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才易簡例約第一
六壬,象學也。運式以占,象亦夥矣。一日十二時,課亦十二而止。十二課內,象則萬千,若但以課體求之,則萬千之象,無從出現,而五行之用,反為所拘矣。是故三才易簡之法,不可不急講也。
蓋日辰之象,為兩儀,貴賤尊卑,由此而定。四課之體為四象,剛柔內外,從此而分。三傳之象,為三才,初中末伏,從茲而備。然兩儀之成四象也,實乃三才之具體;三傳之三才也,實即兩儀之化身;是則所謂課體,而萬類各有三才之用矣。
如占婦女,則責天後為類,天後婦女之象也。即令式中無天後,亦當視天後之所乘臨。乘即天後所乘之神也。臨即乘神所臨之宮也。後所乘神,即為初傳,初之陰神即為中傳,中再傳之神,即為末傳,是即所謂類神之三傳。始終情形,皆在於此。按此而求,盡堪取象,所以不必全拘課體而斷吉凶。
蓋凡末有所主,而概占大象,則吉凶情形,專在課體。若既有所主而占,則事各有類,類各有象,即類以定三傳,即三傳以言休咎,情形自露,不必徒求課體,即所謂易簡也。
凡占貴人,則視天乙之三傳,而謁貴幹求者,亦同責焉。
占夢寐、怪異、憂疑、驚恐則視騰蛇之三傳,而爐灶之具,亦俱責矣。
占文字、口舌,則視朱雀之三傳,而飛禽、書信、詞訟之屬,亦並責焉。
占子孫、交易、婚姻、媒保則視六合之三傳,而小兒、竹木器具、舟車、門戶、床榻、盒桶等物,亦並責焉。
占勾連、鬥訟則視勾陳之三傳,而軍旅、墓田、捕役、差人之類,亦皆責焉。
占賢良、財帛、及書吏則視青龍之三傳,而擇婿、求文職功名,亦同責焉。
占小人、奴仆、僧道則視天空之三傳,而上書、通啟、虛誕、詐偽之屬,亦俱責焉。
占疾病、道路則視白虎之三傳,而出師、征討、死喪之事,亦並責焉。
占尊長、財帛則視太常之三傳,而米麥、布帛、衣裳、絲絮、藥食、武途功名,亦並責焉。
占盜賊、逃亡、走失、乞丐則視元武之三傳,而行兵、行人、水利、溝渠等事,亦以責焉。
占外戚、私慝、婢妾、婆媽、老婦、尼姑則視太陰之三傳,而陰私、囑托、金銀錢、石磁器等,亦同責焉。
占婦女,則視天後之三傳,而擇婦、望恩澤、封誥、赦書者,並皆責焉。蓋類神所乘之神,雖各有三傳可責,然須與日辰行年與製類者,尚可從吉言也。若日年落空,百事無成。惟類自作空,不以空論。
然神與將又有變通之法,將即神,神即將。如占貴人尊長,本當專視責天乙,若或課傳無天局,而大吉出現,則視大吉之三傳以斷吉凶。不必更求天乙矣。如占財帛本應專責青龍,如或無青龍,而功曹出現,則視功曹之乘臨,以及三傳,不必更求青龍矣。或式中無青龍,而太常出現,則視太常之三傳以定休咎,不必更求青龍功曹矣。是即所謂變通也。
類神三傳變通法引證第二
八月丁巳日辰將酉時占婦女事。
子 醜 寅 卯 常 蛇 陰 六 財 酉 陰
亥 辰 未 子 酉 寅 子 辰 龍
戌 巳 子 巳 寅 丁 官 亥 貴
酉 申 未 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