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孩子心中種下責任的種子
孩子應盡早樹立“責任心”意識,認識到自己對自己、對家庭、對他人、對社會乃至方方麵麵的責任,讓自己成為自覺、自律的人,從而主動地承擔屬於自己的那份責任。
責任心是生存的基礎
常常聽到媒體這樣呼籲:“我們最需要有責任心的人。”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責任心”一詞在現代社會出現得越來越頻繁,可以說,這一項素質已經成為一個人是否能擔當重任的最重要的標準之一。對於正在成長中的孩子來說,責任心的樹立尤其重要,因為這關係到今後他們是否能“成才”,是否能“成人”。
許多青少年對於“責任”的意識非常淡漠,尤其是90後的孩子,對於“什麼是責任心”這一問題至今還懵懵懂懂,也許這與家長平時沒有刻意培養孩子的責任心有關。很多家長過於關注孩子的身體健康和學習成績好壞,卻對培養孩子的品質重視不夠,許多孩子沒有責任心,正是因為家長沒有意識到責任感對於孩子現在、未來生活的重要性。
責任是什麼?簡言之,就是:分內應做的事。我們每一個人自從來到這個世界以後,就必然被賦予責任——你應該完成的任務。舉例來說,人長到成年時,必須要養家糊口,負擔起創建家園的重擔,不管是否願意,都應該這麼做。
那麼責任心是什麼呢?就是不用任何人來安排,能自覺自願地擔負起保護家園、創建家園的責任,這種精神就叫“責任心”。不管是大人還是孩子,都應該具備責任心,包括對自己、對他人、對家庭和對社會的各種責任心。
富有責任心的人常被稱讚為勇者。古人常以“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為訓,才有曆史上種種驚天動地之舉,可以說,凡是能推動社會進步的人,無一不是有著強烈責任心的人。
也有無數事實證明,責任心是生存的基礎,是進步的基礎。相反,缺乏責任心則常常會給自己,給他人,給社會帶來意想不到的災難。
1982年5月28日的那場震驚中外的火車翻車事故也許您還有一些印象。一列火車向關內行駛,一位鐵路工人把起道機放在鐵軌上,沒拿下來,便去休息,結果火車駛來,造成了10節車廂報廢,3名旅客喪生的嚴重後果。這次事故的發生就是因為這位工人對工作缺乏責任心。
動物園裏有三隻狼,是一家三口。這三隻狼一直是由動物園來飼養的。動物學家為了恢複狼的天性,與動物園共同決定將它們送到森林裏,讓它們像其他的狼那樣生活。經過研究決定,他們首先將身體強壯的狼父親放回,因為它的生存能力應該比母狼和幼仔強一些。
放走了公狼,研究人員開始觀察它的行蹤,他們發現,它總是無精打采的,一副很餓的樣子。雖然研究人員有些擔心公狼的生存問題,但並未讓動物園再收留它,而是將幼狼放回到它身邊。
這個舉動讓狼父親振奮了許多,它的身體好像忽然充滿了活力,每天都積極地為它的孩子捕食,兩隻狼相依為命,全然不是前些天的樣子。
幾天後,研究人員又將那隻母狼也放了出去。沒過多久,三隻狼就像其他的動物一樣快活自在地生活在森林裏了。研究人員觀察後認為,這一家三口生活得還不錯。
後來,研究人員做出了這樣的解釋:“公狼和幼狼在一起時,就會有一種照顧幼狼的本能,這是一種責任心的體現,正是這種責任感激勵著公狼去捕食,它倆生活也因此變得好一些了。母狼被放出去後,公狼和母狼有互相照顧並共同照顧幼狼的責任,兩隻狼共同努力,它們的生活自然也變得更好了。”
通過這個研究,人們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對許多動物來說,責任是它們生存的基礎,一旦有了責任感,生命都將迸發出巨大的力量。而這條結論同樣適用於人類。
缺乏責任心害人害己
責任心是做事情認真程度的標準之一。一般來說,沒有責任心就難以認真去做事;沒有責任心就很難把事情做好。人人都喜歡和有責任心的人共事,因為責任心強的人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對於孩子來說,不管是在以後的工作中,還是現在與同伴們一起參加集體活動,負責任都是一種好習慣。告訴您的孩子,不管他們在集體中承擔什麼角色,都應該盡力完成這個角色應該盡到的責任,使他們自己、同伴、他們的服務對象,甚至是社會獲得最大的益處。這便是責任意識的體現。這種意識能讓人有條理、認真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也會贏得別人的信任。相反,如果孩子沒有責任意識,在集體活動中就很難完成自己的事,還可能會給大家帶來麻煩,辜負了大家的一片信任。
