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人治”—法治—長治(1)(2 / 2)

如果把“傳媒治市”理解為,通過傳媒開展新聞輿論監督來達到批評缺點錯誤,糾正工作失誤,促進政府工作,改善政府形象,密切幹群關係的目標的話,那麼“傳媒治市”是應當肯定的!因為通過傳媒的新聞輿論監督——

一、可以為人民群眾提供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實行新聞輿論監督的有效途徑,密切人民群眾同黨和政府的聯係。

二、可以支持和配合政府加強對各級機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更好地推動工作,教育幹部,整頓作風。

三、可以樹立新聞媒體良好的社會形象,通過開展新聞輿論監督,取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密切新聞傳媒同群眾的聯係。

四、可以作為對其他各種監督形式的補充,完善我國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機製,形成更加周密、係統、有效的監督體係,加強監督力度,有力地推動各項事業的發展。

從實踐看,凡是新聞輿論監督開展得好的地方,群眾對政府的滿意度和信任度就高,這個地方的工作也往往更有成績。1999年為全國所矚目的廣東珠海開展新聞輿論監督的經驗,同長治經驗相類似,由於新聞輿論監督開展得好,在治市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不但推動了全市的工作,也受到市民的廣泛讚譽。

然而,要實現“傳媒治市”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輿論監督太難了!

“輿論監督難”,這是新聞界和全社會都公認的,多年來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近些年來,由於實施輿論監督,新聞媒體及新聞工作者受到幹擾、打擊,甚至迫害的情況屢屢發生。

輿論監督難,原因是多方麵的。根據許多媒體的體驗,最難的是得不到黨委和政府的支持,或者說是難在一些握有一定權力的人的無端刁難和限製。他們可以用種種借口和理由,如“影響團結”、“傷害同誌”、“給黨抹黑”、“給政府添亂”等等,來限製和阻撓媒體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而有些人更是會千方百計地阻撓和壓製媒體開展新聞輿論監督,對實施新聞輿論監督的媒體和新聞工作者打擊報複,甚至不擇手段地進行政治迫害。

長治的經驗好就好在市委對新聞輿論監督態度鮮明,立場堅定,是非清楚,給予新聞傳媒以堅強的領導和大力的支持,使得新聞單位的同誌能夠克服困難,大膽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傳媒在新聞輿論監督方麵積極、有效的作用,為支持和配合市委和市府從嚴“治市”,立下了汗馬功勞,也為實現“傳媒治市”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由此看來,長治的“傳媒治市”,實際上是長治市委治市規劃和戰略的組成部分之一,是其治市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