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縣陌生土地的流落中,楊蓮蓮終於碰到了一位她所真正崇拜的男人——“春風劇社”的領頭人陳可春,她的生命又一次煥發出灼熱的青春光彩。有膽有識、卓然不凡的陳可春,不僅使楊蓮蓮發自內心的敬佩和熱愛,使她覺得依附於這樣有成就的男人,活著才有意義,而且他的精神素質也決定了他能夠欣賞和享用楊蓮蓮的真正美質,他懂得女人的天分和才情。天真可愛的楊蓮蓮又開始了新的奉獻,她永遠是那樣善良,那樣無所保留,無所貪圖,那樣忍受著物質生活的貧賤。在劇社裏,她日夜操勞,無所貪圖,那樣忍受著物質生活的貧賤。在劇社裏,她日夜操勞,僅拿三十元的生活費,然而她滿足,她快樂,“臉上也白胖了”,因為她精神上有了寄托,因為她又一次“做穩了奴隸”。作品中有一個細節,陳可春對她的工作極為滿意,笑著對她說:“‘小夥子’,日月長著呢,你要注意呢!”這距高臨下的表揚和關心竟使得楊蓮蓮興奮異常。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楊蓮蓮曾告誡小演員高歌:“不要靠誰救你,要自己救自己”!這不能不說她在精神上有所覺醒,但在她的骨血裏卻依舊保持著傳統女性的心理習慣。正如書中所寫的:“她,和許多女人一樣,天生來好象就是為了要幫助別人”。楊蓮蓮覺得這是女人的一種“高尚的天性”,“女人常因此而感到良心的寬慰與精神的愉快”。鄒誌安在塑造楊蓮蓮形象的時候,顯然是充滿了一種內心的矛盾,他一方麵謳歌楊蓮蓮博大而深厚的善良美德和獻身精神,把這看作是女性的至美所在,另一方麵他清醒地知道楊蓮蓮性格所必然產生的不幸命運,他無法改變現實生活的內在邏輯,所以他沒有讓自己心愛的主人公最終走進幸福的家庭。

楊蓮蓮愛上了陳可春,愛得如癡如醉,甚至願意為這愛而死。應該說,這一次愛情是真實的,並非純粹理性的產物。鄒誌安在作品中極優美地抒寫了大地間這種神秘的感情力量,“即對於異性的容貌與秉賦的歡悅,對還不了解的異性的一切的一種朦朧的美感,還有一種不明確的詩意的欲望與向往”,這正是楊蓮蓮與陳可春的全部美好所在。然而促成這次結合最重要的心理動力還是楊蓮蓮對陳可春事業追求的精神依戀,因為這才是陳可春的最動人之處,“她愛這樣雄風逼人、熱力充沛,有所作為的男子”!她決心“寧肯犧牲了被踩成齏粉也要送他走向成功”。連作家自己都情不自禁地寫道:楊蓮蓮“浸沉在暖融融、暈乎乎的無我的境界中”。那麼陳可春又是一種怎樣的心態?他的眼光純粹是“男人”的眼光,他欣賞楊蓮蓮的首先是她的體態,然後是她的聰穎,從事業的角度他僅僅領賞了楊蓮蓮的吃苦意誌。這完全是一種俯視的姿態,而不是對等的精神溶合,以後的事實則證明了他與蓮蓮之間的精神鴻溝。愛情固然熾烈,但在不平等的人格中卻隱藏著悲劇的因子。最典型的一個細節就是,楊蓮蓮可以為陳可春去死,而陳可春卻一直不能肯定自己是否也能為她去死。

中國的女性從很早開始,就在社會的文化氛圍中明白了自己是為了別人而存在,“女”並不是為自己而“容”,而是“為悅己者容”,然後是尋找比自己“強”的男人,因此煥發出女性全部的溫柔。楊蓮蓮正是這樣一個典型的女性。她對陳可春的關心已經到了無微不至的地步,陳可春“在睡夢中腳被洗幹淨並剪了腳趾甲,在被窩裏剛睜開眼就有一方熱毛巾送到眼前”,她那幾乎是與生俱來的“奉獻”並行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和展示。作品中還寫到了她對五十多歲、酷愛戲劇事業而身心不幸的田豐所產生的強烈愛憐感和親切感,也可看作是楊蓮蓮人格精神的一個側麵體現。她到後來對曹母、曹林、甚至曹利娃都沒有了一絲仇恨,更是她博大、寬厚的女性之愛的完美表現。在我們看來,並不是楊蓮蓮仰視陳可春,而應是陳可春仰視楊蓮蓮。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何文玉,陳可春的舊情人,她的出現立即打破了楊蓮蓮婚姻生活的暫時平衡。這是一個與楊蓮蓮完全兩樣的女人,先前追求的是地位和權勢,現在又來追求性愛的滿足。作者真實地寫出了陳可春在何文玉麵前的心靈變化,他先是仇恨和厭惡,為了自己曾經受到的傷害,為了她卑劣的過去;繼而是男人的寬容和諒解,為了何文玉痛苦的哭泣;然後便是在瞬息間接納了何文玉的身體,為了那憧憬過的女性魅力。是美色和權力的誘惑俘獲了陳可春的心,他不是忘記了楊蓮蓮,而是企望兩全其好,既得到何文玉,又不失去楊蓮蓮。他並非貪婪之輩,他也矛盾,為楊蓮蓮寬容的愛心而羞愧,甚至用惡毒的語言咒罵自己。但最終決定了投身於何文玉懷抱的心理動力卻是他靈魂深處對楊蓮蓮人格的蔑視。如果說第一次的“越軌”是一時的衝動,那麼陳可春後來的癡迷陷入卻是他對楊蓮蓮明確的身心傷害。其實,何文玉的出現是偶然的,而陳可春的背叛楊蓮蓮才是必然的。可憐的楊蓮蓮,當她“創造”男人的時候,被逐出了家門,而當她仰視“男人”的時候,卻隻有被傷害和背叛,楊蓮蓮又一次在極度的失望和悲憤中離開了“自己的家”。曹林是根本不把她當“人”,陳可春則是不把她當作平等的人,茫茫人海,究竟哪裏是楊蓮蓮的人生之路?楊蓮蓮的不幸實際上是中國婦女一種普遍的人生悲劇。“平等”,這人類呼喚了幾個世界的聲音,在中國的“荒原大地”上還是一片默然。經濟權的平等,在新中國並不難實現,然而,精神上的平等,卻是何其艱難!“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要女人守節”,這魯迅先生曾經深刻剖析過的記憶早已規定了一種以男權為中心的女性文化,並將她們送上奴性的軌道而不覺,等待著她們的常是自身的毀滅。楊蓮蓮奉獻終生的悲劇命運就正說明了這一點。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鄒誌安雖然在表現楊蓮蓮的悲劇命運中取得了現實主義的勝利,但在理性判斷上他不願超越自己的心理障礙,而是將罪責歸之於陳可春個人品質的惡劣。作品中寫了陳可春不僅迷失心性、喪失了事業追求的雄心和意誌,而且還在“向錢看”的風潮中將劇團出賣,欺騙了天真、執著的孩子們。他最後竟成為一個販賣藝術、販賣藝人和販賣良心的騙子!如此說來,是楊蓮蓮又一次認錯了“人”!這無疑降低了楊蓮蓮這個形象所具有的典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