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淩天的身世(1 / 2)

盛夏的黃昏,天空的烏雲越來越近,隱隱的已經可以聽到隆隆的雷聲。

山林中,兩人疾步如飛,並沒有因為樹木的阻礙減慢速度。其中年長的大約三十五六歲,年少的隻有十四五歲。年長者手拿鐵叉,肩上還扛著一隻捕獲的麋鹿。少年手拿長弓,腰間挎箭筒,一邊肩上搭著幾隻野兔和山雞一邊還挎著一個鼓鼓的布袋。

“王叔,你累嗎?要不要稍歇一下”

“嗬嗬,不用了小天,快到家了,走慢了可是要淋雨了”

“那要不我們換一下”

“嗬嗬,王叔不累。這次進山收獲不錯,明天把這大家夥拿到城裏,肯定可以賣個好價錢。”

“王叔,我明天和你一起進城吧,我還沒有進城裏去過”

“嗬嗬,隻要你娘同意,我就帶你去”

“哎,娘是不會同意的,為什麼娘總是不同意我到城裏去呢,王叔”

“再過兩年,你再長大點,叔就告訴你。快走吧,一會該淋雨了”

少年不明白,為什麼叫不能像妹妹一樣叫爹娘,而是叫王叔和娘。為什麼每次王叔進城都不帶著他,每次問起總是說過兩年就告訴他。少年悶悶不樂地跟在王叔身後,默默趕路。

這座山叫神仙嶺,據村裏的長者說,山裏深處有神仙。

少年口中的王叔叫王大山,住在這山腳下的臨山村,從他爺爺搬來這裏以後,就以打獵為生。而在他六歲那年,他的父親和爺爺一次進山的時候遇到了野豬群。他的爺爺為了兒子能夠逃生,獨自引著野豬群向山裏跑去,再沒有了消息,生死未知。而他的父親為了尋找他的爺爺獨自進山,從此一去不回。

他在母親的撫養下長大,生活的很艱苦。誰知天有不測風雲,十六歲那年,他的母親又一病不起,不久就撒手人寰,留下他一個人孤苦伶仃地生活。他毅然拿起了鐵叉弓箭,做了獵戶。一次次的生死考驗,很快練就了一身過硬的本領,更練就了過人的膽識,他有勇有謀,沉著冷靜。每次進山總是數他的收獲最多。他成為了臨山村最出色的獵人,村裏的人們也很尊敬他。後來又有一戶人家看他勤勞,就把女兒嫁給了他。

少年叫淩天,是王大山十三年前一次進城賣皮貨時偶爾撿到的。

當時王大山賣掉了貨物時已近黃昏。這次他的皮貨不錯,比以前足足多賣了三成的價錢,不由得心裏高興。摸了摸有點餓的肚皮,心想,還是回家再吃飯吧,腳步快點,一個時辰就到家了,家裏可是有人盼著他早歸呢。正往家趕。剛剛走出了四五裏,便聽到官道旁的小樹林裏有嬰兒的啼哭聲。順著哭聲,王大山走近一看,一個精致的竹籃裏麵,一身上下穿著精致的絲質衣服的小家夥,一看就知道出生在大戶人家。那他怎麼會出現在這裏?他的父母家人呢?王大山不由在心中疑問。左看右看沒有一個人,看看哭泣的小家夥,也許他餓了?可是王大山心裏想著可以趕回家再吃飯,身上並沒有帶任何食物。聽著小家夥的啼哭,不由得心急如焚。怎麼辦?如果任他在這荒郊野外的,如果遇到什麼豺狼虎豹,那小家夥就完了。哎,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何況還是一個可愛的小家夥。算了,先帶回家再說,反正家裏妻子也剛生產不久,先讓她帶兩天,下次進城再打聽一下誰家丟了孩子,幫他找到自己的親人吧。看看天色已晚,他抱起裝著孩子的竹籃匆匆忙忙的往家裏趕去。

說來也怪,這孩子自從被王大山抱起來便不再啼哭,而是安靜地睡著了。

到家的時候,已經天黑。昏暗的油燈,陣陣的香味飄來,看著妻子正在忙碌的身影急忙呼喚:“淑蘭,你快來看看,他可能餓了”

“你回來了,餓了吧,飯馬上就好”

“不是我餓了,是這孩子,你快來看看啊”

“嗯?哪裏來的子啊?快給我看看”看著丈夫手中的竹籃,王妻說道。

王大山忙把裝著孩子的竹籃放到了桌子上,給妻子看,又把經過說了一遍。

這時孩子已經醒來,看著王妻一個勁的笑著。

“好可愛的孩子,不知哪家丟的,今天,他的家人該著急了”王妻一邊說,一邊逗著小家夥。

“是啊,誰家的孩子丟了,做父母的能不急呢。我明天一早就進城去找找,咱們嬌兒呢,睡著了?”

“剛睡一會,你也餓了吧,現在小家夥也不哭鬧,我抱他一起吃吧”

“好吧,我也餓了,今天嬌兒乖嗎?”

“嗯,不哭不鬧,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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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無話,次日清晨

“淑蘭,你幫我收拾一下,我今天得去城裏一趟,看看能不能給小家夥找到他的家人”

“依我看,你先不要帶孩子去了,你自己進城去打聽一下,有了著落再讓他的家人來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