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臨濟第十一世祖(1 / 3)

諱克勤參五祖嗣法。

徽宗乙酉崇甯四年。

臨濟第十一世昭覺祖嗣宗統(三十一年)。

祖住成都府崇甯萬壽禪寺。

成都帥翰林郭知章請開法。陞座。一向目視雲霄。壁立千仞。則孤負諸聖。一向拖泥涉水。灰頭土麵。則埋沒自己。如今恁麼也得。不恁麼也得。且貴正眼流通。還委悉麼。直饒高步毗盧頂。不稟釋迦文。婢視聲聞。奴呼菩薩底來。也須亡鋒結舌。自餘故是出頭不得。所以道三世諸佛。隻言自知。歷代祖師。全提不起。一大藏教。詮註不及。明眼衲僧。自救不了。若據本分草料。猶是節外生枝。不涉化門一句。作麼生道。陣雲橫海上。拔劒攪龍門。

丙戌五年。

禪師清遠住舒州崇甯萬壽。

遠得法後。隱四麵大中庵。時天下一新崇甯萬壽寺。舒守王渙之請開法。未幾遷龍門。道望頗振。

丁亥大觀元年。

芙蓉祖應詔住天甯 書法(書應詔。不得已而應之也)。

冬。詔祖自淨因移天甯。差中使押入。不許辭免。

芙蓉祖表辭師號編管緇州。

開封尹李孝壽奏祖道行卓冠叢林。宜有以褒顯之。即賜紫伽黎。號定照禪師。祖上表辭。上令孝壽躬諭朗廷旌善之意。而祖確然不回。上怒。收付有司。有司知祖忠誠而適犯天威。問曰。長老枯悴有疾乎。祖曰。平日有疾。今實無。又曰。言有疾即於法免罪譴。祖曰。豈敢僥倖稱疾而求脫罪譴乎。吏太息。於是受罰。著縫掖編管緇州。都城道俗見者流涕。祖氣色閑暇。至緇州僦屋而居。學者益親。

祥符蔭曰。宋時奉勑開堂。賜衣錫號。雖屬朝廷崇法旌善之意。然沙門釋子。離世間相。以道為尊。若染世榮。何名出世。芙蓉祖躬矯其獘。足為法門一振清風。但大道無方。初非一定。隨機接引。亦在乎人。人境兩忘。則又無可不可。拘拘執礙。反致自成過咎。毫釐之間。不可不辨也。

宗杲遊歷諸方。

杲生宣州奚氏。年十三。方從學鄒魯。未半月棄去。出家已。如有宗門中事。遍閱諸家語。尤喜雲門睦州。嘗疑五家宗派。元初隻是一個達摩。因什有許多門庭。然性俊逸不羈。父母勉令參學。歷明教太陽。見元首座洞山微和尚。盡得洞上宗旨。又至真如喆座下。入慶藏主賢蓬頭之室。往黃龍東林。俱不合。復謁心印珣。珣秀鐵麵高第。與語大奇之。欲留會下。而杲不樂。因指令參寶峯準。至寶峯。機辯縱橫。而準無可意。嘗曰。汝做得座主奴。又一日語曰。杲上座。我這裏禪。你一一理會得。教你說亦說得。隻有一件事未在。你還知麼。杲曰。未審是什麼事。準曰。你隻欠[囗力]地一下。如何敵得生死。杲曰。正是某疑處(杲職書記。一日準見其指甲長。顧之曰。書記。東司頭籌子。想不是汝洗的。杲遂求作圊頭九月。後對眾曰。我指甲稍長一菽許。湛堂先師。便向十指爪上出見)。