小宣今年上初二,新學期開學不久,學校組織去公園野餐,去年他因病錯過了這個機會,盼了一年,他終於盼到了期待已久的活動,一得到消息他興奮得不得了。放學的時候,老師將每個人需要帶的東西分派了下去,讓每個同學負責準備一樣。有的同學負責去超市買食品,有的負責準備烤肉的爐子,有的負責帶餐具……小宣分到的任務是準備烤肉要用的調料。
因為調料的種類比較多,媽媽提議他列一個單子,把需要帶的東西先想好,然後再去超市采購。可小宣說:“這一點點小事有必要這麼興師動眾嗎?我一會兒隨便一準備就好了。”說完便跑到同學家玩,直到很晚才回家,開始慢條斯理地準備明天需要的東西。
第二天,當全班同學高高興興地準備開始動手做飯時,小宣卻發現自己竟然忘帶了最重要的調料——鹽,同學和老師都向他投來了不滿的目光。由於他自己的疏忽,使這次活動多了許多遺憾,影響了同學們的心情。
這件事情給小宣的觸動非常大,讓他意識到缺乏責任心的嚴重後果,從那以後,他再也不敢輕視自己的責任了。
許多家長在意識裏認為“責任心”是要在工作以後才需要的,其實不然,孩子在成長中,時時處處都需要責任心,小宣的經曆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責任心弱,害己也害人,這就是事實給我們的教訓。
那麼責任心強又能為我們帶來什麼好處呢?一位成功學者給了我們這樣的答案:
“天下沒有做不好的事,隻有不負責的人,責任感的輕重,會決定你生存的質量。給自己賦予了責任感,必會將自己的任務完成得圓滿而出色。對於青少年來說,無論是在學校,在家裏;對待學習,還是交友處事,都要有責任心,唯有如此,才能讓別人覺得與你在一起有安全感,才能讓別人覺得你是一個值得信賴的人。所以,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最先受益的是你自己,得到最大利益的也是你自己。當然,別人也會跟著受益。”
總之,有責任心的人,利人利己;沒有責任心,不僅自己得不到利益,別人也會跟著受害、倒黴。作為家長,相信您已經認識到了責任心的重要性,那麼,請盡快把這傳遞給孩子吧。
校正孩子“不能吃虧”的想法
趙老師是某重點中學初一(2)班的班主任,在與學生們朝夕相處了一段時間後發出了這樣的感慨:現在的學生在他們學習、生活的認識、行為、情感上都存在著責任感不強的問題。趙老師講了這樣一件事:
有好幾次早晨我來到班裏都發現了同樣的情況,幾名值日生已經到了,他們卻沒有一個人在搞衛生,而是聚在一起聊天,其間最多的內容是“某某人真不自覺,來得那麼晚”。當我問到他們為什麼還沒開始搞衛生時,幾個孩子竟然異口同聲地回答:“值日生還沒到齊。”言下之意是現在掃了要吃虧。
這件小事讓我想到了許多孩子身上存在的問題,他們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值日”是學生們在班級裏應盡的責任,反而覺得這個任務大家要一起完成,“我”不能多做,“我”不能吃虧。後來我找幾個同學談話,他們對此不以為然,原來,從小父母就是用“不能吃虧”的理念來教育他們的。
趙老師的話引起了許多家長們的深思,每一位父母都怕孩子在與同伴交往中吃虧,因此,教孩子“不能吃虧”是很多家長教育孩子的觀念。這種理念使得孩子對集體、對他人的責任感十分淡漠。很多家長不讚成孩子參與集體活動,更反對孩子為同學或者班集體做事。他們認為,孩子犧牲自己的時間為班級效力是一種是“傻”、是“吃虧”。然而,家長們卻忽略了這一過程帶給孩子的收獲。
有個上初二的學生在一次作文中寫道:
我們班在去年的校文藝彙演大會上的表現很不好,得了倒數第一名。今年的文藝彙演馬上又要到了,幾位班委找到了我,想讓我出一個節目,為班爭光。
經過我們的反複商量決定跳勁舞,第一,是因為班裏包括我在內的同學有一定的基礎;第二,全校的節目中沒有勁舞,我們是獨一份。
但是,學校領導總覺得勁舞思想不健康,對此非常反感。我隻好和班長一起先做通了班主任的工作,然後又去做校長的工作,我們反複強調我們的舞隻是跳出中學生的青春朝氣,絕沒有半點不健康的動作。經過一番交談,校長終於接受了我們的創意,還表揚了我們能為班級作貢獻的精神。
此後,我們幾個人便開始選音樂和組織動作。可是麻煩又出現了,我們沒有現成的老師,也沒有現成的舞蹈動作可參考,隻能看著DVD,幾個人商量著把一個個動作拚湊到一起,每當完成一個小節後我們都覺得非常有成就感,終於一支四分鍾的舞被我們拚完了。每天放學,我們就在教室裏練習,看著自己和夥伴們一點點熟練,我們都覺得非常高興。我們幾個人也從原來的普通同學變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演出的日子到來了,正如我們所願,我們的表演非常出色,台下的掌聲不斷,下台以後許多老師都過來稱讚我們。那天我們得到了並列第一名,當時我們幾個人都很激動,狂喊道:“我們成功了!”
