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被懷疑的他這時候更說不清楚了,因為那一千塊其實也算是浮財,他祖上本是地主,在特殊時代自然是經曆過了無數次的批頭,家裏的東西被搜刮了一遍又一遍,而這錢,其實就是家裏隱秘藏著留下來的金子。被他賣了換的錢。
那時候特殊時代剛過,盡管已經改革開放了,但處於對於那時候的畏懼,他自然不敢說,加上當時的法律也不完善,然後他爸病好了,他卻進去了,八年。
好在兩年後,頭牛犯被抓住了,對方算是慣犯,實際上就是市場上的牛肉販子李飛,這一次他是被當場抓住的,警察要他交代情況,他連蘭海軍放的那頭牛的事情一起交代了,完了警察一查,發現冤枉了他,程序走下來,一個月後,他終於出來了。
這是第一次。第二次實際上就在他出獄不到一年。在那個時候,進過監獄的人都是很難找工作的,他父親托關係好不容易給他找到一個掃大街的工作,累是累了點,也丟臉了點,但好歹也是一份工作。
可是也正是這份工作,讓他大清早起來,然後就看到了兩個慌慌張張的人。走到近前,那兩人也看到了他,定眼一看,嘿巧了,竟然是獄友。當時他也是有點懵懂,這兩人在監獄裏的時候和他的關係還算不錯,見了麵也沒察覺到兩個人的異常,他還很有點開心。
聊了幾句之後,那兩人對視一眼,突然提出在他家寄宿幾天。當時蘭海軍一個人住,想著朋友有難,幫忙也沒什麼,就答應了。半個月下來,那兩個人倒是沒有多占他便宜,還經常請他一起吃飯什麼的。
不過相處的久了,他也發現這兩人並沒有經營什麼正經的行業,加上最近縣裏傳來一些人家被偷盜了的消息,他也是察覺到了,頓時有些慌,正當他打算讓他們離開的時候,一次行竊,兩人暴露了,警察將兩人的畫像貼的滿大街都是,周圍鄰居一看,這不是和蘭海軍住在一起的那兩個人嗎?家裏邊上住了兩個小偷,這還得了?趕緊舉報了。
得了,蘭海軍還是倒黴,這次是包庇罪,三年。
三年滿出來,蘭海軍年紀也不小,加上他一直跟鄰居一女孩相處的不錯,就算監獄三年也沒斷了聯係,就打算正經的做點工作,驚人介紹,在汽車站工作,好容易穩定了兩年,而他和青梅竹馬鄰居在這兩年也發展穩定,對方父母雖然顧慮他的過往,但見他這兩年還算老實,漸漸地就不再阻攔兩人交往……
原本以為,這次生活好容易能穩當點了,沒想到一次警察追擊逃犯,剛好他在值班,兩個逃犯拿著匕首大肆威嚇,當時他也是腦子一熱,上前阻攔了起來,一個逃犯見狀眼泛凶光,拿著匕首就衝過來,他好歹進過監獄的人,長得人高馬大,手上還是很有一手的,握住逃犯握著匕首的手,幾下功夫,匕首捅進了逃犯的胸膛,對方躺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