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隨著戰爭的發展和步兵數量的不斷增加,以及騎兵大兵團的建立,先秦時期曾長期擔任軍中主要兵種的戰車兵,逐漸失去其往日的重要地位與作用。如西安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馬俑共約7000件,其中戰車130輛,即使以每車8名戰士計算,尚占總兵力的七分之一以上。而鹹陽漢大將周勃及其子周亞夫墓出土兵馬俑,2500件中僅有指揮車18輛。徐州西漢楚王墓出土兵馬俑2300件中,戰車更少,僅有指揮車1輛。這從一個側麵說明戰車在戰爭中的地位已經下降。雖然如此,戰車並未退出戰爭舞台。如魏太安四年(458),北魏文成帝拓跋氵睿進擊柔然時,一次出動兵車15萬輛,成為古代世界戰爭史上使用兵車數量最高記錄。但它已由衝鋒陷陣轉變為運送輜重,同時仍然承擔著活動野戰營壘的重要任務。也就是說,仍如先秦一樣,在地理條件或時間不許可掘壕築壘時,則“闌車以為壘,推而前後,立而為屯”。如漢元狩四年(前119),漢武帝命大將軍衛青等深入漠北進擊匈奴,在接近敵軍前,先“以武剛車自環為營”,然後派出騎兵與敵交戰。再如晉鹹寧五年(279),晉武帝派馬隆進擊鮮卑樹機能時,他依照諸葛亮。“八陣圖作偏箱車,地廣則鹿角車營,路狹則為木屋施予車上,且戰且前,弓矢所及,應弦而倒。”這又進一步將戰車發展為機動、防護與殺傷力三位一體的活動堡壘了。就其原理及具備的要素而言,可以認為它是近代裝甲車輛的先河。

秦、漢至隋、唐的水軍,已極為發達。漢元鼎六年(前111)時,漢武帝派楊及路博德擊南越時,就已能夠利用艦載拋石機及強弩自珠江水麵攻擊番禺城,並能發射縱火器材。這一時期的主力艦——樓船及戰艦蒙衝、鬥艦等,都建有防禦工事。如樓船上“建樓三重,列女牆、戰格,樹幡幟,開弩窗、矛穴,置拋車、壘石、鐵汁,狀如城壘”;鬥艦亦“設女牆,可高三尺……船內五尺又建棚與女牆齊,棚上又建女牆”;“蒙衝以生牛皮蒙船、覆背……左、右、前、後有弩窗、矛穴。”公元281年,晉滅陳之戰中,王浚所造大型戰船,“連舫方百二十步,受二千餘人,以木為城,起樓櫓,開四門,其上皆能馳馬來往”,恰似一座水上活動城堡。

早在先秦時期,人類已經能在一般河流上架設橋梁及建造浮橋。漢建武九年(33),蜀主公孫述,派兵數萬,乘“枋(木筏或竹筏)”順江東下,連破夷道、夷陵,“據荊門、虎牙(湖北宜昌東南長江兩岸,兩岸為荊門山,東岸為虎牙北),橫長江起浮橋、鬥樓(守衛浮橋的橋頭堡),立木讚柱(帶鐵鉤的水中障礙物)絕水道,結營山上,以拒漢兵”。這是我國古代軍事史上最早的建造長江浮橋的實踐。

利用輕便器渡,更為普遍。如漢王二年(前205),漢擊魏王豹蒲阪(山西永濟西)之戰時,“魏王盛兵蒲阪,塞臨晉(陝西大荔東),(韓)信乃益為疑兵,陳船欲渡臨晉,而伏兵從夏陽(陝西韓城南)以木罌渡軍”,渡過了黃河,殲滅了魏軍。這裏所說的木罌,就是一種既便於就地取材、又非常科學的輕便渡河器材。不少人解釋木罌為木製的小口大腹甕,這是誤解。不僅沒有這樣的大木甕,而且一個個的木甕也無法用以渡河。木罌,其實就是用士兵的武器長槍或木材,將民間的陶甕捆縛連結起來,組成浮力極大的木筏,可以擺渡人馬。對此,唐人杜佑已有明確的解釋:“軍行遇大水河渠溝澗,無津梁舟筏,以木罌渡。用木縛甕為筏,受二石力勝一人。罌間關五寸,底以繩勾連,編槍於其上,形長勿方,前置拔頭,後置梢,左、右置棹”。

除木罌外,還有“槍筏”、“蒲筏”、“囊”及“挾組浮渡”等。槍筏,即束槍為筏。據杜牧記,當時“槍十根為一束,勝力一人;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即成一筏,”像魚鱗一樣橫豎疊壓捆綁,即“可渡四百一十六人”。蒲筏,即束蒲為筏,也可束葦為筏。浮囊,即以整“羊皮吹氣令滿,係其孔,束於腋下浮渡”。挾糸亙浮渡,即先“以善遊者(身)係小繩先浮渡水”,然後“引大糸亙(粗繩索)於兩岸,立大橛急定糸亙,使人夾糸亙浮渡。大軍可數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