不管是家長還是孩子都應該校正在集體裏“不能吃虧”的意識。很多時候,適當的退讓和妥協能緩解矛盾;有時候“吃虧”能讓孩子有更多的“收獲”。總之,作為家長,應該鼓勵孩子為集體付出,鼓勵孩子參加集體勞動、運動會、晚會、郊遊等活動,有意識地把孩子放到集體中去鍛煉,就會有利於孩子克服性情孤僻、自私等獨生子女身上比較明顯的缺點。
哪些事是“自己的事”
蘇茜的學習成績在上了初三以後有了明顯的進步。有一學期的期中考試,她有兩門成績都到了95分以上,總分在全年級第一,回到家,蘇茜得意洋洋地對爸爸媽媽說:“我給你們考個了年級第一,各單項成績也都是年級前三,你們給我什麼獎賞?”
相信很多家長都被孩子問到過這樣讓人感到尷尬又難以回答的話,本來好好學習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學習成績好也是為了他們自己的未來打基礎,而在孩子心裏,讀書學習好像是在為父母讀。
這個時候,有的家長因為孩子在學習方麵表現好或許給孩子什麼什麼獎勵。但也許這並不是明智的做法,孩子會覺得好好學習是為了讓父母高興,好像自己就是父母得分的機器。
還有一些孩子平時學習成績不好,家長急得不是給孩子報補習班就是給孩子請家教,而孩子卻沒事人一樣,不僅不著急補習,還跟父母講條件。苗輝就是這類孩子的典型。
苗輝馬上就要上初三了,但成績平平,媽媽對此不太滿意,就想在暑假裏給他請個家教,每天為他補習兩小時。苗輝得知後很不高興,媽媽就承諾,如果他在暑假裏堅持每天上兩個小時的課就在初三畢業後送他一台高配置的筆記本電腦。苗輝心動了,與媽媽達成了協議。
家教老師來為他上課了,苗輝開始動了小心眼,他一會兒要求媽媽來倒水,一會兒叫媽媽幫他收拾房間,一會兒又叫媽媽給他削蘋果。結果,兩個小時的課很快過去了,苗輝還邀功似的跟媽媽說,“我已經上過第一天的課了”。
媽媽還賠著笑臉,畢恭畢敬,似乎麵帶感激地對苗輝說:“隻要你認真坐下來學習,媽媽為你做什麼都行。中考時你可一定得給媽媽考個好成績啊!”
苗輝很不情願地拿起書來,嘴裏念叨著“為了媽媽考個好成績”,好像在他的意識裏學習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在替媽媽做事一樣。
為什麼許多孩子總是把“自己的事”當成“為別人做的事”?
孩子會有這種畸形的認識,相信這與家長平時的教育有著重要的關係。很多家長望子成龍,對孩子抱有很大的期望,甚至把孩子當成實現人生目標的手段,使得孩子總是感覺到自己的路都被父母安排好了,非常茫然地前進,好像自己是個局外人,而自己做的這些事好像也就是在為父母而做一樣。就連父母本人也覺得孩子以後功成名就就是自己最大的成功,所以他們也把培養孩子、照顧孩子當成人生中最重要的任務。因此,孩子的事也就理所當然地成了家長的事。
日常生活中還常常見到這樣的現象:
“媽媽,我的校服哪去了?”
“你自己的東西,你應該知道在哪裏!”
“我不知道!”
一句輕鬆的“不知道”,孩子便理所當然地把責任推掉了。
接下來,如果媽媽不是嚴厲地警告孩子“把用過的東西放回原處,自己的東西自己得保管好”,而是團團轉著去尋找這件校服,那孩子就很可能會若無其事地去看電視,時間長了,孩子就會認為幫我找東西是媽媽的事,而漸漸忘記了那是“自己的事”。
再如,有時候孩子寫完作業沒收拾,父母就去代勞,那麼孩子可能永遠也不會主動去收拾,如果哪一天父母沒有去幫他們收拾,可能還會覺得有些愧疚,孩子還可能會抱怨,“為什麼今天沒有幫我收拾桌子”。本來是孩子的事,就這樣一點點變成了家長的責任。
可見,孩子對“自己的事”認識不足,缺乏責任心,導致事事喜歡推到家長身上的這種壞習慣往往是父母教育方式不妥造成的。那麼家長應該從哪些方麵著手幫助孩子養成“對自己的事情負責任”的好習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