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2 / 3)

起大運法陰男陽女

如乙醜年,乙庚之歲戊為頭,正月起戊寅,初二立春,後十五日生男,逆數至初一日立春,五三十五,五歲運逆行。如甲子年,甲己之年丙作首,正是丙寅,初一立春,後十日生女,逆數至初一日立春止,得九日三三得九,三歲運逆行。餘仿此。

子平舉要

造化先須看日主,坐官坐印衰強取。天時月令號提綱,原有原無輕重舉。露官藏殺方為福,露殺藏官是禍胎,殺官俱露將何擬,混雜去留用心機。有官怕損忌刑衝,官輕見財為福利。年上傷官最可嫌,重怕傷官不可益。傷官用財乃為福,財絕官衰禍亦然,貪合忘官榮不足,貪合忘殺為己福。堪嗟身弱並財多,更曆官鄉禍相逐。財多身弱食神來,財多生殺必為災。會合天地有刑克,更宜達士細推裁。

江湖摘錦

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印綬不可破,用之食神不可奪。若有七殺須要製,製伏太過反為凶。傷官最怕行官運,傷官尤喜見財星。印綬好殺嫌財旺,羊刃怕衝喜合迎。比肩要逢七殺製,七殺尢喜見食神。此是子平撮要法,江湖術者仔細明。

男命小運定局

乙醜一歲 丙寅二歲 丁卯三歲 戊辰四歲 己巳五歲庚午六歲 辛未七歲 壬申八歲 癸酉九歲 甲戌十歲

乙亥十一歲丙子十二歲丁醜十三歲戊寅十四歲己卯十五歲庚辰十六歲辛巳十七歲壬午十八歲癸未十九歲甲申二十歲

乙酉廿一歲丙戌廿二歲丁亥廿三歲戊子廿四歲己醜廿五歲庚寅廿六歲辛卯廿七歲壬辰廿八歲癸巳廿九歲甲午三十歲

乙未三一歲丙申三二歲丁酉三三歲戊戌三四歲己亥三五歲庚子三六歲辛醜三七歲壬辰三八歲癸卯三九歲甲辰四十歲

乙巳四一歲丙午四二歲丁未四三歲戊申四四歲己酉四五歲庚戌四六歲辛亥四七歲壬子四八歲癸醜四九歲

此法陽命甲子時生,則行乙醜,二歲丙寅,陰則癸亥,周而複始。

女命小運定局

乙醜一歲 丙寅二歲 丁卯三歲 戊辰四歲 己巳五歲庚午六歲 辛未七歲 壬申八歲 癸酉九歲 甲戌十歲

乙亥十一歲丙子十二歲丁醜十三歲戊寅十四歲己卯十五歲庚辰十六歲辛巳十七歲壬午十八歲癸未十九歲甲申二十歲

乙酉廿一歲丙戌廿二歲丁亥廿三歲戊子廿四歲己醜廿五歲庚寅廿六歲辛卯廿七歲壬辰廿八歲癸巳廿九歲甲午三十歲

乙未三一歲丙申三二歲丁酉三三歲戊戌三四歲己亥三五歲庚子三六歲辛醜三七歲壬辰三八歲癸卯三九歲甲辰四十歲

乙巳四一歲丙午四二歲丁未四三歲戊申四四歲己酉四五歲庚戌四六歲辛亥四七歲壬子四八歲癸醜四九歲

此法陰命甲子時生,則行乙醜,二歲丙寅,陽則癸亥,周而複始。

陽順陰逆生旺死絕圖

壬 生 庚 甲

絕病

癸 巳 乙

胎敗

丁丙

己戊

旺 死 辛 祿 壬 敗 庚 甲

胎死

癸 午 乙

絕生

丁丙

己戊祿 病 辛 旺 壬 冠 庚 甲

養墓

癸 未 乙

墓養

丁丙

己戊

冠 衰 辛 衰 壬 祿 庚 甲

生絕

癸 申 乙

死胎

丁丙

己戊

敗 旺 辛 病

壬 養 庚 甲

墓衰

癸 辰 乙

養敗

丁丙

己戊

衰 墓 辛 冠 生 論

旺 陽

死 順

絕 陽

圖 逆

壬 旺 庚 甲

敗胎

癸 酉 乙

病絕

丁丙

己戊

生 祿 辛 死

壬 胎 庚 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