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提綱例約(1 / 3)

壬之有綱,猶裘之有領;振裘者必挈其領,言壬者當提其綱。維綱雲何?曰四課也,用神也,三傳也,天官也,八煞也,如斯而已。雖然,知四課而不知加臨之變,不知四課者也;知用神而不知五氣之殊,不知用神者也;知三傳而不知製救之情,不知三傳者也;知天官為萬類之主,而不知三才之用,不知天官者也;知八煞為經緯之需,而不知製化之妙,不知八煞者也。操而存之,是為提綱;神而明之,是在人矣。

觀四課之加臨第一

凡日上神生日,謂之益氣。益氣者,有益於我之氣也;得之者,遇災不凶,凡事皆吉,故曰:上神生我,為益氣來扶來助。

凡日生上神,謂之脫氣者,脫耗於我之氣也;得之者,事多脫賺,得不償失,故曰:我生上神,為脫氣勞心勞力。

凡日上神克日,謂之損氣;損氣者,有損於我之氣也;晝為人損夜為鬼損;旺相猶可,囚死難當。旺相為官,而君子得之;則為官星臨身,進取求官,反以應吉。

凡日克上神,謂之製氣;製氣者,受製於我之氣也。氣為我製,則使令惟命,而惟命是從者,其先於財?故曰:我克者為財,然而得吉神旺相,方可言財;若將凶神死、內外刑戰,則為財神受傷,反主傷財。

凡日上神生辰,辰上神生日,謂之人宅相生,彼此受益。

凡日上神克辰,辰上神克日,謂之交克,人宅相傷,賓主不睦。

凡日辰皆自生其上神,謂之上脫,則彼此被上人脫賺;而上神又生天官者,則為脫上逢脫,其脫更甚,故曰:脫上逢脫多虛詐。

凡日生辰上之神,辰生日上之神,謂之交脫,主東得西失,輾轉脫財。

凡日辰上神各與日辰作合,謂之互合,或交互作合,謂之交合。惟宜和合圓成,不利解脫分散。但合中有刑有害,不可不熟審。

凡日上神墓日,謂之本身逢墓,故曰:華蓋覆日,如霧暗室,旺墓猶可,休囚更甚。

凡辰上神墓辰,謂之家宅逢墓,其家必住墓庫陰僻之地,休囚為墓,旺相為庫。

凡日加日墓之上,謂之將身投墓,有甘心就罪之象,不利有攸往,不往何災也?

凡日加辰墓之上,謂之移家就靜,有散屋與人之象,舍己以從人,甘就其侮也。

凡日辰上神各與日辰刑者,或交互刑害,則有彼此猜忌之象。

凡日辰上各見日鬼辰鬼之墓者,則主凡事不明,最為凶兆。如木日,以醜為鬼墓之類,金神克木為鬼,醜蓋金之墓神也。

凡辰加日上被日克,所欲不求而自得,財來就人,氣旺更吉。

日加辰上被辰克,屈身取侮,當自責;自取亂首,咎不在人也。

日加辰上辰生日,俯就他人求所得。

辰加日上日生辰,萬事徒勞總不成。

辰加日上辰克日,卑下犯上非美德。

日加辰上日克辰,用力於人事始成。

辰加日上辰生日,任意求謀百無失。

日加辰上日生辰,虛費心機百不成。

凡日上神旺日,最宜守舊,如木日以卯為旺神之類。

日上神為日祿,主有榮名,切不可舍此祿神而別求動用。

日上神為驛馬,君子升遷,小人身動。如子日馬在寅之類。

日上神為日德,最利進取。如甲日德在寅,支德六吉,子日德在巳。

日上神為日敗,事主敗壞,凡事皆凶。如木日敗在子,支敗六凶。

日上神為日絕,凡事結絕。如木日絕在申。

辰上見日之祿神,尊屈於卑,貴以下賤,權攝不正。

辰上見日之官星,貴人進階,常人招訟。

日辰上神互換相衝,賓主不投,人情不美,與反吟同。

四課不合,事不滿意,求謀不成。

日上神為日鬼,最為不吉。

日上魁罡,事不由己;辰上魁罡,家宅不寧。

辰上空亡,或見天空,多主戲謔。

日辰上見刑害,人情不美,凡事不宜。

凡日課為主,為尊,為人,為動,為遠,為高;辰課為彼,為卑,為地,為靜,為近,為小。上生下則利,我生彼則不利。

凡日上神為太陽,身近恩光,最為吉利。

凡辰上見月宿,為凶神入宅。月宿,太陰也。正月起危,二月起奎,三胃,四畢,五井,六柳,七張,八翌,九角,十房,十一箕,十二鬥,日行一宿,遇鬥重留,見觜不用。

凡幹上有鬼,而辰克去之;辰上有鬼,而幹克去之,皆為吉占。又看為何神以定休咎。

察用神之生克第二

發用之神,主事之吉凶成敗,以旺化決之

凡用在日上兩課,為外事,主遠,主去;用在辰上兩課,為內事,主近,主來。

用起上克下,卑幼有災,事從外來,占利男子,兵利先起。

用起下賊上,尊長有危,事從內起,占利女人,兵利後應。

凡用得太歲,事在年中;用得月建,事在本月;用得旬首,事在本旬;用得節氣中立之首,事在半月之內;用得本日之幹,事在本日之內;用得氣首,事在五日之內。

用臨死,其事必止如木用而臨在午上也;發用臨敗,其事必敗;發用臨絕,事結、人信至、病死;發用臨墓,事必隱晦。

凡用神衝日、破日、刑日、害日,則自不安穩;用神衝辰、破辰、刑辰、害辰,則家不寧靜。

若用克四課內之六親,即以言吉凶。如甲日,以土為財,四課內有土而用神寅卯克去之,則無財矣。課內本無其財,則不得言克財,六親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