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時候,家華在外麵就有女人了。我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想去插手,但那個時候女兒高三。我的心在照顧孩子和工作之間,有一些無暇顧及。隻是盡可能多的以孩子為借口把他留在家裏。
可今天,我沒有辦法再按兵不動了,已經被人欺負到頭上來了。那個女人約我見麵,開口就說:家華不愛你了,你們離婚吧。
家華愛不愛我,是你要來管的嗎?我們就是離婚好像也用不著你來管吧。我有一些憤怒,你算什麼呢?來搶我老公嗎?破壞別人的家庭還如此的理直氣壯?
我已經有了家華的孩子了,你們必須要離婚。家華很希望我給他生個兒子。
我和家華的孩子都已經十七歲了,是一個大學生了,你以為你腹中的小孩子就能要挾到我嗎?他知道你有孩子了嗎?你敢保證孩子是他的嗎?
你們的愛情早已經名存實亡了,你還這麼固執幹嘛?
就算我們離婚了,家華會娶你嗎?你覺得他會離婚嗎?他會舍棄一個安逸幸福的家來和你重新開始嗎?你太高看了一個男人的責任心,你也太不了解家華了。他現在和你在一起,是因為他有一個堅實的家庭後盾,他會因為你而割舍掉嗎?不要奢望這樣子的男子為你拋妻棄子,他們隻是這個城市最好的愛情捕獵手。而且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我,我不會離婚的,二十年的婚姻,不是說能結束就能結束的。我沒有離婚的打算,我希望自己的婚姻太平。 以後也不要讓我再見到你。
……
很晚很晚,家華還沒有回來。我一個電話也沒有打,一條短信也沒有發。他也沒有。
第二天,打電話給他,他接了。果然在她那裏,我說你回家吧?我們見麵聊一聊,帶上她。
過了很久很久,他來了,一個人。我說你想怎麼辦?你想要哪個家?
他遲疑了許久:能不能兩個都要?
這就是我的男人嗎?這麼一幅的自私的嘴臉,這麼沒有責任心。而我,有什麼理由去縱容他的自私?
我覺得好寒心,這樣子的男人不要也罷。
這個你想都不要想,我不知道也就罷了,我知道了,你必須就要做出選擇。一個星期的時間,應該夠了吧。如果你離婚,我會簽字,房子是我父母買的,也是他們的名字,你沒有理由再留在這裏,孩子想跟誰由她自己決定。
那我要是跟她分手,她鬧起來怎麼辦?她要是分手費怎麼辦?
忽然有點難過,替那個女人,她愛上的是怎麼樣一個男人?他或許給她過承諾吧,她一定還帶著一些期待。而結果呢?
我們最終還是沒有離婚,我保住了婚姻,可心裏的幸福感卻為什麼消失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