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乾稱篇(1 / 3)

此篇張子書於四牖示學者,題曰訂頑;伊川程子以啟爭為疑,改曰西銘。龜山楊氏疑其有體無用,近於墨氏,程子為辨明其理一分殊之義,論之詳矣。抑考君子之道,自漢以後,皆涉獵故跡,而不知聖學為人道之本。然濂溪周子首為《太極圖說》以究天人合一之原,所以明夫人之生也,皆天命流行之實,而以其神化之粹精為性,乃以為日用事物當然之理,無非陰陽變化自然之秩敘,有不可違。然所疑者,自太極分為兩儀,運為五行,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皆乾、坤之大德,資生資始;則人皆天地之生,而父母特其所禪之幾。則人可以不父其父而父天,不母其母而母地,與《六經》《語》《孟》之言相為蹠盭,而與釋氏真如緣起之說雖異而同。則濂溪之旨,必有為推本天親合一者,而後可以合乎人心、順乎天理而無敝;故張子此篇不容不作,而程子一本之說,誠得其立言之奧而釋學者之疑。竊嚐沉潛體玩而見其立義之精。其曰“乾稱父,坤稱母”,初不曰“天吾父,地吾母”也。從其大者而言之,則乾坤為父母,人物之胥生,生於天地之德也固然矣;從其切者而言之,則別無所謂乾,父即生我之乾,別無所謂坤,母即成我之坤;惟生我者其德統天以流形,故稱之曰父,惟成我者其德順天而厚載,故稱之曰母。故《書》曰“唯天地萬物父母”,統萬物而言之也;《詩》曰:“欲報之德,昊天罔極”,德者,健順之德,則就人之生而切言之也。盡敬以事父,則可以事天者在是;盡愛以事母,則可以事地者在是;守身以事親,則所以存心養性而事天者在是;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夫婦之義、君臣之道、朋友之交,則所以體天地而仁民愛物者在是。人之與天,理氣一也;而繼之以善,成之以性者,父母之生我,使我有形色以具天性者也。理在氣之中,而氣為父母之所自分,則即父母而溯之,其德通於天地也,無有間矣。若舍父母而親天地,雖極其心以擴大而企及之,而非有惻怛不容已之心動於所不可昧。是故於父而知乾元之大也,於母而知坤元之至也,此其誠之必幾,禽獸且有覺焉,而況於人乎!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乾、坤之謂也;又曰“繼之者善,成之者性”,誰繼天而善吾生?誰成我而使有性?則父母之謂矣。繼之成之,即一陰一陽之道,則父母之外,天地之高明博厚,非可躐等而與之親,而父之為乾、母之為坤,不能離此以求天地之德,亦照然矣。張子此篇,補天人相繼之理,以孝道盡窮神知化之致,使學者不舍閨庭之愛敬,而盡致中和以位天地、育萬物之大用,誠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而辟佛、老之邪迷,挽人心之橫流,真孟子以後所未有也。惜乎程、朱二子引而不發,未能洞示來茲也!此篇朱子摘出別行,而張子門人原合於全書,今仍附之篇中,以明張子學之全體。

乾稱父,坤稱母;

謂之父母者,亦名也;其心之心不忍忘,必不敢背者,所以生名之實也。惟乾之健,故不敢背,惟坤之順,故不忍忘,而推致其極,察乎天地,切求之近以念吾之所生成,則太和絪緼,中含健順之化,誠然而不可昧。故父母之名立,而稱天地為父母,跡異而理本同也。朱子曰:“天地者其形體,跡之與父母異者也;乾坤者其性情,理之同者也。”

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

混然,合而無間之謂。合父母之生成於一身,即合天地之性情於一心也。

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

塞者,流行充周;帥,所以主持而行乎秩敘也。塞者,氣也,氣以成形;帥者,誌也,所謂天地之心也。天地之心,性所自出也。父母載乾、坤之德以生成,則天地運行之氣,生物之心在是,而吾之形色天性,與父母無二,即天地無二也。

民,吾同胞;物,吾與也。

由吾同胞之必友愛,交與之必信睦,則於民必仁,於物必愛之理,亦生心而不容已矣。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

家之有宗子,父母所尊奉,乃天之秩敘,在人心理,必奉此而安者。唯其必有是心,必有是理,故“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居是邦則事其大夫之賢者”,皆不容已之誠,而人道之所自立也。

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其幼。

家之有長幼,必敬而慈之,故心從其類,有觸必感。此理人皆有之,最為明切。

聖,其合德;賢,其秀也。

合德,謂與父母之德合;秀者,父母所矜愛之賢子孫也。希聖友賢,成身以順親,即所以順天。

凡天下疲癃殘疾煢獨鰥寡,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

顛連無告而無惻隱之心,則兄弟亦可不恤,故曰“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保妻子”,生理之明昧而已。

“於時保之”,子之翼也;“樂且不憂”,純乎孝者也。

守身以敬親而事天,則悅親而樂天,無小大之異也。

違曰悖德,害仁曰賊,濟惡者不才;其踐形,惟肖者也。

父母繼健順之理以生成,吾所求肖者此也。親誌以從而無違為順,然有可從、不可從之異,而理則唯其善而從之者為順。不從其善而從其不善,或至於殘害天理,則賊所生之理矣。濟惡而不能幹蠱,父母成乎惡而為天之蠹矣;故必踐形斯為肖子,肖乾坤而後肖父母,為父母之肖子,則可肖天地矣。故舜所踐者瞽瞍之形,而與天合德。

知化則善述其事,窮神則善繼其誌。

化者,天地生物之事;父母之必教育其子,亦此事也。善述者,必至於知化,而引伸之以陶成乎萬物。神者,天地生物之心理,父母所生氣中之理,亦即此也善繼者,必神無不存,而合撰於乾坤以全至德。

