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初三後學校愈加的變態了,每天晚自習到七點,所謂自習還真是自習,你在教室裏想學習什麼就學習什麼。有的人學搓牌,以求在長大後能夠成為賭神;有人學罵人,為了長大後上班擠公共汽車時不必受人欺負;有的人學打架,為了鍛煉身體;有人學接吻,為了以後讓自己的妻子不會因為技術方麵的問題而埋怨自己。學校之所以這樣做無非是為了多收點補課費,收費可以但你不要浪費別人的時間生命,這不是變了向的謀財害命嗎?
李倩跟我約好了讓我放學送她回家,她說天那麼黑一個女孩子走夜路萬一碰上個歹徒怎麼辦。對於這種事我不會太過擔心,真正歹徒出來他倆誰劫誰還不一定呢,為了保障歹徒的人身安全和固定資產我決定送李倩回家。
昏黃的路燈下,我和她……
她說:“我好害怕,天這麼黑。”
我說:“你別裝了,有路燈,你怕什麼呀?再說還有我呢。”
她說:“說句實話,就數你最可怕。”
“得了吧!你要真害怕我你還求我送你回家幹什麼?”
她說:“你長得那麼嚇人,拿你擋擋煞挺有用的。鬼見著你都跑了,尤其是女鬼。”
我說:“憑良心說,你別女鬼厲害。”
李倩說:“我覺得你不太像一個文學社社長,倒像一地痞流氓。”
“是嗎?”我停下腳步問她。
“沒有了,騙你玩的。隻不過總覺得你比原來的社長少了點什麼。”李倩笑著說。
我想著文學社的一些事,心不在焉的和李倩說著話。
無意間我抬頭一望,發現今天的月亮很圓,我想對她說今天的月亮很美,但又發現她不是另一個她。
文學社在我手中沒有任何改變,沒有變得更壞也沒有變得更好。我依舊在努力的寫著,校刊依舊沒有幾個人看。曾經有人在校刊的意見信中問我為什麼每篇文章的女主角都是一個短發清瘦的女孩。我把從前的作品翻了翻,真的是這樣,怎麼從前我沒發現呢!
我曾經在街上遇到過王倩,我想叫住她對她說我還記得她而且我很想念她,但她的樣子看起來有種陌生的美麗,我並不敢十分肯定她是王倩。在她從我身旁經過,我看了她一眼,我確信我猜得沒錯,她確是王倩,但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擦肩而過。望著她的背影我大喊了一聲她的名字,她轉身的時候我卻膽怯的躲在一旁,偷偷的望著她在人群中駐足的茫然,離去的緩慢。
我想起了楊三,他是不是還那個死德行,整天拖著長長的清鼻涕到處的欺負女生。我似乎有了一些成長,找到了自己的興趣,開始有了一些屬於自己的大人似的憂愁。他們呢?也會這樣嗎?我想知道。
李倩覺得我、偉哥還有窩頭都變得意誌比較消沉,身為快要跨世紀的青少年我們不應該浪費大好的時光,她建議我們幹一番事業——開買賣。她說這樣不光有益身心而且還可以掙點錢,提前增強自己的經濟意識,搞不好還會成為第二個比爾·蓋茨。
偉哥欣然答應下來,因為他覺得這是件好事,做買賣可以認識不少的女生,而且還能掙到錢,這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啊。但我們既不是拐賣婦女又不是批發衛生巾,哪會那麼多機會認識大量的女性。
窩頭是個住校生,他想的比較實在,隻要能多掙出點生活費就行了。我也覺得幹點別的事會讓自己想的東西少一點,日子或許會過得更快一點。
李倩說與其做小買賣倒不如弄個綜合性的公司好一點,反正在校內也不用注冊費。至於公司具體經營什麼大家的意見不是很統一,偉哥說賣身,窩頭說賣十字繡,我說賣校刊,李倩說賣點違禁物品掙點大錢。結果公司開起來之後經營麵十分的廣,基本上你提出什麼想法我們都會盡量滿足的,不怕你提出的想法太有難度,隻怕你的想法沒有創意。
當然了,身為學生的我們最主要經營的就是教育類的書籍,這種書賣得很好,大有供不應求之勢。導致這種情況發生主要是因為近幾年校內竊賊數量大增,地痞流氓經常出沒,許多晨練的老頭也因為這裏不太平而跑到別處,敢在這學校鍛煉的那幾個也都是手持大環刀或是一口寶劍。正如李倩所說的,亂世對於奸商是一個理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