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住宅設計總體概念(一)(1 / 1)

第一節住宅建築總論

一、住宅的含義

住宅是供家庭日常居住使用的建築物,是人們滿足家庭生活需要,利用自己掌握的物質技術手段創造的人造環境。

居民的生活模式,即在家中生活活動的內容和生活方式,是住宅內部居住空間組織的內在依據。

因此,設計人員應首先研究家庭結構、生活方式和習慣以及地方特點,同時還要注意住宅功能質量與逐步提高的居民生活水平相協調。然後通過多種多樣的空間組合方式設計出滿足不同生活要求的住宅。

二、住宅設計要點

1.以當地的城市規劃和建設條件、居住對象的生活要求及家庭結構情況作為設計依據,並要符合有關套型、套型比、建築麵積標準及設備標準等要求和設計規範。

2.房間的平麵組合關係要合理緊湊,避免臥室穿套。主要居室應有良好的朝向和日照。

3.住宅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溫暖及炎熱地區都應考慮有穿堂風。

4.住宅設計既要多樣化,又要做到標準化和通用化,以利於不斷提高建築工業化和施工機械化的水平。

5.認真考慮細部處理,如人口布局、垃圾處理、陽台晾衣、盆花放置、廚房衛生間各項設施和管線、計量表的安排以及空間利用等,以滿足居民的各種生活需要。

三、住宅功能空間組合關係

住宅功能空間的組合關係反映了社會文化模式所賦予的共性。在設計套型時,還必須注意由家庭生活方式的千差萬別所形成的居住行為模式的多元化趨勢。住宅設計要反映這種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