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九回 《中倭江戶新約》(十三)(2 / 2)

戰爭還是要繼續的,在李無庸故意放水的情況下,二號陣地也很快的失守,德川家光大喜,眼下就隻有最後一道陣地了,隻要再加把勁,就可以把李無庸趕到大海裏了。

“大將軍,末將願意為大將軍奪取最後的勝利。”請戰的是神原康子。

“好,天皇陛下會保佑你的。”德川家光說道。

於是在神原康子的帶領下,扶桑的數千預備隊朝陣地撲來。

看著在前麵陣地蠕動的扶桑人,李無庸嘴角一絲冷笑,低聲對旁邊的穀振東說道:“開始吧!”

不一會兒,炮聲再次響起,數千發炮彈朝一號和二號陣地撲來,“快躲進戰壕裏,天照大神會與我們同在。”神原康子很快的下了一道非常“正確”的命令,說實在的,要在正常情況下,這道命令倒是很正確的,但是他忘記了關鍵的一條,灑滿了火油的柴草在炮火的帶領下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遠處的德川家光看著數萬在火海裏來回奔跑的扶桑士兵,眼睛通紅,水火無情,尤其是這種情況下,在較深的壕溝中,火焰翻滾,見識快的,離陣地邊緣的倒是還有機會逃離這個地獄,離的遠的就算跑的快,但是矮小的身材進來容易出去難。

“李無庸,你這個惡魔,你不得好死。”德川家光望著在火海裏不斷發出慘叫聲的將士,眼睛裏仿佛看見了李無庸得意的狂笑聲。

數個時辰後,大火是熄滅了,望著戰壕內扭曲的身形,李無庸揮揮手,“埋了他們,看來本將軍還是有先見之明,早早的為你們挖好了墳墓。”

“振東,剩下的就靠你的了,一定要給我把江戶給逼降,大炮隨你取,人員隨你安排,我與曹百原在旗艦上等候你的好消息了。”

“屬下決不負主公厚望,一定把德川家光抓到旗艦上去見您。”穀振東沉聲道。

“好。”李無庸點了點說道。

崇禎十三年,炎黃三年十二月初二,在穀振東的炮火威脅下,扶桑幕府終於與李無庸在“定海”號旗艦上簽定了江戶和約。《中倭江戶和約》原文如下:

茲因大明福建總兵知台灣府,扶桑天皇,欲以近來之不和之端解釋,止肇釁,為此議定設立永久和約。是以扶桑明正天皇派征夷大將軍德川家光,大明福建總兵知台灣府李無庸;公同各將所奉之上諭便宜行事及敕賜全權之命互相較閱,俱屬善當,即便議擬各條,陳列於左:

一、嗣後台灣府、扶桑天皇永存平和,所屬漢倭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地者必受該國或該地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後,天皇恩準大明內陸和所屬海外漢人帶同所屬家眷,寄居扶桑沿海之長崎、江戶等兩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台灣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兩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與各該地方官公文往來;令漢人按照下條開敘之列,清楚交納貨稅、鈔餉等費。

三、因台灣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天皇準將鹿兒一島給予台灣李氏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扶桑於嘉靖年間有許浪人與福建等沿海殺戮大明百姓,特賠償白銀四百萬兩以示安慰;

五、因扶桑欽命大臣等向台灣官民人等不公強辦,致須撥發軍士討求伸理,今酌定水陸軍費白銀一千二百萬兩,三軍犒賞之銀三百萬兩,撫恤之銀兩百萬兩,天皇準為償補,以示仁義;

六、凡係大明漢人,無論內陸或海外軍民等,今在扶桑所管轄各地方被禁者,扶桑天皇予以釋放,所犯罪過,由台灣或台灣據長崎、江戶、鹿兒島處官員處置;

七、準許扶桑居民前往台灣進行勞作,台灣府按照給予正常之勞作補貼;

八、以上各條均關議和要約,俾兩國分執一冊,以昭信守;所規定之內容即日按照和約開載之條,施行妥辦無礙。

大明崇禎十三年,扶桑明正天皇寬永十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