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確定比賽時間比賽時間是製訂競賽計劃時應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比賽時間的確定,主要應考慮上一級競賽活動的日程、比賽的傳統時間、比賽地的氣象規律、各類競賽所需時間及節假日因素等。
此外,隨著運動競賽商業化的發展,對競賽安排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如在安排社會影響較大的競賽時間方麵,就應考慮到電視轉播的需要。因為這類比賽通常需要進行電視轉播,若能安排在合適的“黃金時間”進行,將有利於提高收視率,從而吸引更多的企業、廠家進行廣告宣傳,滿足商業化要求,提高競賽的經濟效益。
③確定比賽地點和承辦單位各類比賽舉辦地點的選擇,直接關係到運動競賽的效果,應當縝密考慮安排。選擇比賽地點時,應考慮場地設施與交通、接待等條件,以及舉辦地群眾的項目興趣傾向和欣賞水平。此外,還要注意優先安排該項目的重點布局地區,考慮到舉辦地的經濟承受能力。如果是為了準備參加重大比賽而組織的低一層次比賽,還應力圖使比賽地與未來重大比賽地點的環境、氣候、時差等各方麵條件相適應。
選擇比賽地點通常與確定比賽承辦單位同時進行。在確定比賽承辦單位前,需征求承辦單位的意向。目前國內各級單項競賽一般都實行計劃安排與招標相結合的方法,來確定比賽承辦單位和比賽地點,以改變過去單純指令性計劃、國家和體委包辦競賽的狀況。綜合性運動會通常采取組織申辦的方式確定承辦單位和比賽地點。
競賽招標是競賽管理中引進的一種商業性運作方式,它有兩層涵義:一方麵是運動競賽計劃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條件對競賽計劃項目發布招標公告(或通知),擇優選擇投標者;另一方麵是投標者報出相應的要價和條件,力圖通過競爭為招標者選中,以獲得競賽的承辦權。
競賽招標的程序一般包括招標、投標、開標與評標、簽訂合同等。競賽招標是我國競賽管理改革中的新事物,由於實踐時間短,經驗不足,在發揮其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暴露出某些問題。如招標過程中,對投標的積極性和經費因素注意得多,而對其是否具備承辦條件卻考慮不夠;一些省、區、市擅自將一次招標變為兩次招標,將全國性比賽放到下麵一些不具備條件的單位承辦,致使比賽質量不高;少數中標承辦競賽的單位不嚴格履行招標協議,上級主管部門也對之檢查監督不力,賽“關係標”、“人情標”現象時有發生。為了進一步完善競賽招標,今後應加強對競賽招標的計劃指導和法律監督,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建立健全體育競賽招標、投標法規,加強監督檢查,以使競賽招標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進一步科學化、規範化。
④比賽規模的控製為了提高競賽效益,應對競賽規模進行控製。控製比賽規模,應以確保完成比賽任務為前提,嚴格控製參賽資格和人數,特別要重點控製比賽工作人員的數量。此外,還要注意妥善掌握接待規格和安排比賽禮儀,力求莊重、簡樸。
(4)綜合平衡,確定方案
綜合平衡是運動競賽計劃製訂中的重要環節,是提高競賽計劃科學性的必要程序。通過綜合平衡使各種比例關係協調統一,可有效提高競賽計劃的整體性。
運動競賽計劃綜合平衡主要包括競賽規模與國家(地方)經濟及社會需求之間的協調平衡;競技體育與群眾體育競賽比例的協調平衡;競技體育各類項目競賽、重點與非重點項目競賽比例的協調平衡;成人與青少年競賽比例的協調平衡;國際、國內(各級)競賽銜接的協調平衡;競賽經費、參加人數、時間、地點等方麵的協調平衡;競賽安排的指導思想與計劃具體體現的協調平衡,以及競賽類別、形式的協調平衡等。經過綜合平衡後所確定的較為合理的競賽組織方案,也就是正式的運動競賽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