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未會稱會。入耳出口。

會者。領悟也。未會稱會。是自欺不實。入耳出口。無契悟機。是欺他人。古人雲。君子之學。入乎耳。著乎心。布乎四肢。形乎動靜。小人之學。入乎耳。出乎口。耳目之間。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

年少沙彌。戒力未固。宜更學律。不得早赴講筵。

講筵。即法席。乃講經處也。戒力未堅。則心誌無定。足跟未穩。隨風上下。況大小二乘。性相兩宗。奚能融會。非捨此欣彼。則撥無因果。互相詆讟。致招無間重愆。固不可不慎也。五苦章句經。佛言。夫善知識。欲教新學。稍稍以漸。教語魔事。令護魔因緣。生死罪苦。五道分明。令信罪福。事事了了。乃可語道。

習學經典第八

宜先學律。後學修多羅。不得違越。

學者覺也。覺悟所不知也。又學猶飾也。器不飾則無以成美觀。人不學則無以成聖德。故學所以疏神達思。怡情治性。聖人之上務。古雲木無枝。謂之瘣。人不學。謂之瞽。自古聖賢。猶務於學。況今凡夫。有不學而成人者哉。梵語修多羅。此雲經。經猶徑也。是三乘人遊履。而通至涅槃之徑路也。夫學必依聖教。不得違背越次而學。故先律後經。如得繩墨規矩在手。先經後律。如欠繩墨。則方圓失度矣。

凡學一經。須先白師。經完更白別學某經。

沙彌識見未廣。不知法之次第。學之所宜。故須先白。師許然後學。必日有所進。溫故習新。進業之暇。常在師側。大律佛令二種學業。一誦解。二禪思。禪以寂妄顯真。解以開發妙慧。般若經雲。禪學謂之開智。講學謂之演智。

不得口吹經上塵。

一口氣臭穢。二失尊敬心。應以淨物拂之。文殊問經雲。莊嚴供養具。以口吹去灰者。墮優鉢羅地獄。傍報作風神王。

不得經案上包藏茶末雜物。

以汙桌輕經故也。清規雲。私藏茶末。取笑傍觀。亦不得以外書。及不淨器物。乃至頭帽扇等。安在佛經律上。

人閱經。不得近彼案前經行。

自失敬儀。亂他心念。

凡經籍損壞。宜速修補。

籍是經典。損即速補。無至壞爛。經如父母。父母有病。可速治之。無至於難療。遲矣。

沙彌本業未成。不得習學外書子史治世典章。

本業未成者。謂十律未淳。威儀未具。及沙彌所應學之經法。如四十二章。遺教。法華。楞嚴經等。子史。子謂百家諸子。史謂諸國史籍。凡有一代君臣。必有一代之史。史者所以記當時法不法得失之跡也。如堯舜之德必書。蹠蹻之行必書。天時人事。善惡臧否。莫不畢錄。以警後世。取信將來。故謂之信史也。外書。如三皇五帝之典。孔子姬旦之籍。乃至四書五經。孝以治家。忠以治國。修身養性。輔國利民。故雲治世典章。由其教止修身齊家。故名為外。三乘聖教。教靜心惑。見自本性。名之為內。輔行雲。若學外書。小乘教中。為伏外道。十二時。許一時習外典。若大乘中。初心菩薩。一向不許。且令進行。至六根淨位。學應不難。而亦未晚也。古德雲。多知多事。不如息意。多慮多失。不如守一。慮多誌散。知多心亂。心亂生惱。誌散妨道。英賢才藝。是謂愚弊。一技一能。日下孤燈。一能一技。空中蚊蚋。

附 不得揀應赴道場經習學。

凡學習經典。須求理會。或諷誦。或受持。若為應赴。則不應學。應赴者。謂彼執鐃鼓等從事。以應他赴請。名為應赴。佛教中本無應赴之名。何有應赴之經。今言應赴道場經。是彼應赴僧為人禮誦之經懺。及水陸科文等。然經懺乃如來無上法寶。受持一句一偈。則罪滅福生。永為菩提種子。而將貿世間財利。誠為可痛。或有信心檀越請僧。欲求福以利存亡者。佛唯聽比丘說偈呪願。乃至為諷一經。足以利彼。殊無應赴之事也。

不得習學偽造經典。

如金剛纂。金剛論。血盆。妙沙。救苦。分珠。受生。北鬥。法華三卷等。又夢授心經。無垢子註。太初語錄。斯等皆是魔說。

不得習學命書。

謂以陰陽七政五運六甲。占彼壽夭窮通之書。然天有可禳之災患。人有可轉之禍福。所以為善則降之百祥。不善則降之百殃。故雲一念之善。祥風和氣。一念之惡。妖星厲鬼。一言之善。則熒惑三移。稽古驗今。足為誠鑒。況其事幽理微。罕能盡測。故漢桓譚曰。天道性命。聖人所難言。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縱能比知。實非釋子所宜。有害自他。壞亂正法。禍非小也。

相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