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紀錄逐局競賽過程時,通常以數字9來代表右外野手這個守備位置。

(10)內野手

內野手是棒球中的防守位置,顧名思義是指防守內野的球員,一般而言,內野手包括一壘手、二壘手、三壘手、遊擊手4個位置。廣義的內野手,則包含投手及捕手在內。

內野手最重要的防守工作,便是將打者打出的滾地球、平飛球擋在內野,不使之進入外野形成安打,並將之傳往各壘包殺掉打者或跑者。因此除一壘手之外,都必須有不錯的直線傳球能力。由於各內野手位置的特性不同,一般球隊多將擅長守備的球員放在遊擊手及二壘手,而一壘手及三壘手則安排打擊能力較好的選手。

進攻隊員

攻隊入場擊球的隊員叫擊球員。合法擊出界內球時,該擊球員應即跑壘,稱為擊跑員。擊跑員安全進入一壘後,即稱為跑壘員。

(1)擊球員

棒球競賽中,進攻方上場擔任打擊任務的球員稱為擊球員。擊球員必須手握球棒站在本壘兩旁的其中一個打擊區內,設法將防守方投手所投的球擊出,以便上壘。如能經過一壘、二壘和三壘,最終回到本壘,即可得分。擊球員若無法得分,則有可能形成出局或殘壘。

擊球員或有人稱之為打擊手,但打擊手這個說法並非正式用語。

(2)跑壘員

跑壘員,又稱作跑者,指已攻占在壘包上的攻擊球員,跑壘員於進壘時應采順時針方向觸踏一壘、二壘、三壘及本壘,才算得分。若被迫返壘,仍須依逆時針方向順序返回。

(3)擊跑員

即是球員在完成打擊之後,尚未到達一壘,也未被判出局的球員。

隊員的替補

在競賽成死球局麵時,替補隊員可以隨時上場替補,參加競賽。

(1)一般替補

①替補1名替補隊員可替補本隊“上場隊員名單”上所列任一隊員,並按被補替補隊員的擊球次序擊球。被替補隊員退出競賽後除可擔任跑壘指導員外,不得再次上場參加本場競賽;

②替補2人及以上如果有2人或2人以上的防守隊員同時替補時,教練員必須在隊員上場前將每個隊員的擊球次序向司球裁判員說明,並由司球裁判員通知記錄員備查。如果沒有說明,司球裁判員有權指定替補隊員的擊球次序。

原投手在同1局中僅限於擔任一次非投手的防守位置。

(2)跑壘員的替補

競賽時,不得由“上場隊員名單”上所列的開場隊員代替本隊其他隊員跑壘。

(3)投手的替補

①投手在交給司球裁判員的“上場隊員名單”所列投手有投球至第一個擊球員或其替補擊球員完成擊球任務的義務。除非受傷或生病司球裁判員認為不能參加競賽;

②替補替補投手要向擊球員及其替補員擊球員繼續投球,直至他們完成擊球任務後或一局完了交換攻守時方可被替補;

③錯誤若投手的替補發生錯誤,裁判員應即指出改由正確的投手投球直至完成規則規定的任務止。如錯誤的替補投手沒有更換而已向擊球員投球,則所形成的一切局麵均為合法。錯誤投手一經投出第一個球或者任一跑壘員被判出局,則該錯誤投手成為合法投手其之後進行的競賽為有效。

(3)未經裁判允許的替補

未經裁判員宣告而更換球員如有下列任一情況時,均承認為已出場競賽即視為合法替補,所進行的攻守活動均有效:

①踏觸替補投手已踏觸投手板時;

②進入替補擊球員已進入擊球區時;

③到達替補守場員已到達被替補隊員通常防守的位置並開始競賽時;

④壘位替補跑壘員已到達被替補跑壘員所在壘位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