰爭。11月1日,意大利的加福蒂中尉駕一架“朗派樂”─“道比”單翼機向土耳其軍隊投擲了4枚重約2公斤的榴彈,雖然戰果甚微,但這是世界上第一次空中轟炸。
這期轟炸任務都是由經過改裝的偵察機來進行的。炸彈或炮彈垂直懸掛在駕駛艙兩側,待接近目標時,飛行員用手將炸彈取下向目標投去,其命中精度可想而知。1913年2月25日,俄國人伊格爾·西科爾斯基設計了世界上第一架專用轟炸機首飛成功。這架命名為“伊裏亞·穆梅茨”的轟炸機裝有8挺機槍,最多可載彈800公斤,機身內有炸彈艙,並首次采用電動投彈器、轟炸瞄準具、駕駛和領航儀表。
1914年12月,俄國用“伊裏亞·穆羅梅茨”組建了世界第一支重型轟機部隊。於1915年2月15日首次空襲波蘭境內德軍目標。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轟炸機得到迅速發展和廣泛使用。當時轟炸機的時速不到200公裏,載彈量1噸左右,多為雙翼機。
第二次世界大戰,轟炸機又有新發展,裝有4台發動機的重型轟炸機是轟炸機發展到新水平的標誌,載彈量可達8─9噸,航程為2600─7000公裏,其中尤以美國的B─29最為超群顯赫,它不僅是投向廣島、長崎兩顆原子彈的載機,投下大批燃燒彈,造成著名的東京大火,十幾萬日本平民傷亡也是B─29r“赫赫戰果”。
現代轟炸機的特點現代高亞音速轟炸機多采用大展弦比的後掠翼,以保證飛機有較高的巡航速度和升阻比。上單翼布局形式可使機翼僅從機身上部穿過,這樣,在飛機重心附近的機身內可以用來放置炸彈。炸彈艙的底部有可在空中開啟的艙門。由於炸彈布置在重心附近,空中投彈以後,重心不會有很大變化,便於保持飛機的平衡。噴氣轟炸機載油量大,除機翼內放置部分燃油外,機身內炸彈艙的前後也對稱地布置有許多油箱。飛機上裝有完善的通信導航設備、轟炸瞄準裝置和電子幹擾設備等,以保證飛機準確飛抵預定目標區域,完成轟炸任務。通常飛機上除正、副駕駛員外,還有轟炸領航員、報務員、射擊員等。為抵禦敵方截擊機的攻擊,50年代以前設計的轟炸機上普遍裝有旋轉炮塔。60年代以後,由於空空導彈的發展,炮塔自衛已失去意義。現代轟炸機多靠改善低空突防性能、采用隱身技術來提高自衛能力。
趨勢
60年代以後,各種製導武器日益完善,目標的空防能力大為提高,所以戰術轟炸的任務更多地由殲擊轟炸機來完成。自衛能力差的輕型轟炸機已不再發展。隨著殲擊轟炸機航程和載彈能力的提高,甚至中型轟炸機的任務也可由它來完成。自從出現中、遠程導彈後,戰略打擊力量的重點已轉移到導彈上來,戰略轟炸機的地位明顯下降。
70年代以後,隻有美、蘇兩國尚在繼續研製遠程超音速轟炸機,如美國的B-1和蘇聯的,都是變後掠翼飛機,裝有先進的自動導航係統、地形跟蹤係統和電子對抗設備,攻擊武器以空地導彈和巡航導彈為主,能在複雜氣象和地形條件下隱蔽地進行超低空突防,對目標進行遠距離攻擊。遠程超音速轟炸機易於分散隱蔽,不易受敵方核導彈摧毀,同時使用靈活,便於打擊機動目標,已成為彈道導彈的重要補充打擊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