雲巖新移黃龍。

新自積翠領雲巖建經藏。太史黃庭堅作記。有以其親墓記鑱於碑陰者。新恚罵曰。陵侮不避禍若是。語未卒。電雷擊碑。析而中分之。遷黃龍。學者雲委。

戊子二年。

祖結庵於芙蓉湖。

祖在緇州。詔放自便。庵於芙蓉湖中。不下山。不赴齋。不發化主。將本庵莊課一歲所得。均作三百六十分。日取一分用之。更不隨人添減。新到相見。茶湯而已。

禪師道甯住潭州開福。

甯歙溪汪氏子。參五祖頓徹法源。潭帥席震請住開福。衲子景從。

己醜三年。

禪師德洪復僧服。

洪遊京師。丞相張商英特奏復僧服。改今名。太尉郭天民奏賜椹服。號寶覺圜明。自稱寂音尊者。

禪師圓照下東京法雲大通善本寂。

本凡三住大剎。玉立孤峻。儼臨清眾。如萬山環天柱。讓其高寒。王公貴人填門問道。寶坊地湧。塗金縷碧。未嘗以言徇物。以色假人。嘗示眾曰。上士聽法以神。中士聽法以心。下士聽法以耳。且道更有一人來。將什麼聽。乃卓拄杖曰。高也著。低也著。落落圓音徧寥廓。十方內外更無他。不用無繩而自縛。晚請於朝。歸老西湖龍山。杜門卻掃。士大夫想其高風。願見而不可得。十二月甲子。屈三指謂左右曰。止有三日。已而果寂。本臨眾三十年未嘗笑。或問之。本曰。不莊嚴無以蒞眾。所至見畫佛菩薩行立之像。不敢坐。伊蒲塞饌以魚胾名者。皆不食。其真誠敬事防心離過類如此。平居作止。直視不瞬。及其陞堂說法。則左右顧如象王旋回。學者多因之悟入。時以名與圓照同。呼為小本。

庚寅四年。

黃龍慧南詔諡普覺大師。

辛卯政和元年。

禪師慧懃應詔住東都智海。

禪師德洪配海外。

時張商英罷政事。坐交張郭。又左司陳瑩中撰尊堯錄。當軸者嫉之。謂洪頗助其筆削。十月。褫僧伽黎。配海外。

壬辰二年。

祖住夾山禪師安民為第一座。

禪師紹隆來參領悟。

隆和之含山人。九歲辭親。居佛慧院。踰六年得度受具。又五年。謁長蘆信。略沾法味。有傳祖語至者。隆讀之歎曰。想酢生液。雖未澆腸沃胃。要且使人慶快。第恨未聆謦缼耳。遂由寶峯依湛堂。客黃龍。叩死心。來謁祖。一日入室。祖問曰。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舉拳曰。還見麼。隆曰。見。祖曰。頭上安頭。隆聞脫然契證。祖叱曰。見個甚麼。隆曰。竹密不妨流水過。祖肯之。俾掌藏教。有問祖曰。隆藏主柔易若此。何能為哉。祖曰。瞌睡虎耳。

癸巳三年。

禪師德洪赦歸。

春。赦歸。冬。復證獄於並州。

禪師開福道甯寂。

甲午四年。

祖徙道林樞密郭子常奏賜紫衣師號。

禪師德洪歸湘西明白庵。

洪得還筠州。往來九峯洞山。野服蕭散。以詩文自娛。將自西安入衡湘。依法屬以老。復為狂道士執以為張懷素黨。下南昌獄。治百餘日非是。葢謬以張天覺為張懷素也。會赦免。歸湘西之南臺。治所居。榜曰明白庵。自為之銘。有曰。一庵收身。以時臥起。語默不昧。絲毫弗差。蒙雜而著。隨孚於嘉。於是著疏經論。發揮秘奧。解易。作僧寶傳三十卷。林間錄二卷。高僧傳十二卷。智證傳十卷。誌林十卷。冷齋夜話十卷。天廚禁臠一卷。石門文字禪三十卷。語錄偈頌一編。法華合論七卷。楞嚴尊頂義十卷。圓覺皆證義二卷。金剛法源論一卷。起信論解義二卷。並行於世。

闡提居士許顗智證傳後序曰。昔人有言。切忌說破。而此書挑刮示人。無復遺意。籲。可怪也。罷參禪伯以此書為文字教禪而見詆。新學後進。以此書漏泄己解而見憎。孔子作春秋曰。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嗟哉。猶未若此書有罪之者而無知之者也。頃辛醜歲。餘在長沙。與覺範相從彌年。其人品問學。道業知識。皆超妙卓絕。過人遠甚。喜與賢士大夫大人遊。橫口所言。橫心所念。風駛雲騰。泉湧河決。不足喻其快也。以此屢縈禍譴。略不介意。視一死不足以驚懼之者。守此以歿。不少變節。大抵高者忌其略己。下者恥其不逮。阽於死亡。不足以僨人意。謗黷百出。而覺範無纖毫之失。奉戒清淨。世無知者。今此書復出於歿後。竊度此意。葢慈心仁勇。湣後生之無知。邪說之害道。犯昔人之所切忌而詳言之者也。甯使我得罪於先達。獲謗於後來。而必欲使汝曹聞之。於佛法中。與救鴿飼虎等。於世法中。程嬰公孫杵臼貫高田光之用心也。烏乎資哉(顗保甯璣嗣)。