不愧屋漏為無忝,存心養性為匪懈。

止惡於幾微,存誠於不息,聖功之至,亦止以敬親之身而即以昭事上帝矣。

惡旨酒,崇伯子之顧養;育英才,穎封人之錫類。

惟遏欲可以養親,可以奉天;惟與人為善,則廣吾愛而弘天地之仁。

不弛勞而底豫,舜其功也;

不可逆者親,而有時不能順,舜盡誠而終於大順,以此知天地之變化剝複無恒,而大人撥亂反治,惟正己立誠而可挽氣化之偏。

無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

道盡則安命,而不以死為憂,蓋生我者乾、坤之大德,非己自有生而天奪之。故身為父母之身,殺之生之無可逃之義;德未至於聖,無如自靖以俟命。

體其受而歸全者,參乎;

全形以歸父母,全性以歸天地,而形色天性初不相離,全性乃可以全形。

勇於從而順令者,伯奇也。

勇於從,不畏難也。乾坤之德,易簡而已,而險阻該焉。故父母無不愛之子而不無苦難之令,勇於從則皆順矣。

富貴福澤,將厚吾之生也;貧賤憂戚,庸玉汝於成也。

乾坤之德至矣,或厚其生,或玉於成,皆所以成吾之德;父母之愛與勞,體此者也。無往而不體生成之德,何驕怨之有!

存,吾順事;沒,吾寧也。

有一日之生,則受父母之生於一日,即受天地之化於一日,順事以沒,事親之事畢,而無擾陰陽之和以善所歸,則適得吾常而化自正矣。

此章切言君於修身立命存心養性之功,皆吾生所不容已之事,而即心以體之,則莫切於事親,故曰“仁之實,事親是也”。事親之中,天德存焉,則精義以存誠,誠有不容自諉者。若其負父母之生我,即負天地之大德。學者誠服膺焉,非徒擴其量之弘,而日乾夕惕之心,常有父母以臨之,惟恐或蔽於私,以悖德而賊仁,則成身之功,不待警而自篤矣。程、朱二子發明其體之至大,而未極其用之至切,蓋欲使學者自求之,而非可以論說窮其蘊也。

乾稱篇下

此篇張子書之東牖以示學者,名曰砭愚,蓋以砭二氏之愚而明聖道之要,程子改曰東銘。舊說唯“戲言出於思也”以下為東銘,今按十七篇之數,則此二篇合為一篇明矣,正之。

凡可狀,皆有也;

實有其體,故可狀。

凡有,皆象也;

天地之間所有者,形質雖殊而各肖其所生,皆天之所垂象者也。

凡象,皆氣也。

使之各成其象者,皆氣所聚也,故有陰有陽,有柔有剛,而聲色、臭味、性情、功效之象著焉。

氣之性本虛而神,

性,謂其自然之良能,未聚則虛,虛而能有,故神。虛則入萬象之中而不礙,神則生萬變之質而不窮。

則神與性乃氣所固有,自其變化不測,則謂之神;自其化之各成而有其條理,以定誌趣而效功能者,則謂之性。氣既神矣,神成理而成乎性矣,則氣之所至,神必行焉,性必凝焉,故物莫不含神而具性,人得其秀而最靈者爾。耳目官骸亦可狀之象,凝滯之質,而良知良能之靈無不貫徹,蓋氣在而神與性偕也。

此鬼神所以體物而不遺也。

鬼神者,氣之往來屈伸者也,物以之終,以之始,孰能遺之。此言天下當有之物,皆神之所流行,理之所融結,大而山澤,小而昆蟲草木,靈而為人、頑而為物,形形色色,重濁凝滯之質氣皆淪浹其中,與為屈伸。蓋天包地外而入於地中,重泉確石,天無不徹之化,則即象可以窮神,於形色而見天性,所以辟釋氏幻妄起滅,老、莊有生於無之陋說,而示學者不得離皆備之實體以求見性也。

至誠,天性也;

至誠者,實有之至也。目誠能明,耳誠能聰,思誠能睿,子誠能孝,臣誠能忠,誠有是形則誠有是性,此氣之保合太和以為定體者也。

不息,天命也。

天之命物,於無而使有,於有而使不窮,屈伸相禪而命之者不已,蓋無心而化成,無所倚而有所作止,方來不倦,成功不居;是以聰明可以日益,仁義可以日充。雖在人有學問之事,而所以能然者莫非天命。惟天有不息之命,故人得成其至誠之體;而人能成其至誠之體,則可以受天不息之命。不然,二氣之妙合自流行於兩間,而時雨不能潤槁木,白日不能炤幽穀,命自不息而非其命,唯其有形不踐而失吾性也。

人能至誠,則性盡而神可窮矣;

有至誠之性在形中而盡之,則知神之妙萬物也。凡吾身之形,天下之物,形質嗜欲之粗滯,皆神之所不遺者。

不息,則命行而化可知矣。

天命不息,而人能瞬存息養,晨乾夕惕,以順天行,則刻刻皆與天相陟降,而受天之命,無有所遺,於凡萬物變化,萬事險阻,皆有百順至當之理,隨喜怒哀樂而合於太和,所以感人心於和平而讚天地之化育者,自無間矣。

學未至知化,非真得也。自注:舍氣,有象否?非象,有意否?

既言“學必至於知化”,又雲舍氣無象、非象無意,以見知化之學,非索之於虛空變幻之中,即此形形色色庶物人倫之理,無一義之不精,無一物之不體,則極盡乎氣之良能而化即在是,此至誠之所以無息。彼不誠無物者,以介然之悟,立幻妄之教,指休歇為究竟,事至物遷而不能繼,性之不盡而欲至於命,其狂愚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