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經營管理者須知(3 / 3)

(六)出售舊生活用品應有消毒設施和消毒製度。

(七)倉庫及營業室應有防蚊、蠅、鼠措施。

(八)出售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

(九)從業人員每1年健康體檢一次並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十)要有健全的衛生管理製度。

第三節辦理衛生許可證的基本條件及辦證程序

一、基本條件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監督工作程序規定,經衛生防疫機構進行審查監測確定,主要衛生指標符合衛生要求;從業人員體檢合格,對傳染病患者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80%以上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符合這三條基本要求的經營單位可發放“衛生許可證”。

衛生監督機構審查的項目主要有:衛生設施(洗滌、消毒、通風換,、供水、清掃、除鼠害、滅蚊蠅等),衛生製度(衛生崗位責任製、衛生知識培訓、健康檢查等),試營業情況。進行監.測的主要項目有;微小氣候、空氣質量、空調機風量、噪聲、供、水水質、消毒效果、照度等。

二、辦理衛生許可證程序

(一)新開辦公共場所,經營者持主管部門證明,到衛生監督機構領取“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二)按要求逐項填寫好“衛生許可證申請書”。經營者要提供經營場所的平麵圖及衛生設施、從業人員情況等資料。

(三)填好的“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先送經營者的主管部門審查,審查同意並加蓋公章後送衛生監督機構審批。

(四)衛生監督機構接到申報材料後,在45天內逐項審查申報材料,若有漏項、不全、錯誤處應通知其補正。

(五)申報材料經審查合格時,衛生監督機構派兩名以上衛生監督人員進行現場審查和監測。

(六)衛生監督人員根據審查情況和監測數據,寫出衛生意見,報送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經審核符合發證基本條件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衛生許可證”。

(七)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經營單位,衛生監督機構提出書麵改進意見,經營單位改進後新申請。

三、其它規定

(一)衛生行政部門應自衛生監督機構接到“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之次日起兩個月內,對審查合格者簽發“衛生許可證”。

(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每兩年複核一次。複核時經營單位應填寫複核登記表。

(三)賓館、飯店、旅店、招待所、體育場館建設食品店、理發店、商店等應按有關規定分別辦理衛生許可證。

(四)改建、擴建公共場所,需要重新辦理衛生許可證。

第四節行政處罰要點

行政處罰分為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4種。

對於衛生製度不健全,或從業人員不按時進行體檢,或有一項主要衛生指標不合格者給予警告處罰。

對於未獲得“健康合格證”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者,或體檢時查出傳染病患者不調離,或偽造“健康合格證”者處以20~800元的罰款。

對於有2~4項主要衛生指標不合格者,處以20~1500元的罰款。

對於發生危害健康事故未及時報告者,處以800~3000元的罰款;發生危害健康事故,受害人數(不含死亡)1~10人者罰款1500~3000元,11~50人者罰款3000~8000元,51人以上者罰款8000~10000元;造成死亡者罰款10000~20000元。

對於缺乏基本衛生條件,或經兩次罰款後仍無改進者給予責令7天以內停業整頓處罰。對仍無改進者,可延長其停業整頓期限至90天止。

對於經90天停業整頓處罰後仍無改進者,或違法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處罰。

第五節防止發生傳染病暴發和中毒事故的主要措施

第一,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定期體檢製度,對患有傳染病的從業人員及時調整。發現傳染病人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理。

第二,高層建築二次供水設施要有防汙染措施,防止汙水、汙物汙染水箱的水質。用紫外線消毒水箱水。

第三.房間油漆裝飾之後,要加強通風換氣,防止油漆徐料、裝飾材料釋放的甲醛等汙染室內空氣。

第四,使用殺蟲藥、滅鼠藥、地毯清洗劑等要嚴格掌握使用劑量和操作規程。

第五,使用燃煤爐取暖時,要有防煤氣中毒的措施。第六,做好對遊泳場館加氧消毒裝置的管理,定期檢查維修,防止發生氯氣泄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