祥符蔭曰。寂音尊者。豈是欲以語言名世。然以罹身多難。不得大行其誌。庵居著述以老。識者雖為一時惜。不可不為千古慶也。圓悟祖稱其筆端具大辯才。為不可及。信夫。至智證傳世有罪之而無知之者。當時已有明言之者矣。

乙未五年。

禪師慧懃退智海勅居蔣山。

禪師雲庵下泐潭湛堂文準寂。

準嗣雲庵文。律身以約。掃地煎茶。皆躬為之。時宗杲在座下。值其病。問曰。某向後當見何人。準曰。有個勤巴子。我不識渠。汝可見之。當能辦子大事。七月二十日。更衣說偈而化。闍維設利晶圓光潔。睛齒數珠不壞。宗杲謁丞相張天覺求塔銘。一言而契。留下榻。名其庵曰妙喜。且言吾必助子見川勤。諫議洪駒父序其錄。名士李商老撰次逸事。同門覺範洪述其行實。其高道碩德。可想見雲。

雲居牧曰。出關走江淮。閱三十年。參一十八人善知識。於中無出佛果。佛眼。死心。靈源。湛堂。五大士而已。葢真正宗師。考其全才如此之難。若佛果佛眼死心靈源之嗣。固已光明於世。獨湛堂開法日淺。未有繼其高躅者。然覽其遺編。想其胸次。信餘子未易企及也。覺範稱準於真淨之門。所謂家名辯才。氣宇逸羣者。抑知言哉。

禪師芙蓉支下西京天甯禧誧寂。

誧蔡州宋氏子。嗣芙蓉祖。初住韶山。次住天甯丹霞。九月四日。忽召主事。令以楮囊分而為四。眾僧童行常住津送各一。既而復曰。丹霞有個公案。從來推倒扶起。今朝普示諸人。且道是個甚底。顧視左右曰。會麼。曰不會。誧曰。偉哉大丈夫。不會末後句。遂就寢右脇而化。

考定(幻寄指月錄。誤以誦此一段安淨因覺下。今依續傳燈考正)。

禪師黃龍死心悟新寂。

新晚屬疾。退居晦堂。訃聞諸方。衲子為之嗚咽流涕。

丙申六年。

丁酉七年。

芙蓉庵賜額華嚴禪寺。

禪師士珪出世和州天甯。

珪嗣龍門遠。

禪師應端住百丈。

端謁真淨文。機不契。至雲居。會靈源分座。為眾激昂。端扣其旨。然以妙入諸經自負。源痛劄之。端乃援馬祖百丈機語。及華嚴宗旨為表。源笑曰。馬祖百丈固錯矣。而華嚴宗旨與個事喜沒交涉。端憤然欲他往。因請辭。及揭簾。忽大悟。汗流浹背。源見。乃曰。是子識好惡矣。馬祖百丈。文殊普賢幾被汝帶累。由此譽望四馳。士大夫爭挽出世。皆不就。太史張司成以百丈堅請。不得已。始應之(嗣靈源清)。

禪師黃龍昭默堂靈源惟清寂。

禪師五祖支下舒州太平佛鑑慧懃寂。

律師錢塘靈芝寺元照寂。

照字湛然。精台教。究羣宗。以律為本。南山一宗。蔚然大振。嘗曰。化當世莫若說法。垂將來莫若著書。撰述甚富。趺坐而化。

戊戌重和元年。

禪師清遠奉勅住和州褒禪樞密鄧洵奏賜師號紫衣。

曹洞第八世芙蓉祖示寂。

祖示門風偈。其一曰。妙唱非幹舌。其二曰死蛇驚出草。其三曰解針枯木吟。其四曰鐵鋸舞三臺。其五曰古今無間。各係以偈。五月十四日。無疾而寂。祖初以投子所付太陽皮履直裰付洞山道微微退洞山。還浙東。歿於雙林。祖取以還鹿門山。付嗣法法燈。建閣藏之曰藏衣。

存考 芙蓉法嗣二十六人 發明(法嗣不書近因洞上世次疑紊故書芙蓉丹霞長蘆以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