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都是用快遞把磁片送去出版社。現在,我也加入了電腦族,但至今仍然無法適應電腦中的文字處理機軟體。
新人獎截稿前幾天,我已經寫完了這部出道作品,在我修改的時候,竟然因為操作失誤,讓整篇小說都不見了。這個打擊實在太大了,妻子發現我倒在公寓的走廊上,把她嚇壞了。
我就讀的是都立的升學高中,必須搭公車轉電車才能到學校。我討厭公車和電車,於是,又開始存零用錢。這一次,我的目標是腳踏車。我曾經在《4TEEN》中提過,我很喜歡腳踏車。
我想要買的是標致的公路車。使用了Reynolds531烙鉬鋼骨架,有十段變速,圓管式的輪胎隻有大拇指的寬度(雖然騎的感覺一級棒,但很容易漏氣,我經常在高中的腳踏車停車場灌氣)。
我讀國中的時代,很流行錄放音機。
再見了,錄放音機。
而且,第二次是在回憶的同時重新寫作,不僅寫作速度加快,文字也更順暢,比後半部讀起來更容易理解。之後,我再努力將剩下的六十張稿紙的內容和前半部的內容銜接起來。
再見了,母親。
那台三洋REC8000也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不見了。
我喜歡雨,夏天下陣雨時,我總是興奮地特地繞遠路回家。中途要經過一座跨越送水路,長達一公裏的大橋,有時候可以看到雲端露出彩虹,是令人享受歸途中愉快的一刻。
父親點點頭,我把之前存的零用錢全部遞給父親。胸前抱著大紙箱踏上歸途的興奮心情,和春天柔和的夜風,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妳這麼想要嗎?”
然而,這台值得紀念的文字處理機,也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不見了。
每個月的連載持續了兩年,每次都寫十張稿紙的掌篇小說。這份工作比想象中更加辛苦。然而,實際完成後,我發現一件事——我喜歡寫掌篇小說。以後,當我體力衰退,覺得寫長篇和連載小說太累時,不妨每個星期寫一本掌篇小說,好好享受其中的樂趣。我很認真的思考,二十五年後我要過這樣的生活。
回到自己的房間,立刻插上插頭,打開收音機的開關。調到FM廣播時,DJ正在介紹曲目。我想試用看看,便把店家附送的錄音帶放進去錄音。黑人歌手用沙啞的聲音唱著中慢速的歌曲。當時聽到的《Show&Tell》(AIWilson)至今仍然是我喜歡的歌曲。
這本也終於接近了尾聲。
“妳怎麼了?妳怎麼睡在這裏?”
無論性能和操作都還無法和真正的文字處理機相比。現在我都用電子稿傳送稿件,已經離不開電腦了。但切換成漢字的速度不能再快一點嗎?而且,輸入法的方法也應該更有彈性。
為了買我喜歡的錄放音機,我把每個月的零用錢都存了起來。五月的某個夜晚,當我躺著閱讀已經看了幾百次的目錄時,下班回家的父親說:
我跟著父親去附近的電器行。玻璃櫥窗內,放著甚至出現在我夢境中的三洋“REC8000”,每一個按鍵似乎都在閃閃發光。
那是一九九六年的春天,我受到一本隨意翻閱的女性雜誌的刺激,用這台文字處理機寫了第一篇小說。第一篇驚悚短篇雖然進入了最終評審階段,但還是慘遭滑鐵盧,第二部現代小說也擠入了最後五篇入選作品,卻再度名落孫山。我寫的第三本青春推理小說,就是。很幸運的,這部作品得了獎,也成為我第一本問世的作品。
我沒抬眼就回答:
“我好不容易完成的小說有一半不見了。”
可以用錄放音機聽深夜的廣播節目,也可以錄FM廣播,了解西洋音樂的最新情報。十三歲的年齡感興趣的不是音樂課學的西洋藝術,而是青春流行音樂。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輛車送到家時的事。因為,輕得簡直就像是羽毛。隻要用兩根手指放在骨架上,就可以輕輕鬆鬆舉起來。我每天都像風一樣騎著這輛比賽用的公路車,在單程十公裏的路程上奔馳。真不愧是比賽專用的車,連我也可以輕輕鬆鬆地飆到時速四十公裏,常常不費吹灰之力就超越了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