霰彈槍
霰彈槍,是指無膛線並以發射霰彈為主的槍械,一般外型和大小與半自動步槍相似,但明顯分別是有較大口徑和粗大的槍管,部分型號無準星或標尺,口徑一般達到182毫米。霰彈槍舊稱為獵槍或滑膛槍,現在的有時又被稱為鳥槍。
軍用霰彈槍又稱戰鬥霰彈槍,是一種在近距離上以發射霰彈為主殺傷有生目標的單人滑膛武器。
霰彈槍作為軍用武器已經有相當長的曆史,起初槍械是無膛線的鳥銃,雖有膛線的早期前裝散裝彈藥的步槍精度較好,但每次重新裝彈都比滑膛槍慢,所以軍隊仍然是以滑膛槍為主力。
但到了18世紀後膛步槍和十九世紀定裝彈藥的出現,所以不論有無膛線對裝彈也沒有關係。滑膛槍才退出製式武器列裝,而專用來發射霰彈的霰彈槍才出現,而且隻限於用來射擊快速移動空中目標,如鳥類和定向飛行泥碟靶。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手動步槍比同期的手槍射速太慢而不太適合塹壕戰,軍隊需要一種可以手持著衝鋒或防禦陣地的槍械,其必需要能夠在極短時間內拋多個彈頭,於是霰彈槍成為了一戰的單兵常用武器之一。
當中泵動式設計的M1917便被美軍大派用場,並且因為其勝利使美國一次大戰結束後,推遲了接受湯普森衝鋒槍的計劃,而改為裝備了M12。至於同期的自動步槍因為過於笨重,多用作支援進攻或陣地防禦並用作輕機槍用途。
在近距離以彈頭計算,霰彈槍能一次射出多個彈頭,以一般作戰用的鹿彈每個有9至12個直徑7至8毫米級的彈丸,每個彈丸的能量相當於普通的手槍子彈。即使是發射率計算,當時的泵動式霰彈槍因為隻需要前後拉推動作,比使用旋轉後拉式槍機的手動步槍作戰射速仍然高很多。
但霰彈槍先天不適射擊單個目標,遠距離的精度較差,所以在一次大戰後有較多國家接受衝鋒槍,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更出現了突擊步槍並被各國廣泛采用,且火力及壓製能力都比霰彈槍為高,於是大部分國家也減小了霰彈槍的服役數量。
二次大戰後各國警隊需要可壓製武力的武器,於是霰彈槍便成為各國警察的製式裝備之一。
霰彈槍的大口徑可以用來發射各種非致命性彈藥,包括鳥彈、木棍彈、豆袋彈、催淚彈等,並能產生極大的槍口動能,亦可發射低初速極大的口徑的高能量實心彈頭,可用來破壞整道門、窗、木版或較薄的牆壁,使警員可以快速進入匪徒巢穴或劫持人質場所,因此成為特警隊甚至軍中的特種部隊重要的破門工具。
20世紀60年代,因為開發了可容易退殼和重裝的塑料和紙製霰彈殼,一些型號亦改為類似半自動步槍及左輪手槍的供彈方式,部分甚至在具有連射能力下仍保持泵動機構以適應不同彈藥,還有些使用無托結構或有可折疊或伸縮的槍托。
到80年代更推出外型與突擊步槍相似、采用可拆式彈匣的全自動霰彈槍,其後亦有新式的彈藥如集束箭形彈和鎢合金彈丸問世,大大提高了霰彈槍的精度和貫穿能力。近年的新設計是仿效傳統步槍下掛榴彈發射器方式,使到霰彈槍和突擊步槍合一。
戰術使命
軍用霰彈槍特別適合特種部隊、守備部隊、巡邏部隊、反恐怖部隊等在下列情況下使用:
近距離戰鬥
由於霰彈槍的射程在100米左右,減少了因跳彈或貫穿前一目標後傷及後麵目標的概率。所以霰彈槍特別適用於叢林戰、山區戰、城市戰及保護機場、海港等重要基地和特殊設施。
突發戰鬥
由於霰彈槍具有在近距離上火力猛、反應迅速,以及麵殺傷的能力,故在夜戰、遭遇戰及伏擊、反伏擊等戰鬥中能大顯身手。
防暴行動
發射催淚、染色彈的霰彈槍可以用來驅散聚眾鬧事的人群,抓捕犯罪分子。
結構特點
現代軍用霰彈槍外形和內部結構都非常類似於突擊步槍,全槍基本由滑膛槍管、自動機、擊發機、彈倉、瞄準裝置以及槍托、握把等組成。按裝填方式多屬於半自動霰彈槍和自動霰彈槍,供彈方式有泵動彈倉式、轉輪式、彈匣式三種。
軍用霰彈槍主要發射集束的球形彈丸。槍管內膛由彈膛、滑膛及喉縮三段組成,三段以錐度連接。
彈膛容納霰彈,滑膛為霰彈彈丸加速運動區段,在離膛口約60毫米區段,沿槍口方向適當縮小直徑的部位稱喉縮。彈丸在此受集束作用飛出槍口,以增加射擊密集度和射程。
霰彈槍滑膛部分的直徑稱口徑,目前軍用霰彈槍大多數采用12號口徑,按照國際通用標準,12號口徑實際膛徑為185毫米。
軍用霰彈槍除了具備自動、半自動射擊方式外,一般都具備泵動式射擊方式。之所以要具備泵動式結構,是由於滑膛槍的膛內壓力較低,像催淚彈或橡皮頭彈等防暴用彈藥,由於火藥氣體產生的不足而使武器不能正常使用,這時利用泵動方式將得心應手。
為了滿足機動靈活性的要求,軍用霰彈槍全槍長一般不應超過11米,全槍重量應小於45千克,有效射程60-1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