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3)

疏。機有三品不同者。不定姓人歸於佛法。智解淺深三時悟異。名曰三機。非定別三。唯對不定立三時故。

疏。由斯二聖互執有空者。問唯望不定立有三時。何有二聖互執空有 答豈言不定唯隻一人人既有多。悟亦前後。前後各以所證為是互執何失 又縱一人。執前後別。對執不同亦得稱互。

疏。解深密經說唯識者。按彼經第一雲。廣惠當知於六趣生死彼彼有情。或在四生身分生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就。廣惠此識名阿陀那。亦名阿賴耶。亦名為心。為依止故六識身轉。如依暴水而有浪生。依淨明鏡有影像起。

疏。花嚴中說唯心者。按彼經第十九頌雲。譬如工畫師。不能知自心。而由心故畫。諸法性如是。若人知心行。普造諸世間。是人則見佛。了佛真實性。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起 又大般若四百六十七雲。謂諸菩薩作是思惟。諸行如幻。唯是虛妄分別所起。一切皆是自心所變 準斯般若第二時中亦說唯識。疏依多分言第二時。

疏。製三十頌離廣略者。有雲。瑜伽等廣。二十論略。異前二論名離廣略 詳曰。未必然矣。但表得中雲離廣略。何要指斥。

疏。唯有無漏大定智悲者。問言唯定等證無文義。既但三法應無色身 答有二釋。一雲亦無有所見者。亦唯能見識之變矣。如文義等。二雲佛離戲論名等故。依本願.大悲變現色身令物睹益。故非戲論色身故有 詳曰。按佛地論.此論第十。前義為本。至文自悉。

疏。若依自識者。聽法者識名為自識 問佛無文義。有漏識變雲何言似。無所似故 答有二釋。一雲名等佛識雖無。然聽法者謂佛實說。故自心上有似文義。雖無本質所似名等。似自內心故亦無失。如言似我。向內似故。二雲似佛無漏非文義也。無所似故。文義之言相從來矣 詳曰。後義難依。本明教體。不欲唯辨漏.無漏故 有雲。七地已前有漏心位而過少故名似無漏。非約影.質名相似也 詳曰。疏意通言諸有漏心所變文.義。不唯七地。豈地前等不聽佛說。若許聽者。自識所變豈不得名似無漏耶。既得名似故前釋善 問佛若無言。林葉等喻而何以通 答據為其緣令諸有情識變法解。名我已說如手中葉。未為作緣眾生自心未起法解。名我未說如林中葉。約為增上名說.不說。

疏。成所引聲者。略有三釋。一雲十二分教。是成滿聖之所引生名成所引。二雲成滿聖者。為諸有情施設言教。又立道理之所引起名成所引。三雲成謂成實。實謂利樂所起之聲名成所引 詳曰。前二義局。第三理通。對法論雲。成所引聲謂諸聖所說 有學不可名滿聖者故。若言自分滿亦名滿。兼有學者準此可通。然亦有濫。理不明也。今為釋者。成者成就。即得異名。諸得聖人莫問有學及無學者。但利物為法所起言教名成所引。

疏。我法唯善汝唯無記者。按天親論雲。以一切善根滿足故得阿耨菩提 複有疑。若一切善法滿足得阿耨菩提。則所說法不得大菩提。何以故。以所說法無記法故 此義不然。何以故。汝法是無記。我法是記。釋汝彼小乘薩婆多也。我法天親指自大乘。記即善性。有於當果及勝自體可記別故。

疏。二識成決定者。此有二釋。一雲說者成悲決定。聽者惠決定。二雲由近善.惡二友。令能近者成於邪.正二識決定 問有說法者。依餘心起聽法不解。近惡生善。近善返惡。決定之義而安在乎 答據多分說 或為遠因。

疏。謂餘相續至差別識者。謂說法者是聽者餘。相續即身。身有二分識差別緣。能與聽者而為緣故 令餘續等。返上可知。

疏。隨墮八時者。八時之義。具如法苑 又薦福三藏和上釋雲隨墮樂欲時。何所以者。解雲。梵雲一瑟吒此雲樂欲。言頞瑟吒此雲八時。攝論梵本雲一瑟吒。明是樂欲 問二個三藏並親步祇園同覽梵典。忽焉一義解成楚.越 答二俱無失。何者觀天竺。一物名義含多。且如帝釋具有千號。前釋據曆時聲而文義起。故雲八轉.八時。後解依自慕法而教體生。乃雲隨墮樂欲 問論本若有一.頞二言。前後三藏可隨取一想乎。梵本未必無二字。如何得言隨取一耶 答何廢無性所製之論前後不同。二德所睹而本有別。亦猶此方諸述作者先後回互。其類寔繁。以此準彼斯亦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