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本來是不在這本集子的計劃之中的,隻是我覺得頗有必要補加的一個聲明,雖說是補加,也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
緣起是這樣的,前些天,一位學校內部雜誌編輯部的朋友按慣例向我邀稿,我也按慣例給了他一首詩和一首詞讓他有個選擇。不過這次有點特別,沒多久我就收到了一封雜誌社發來的郵件,是通知我修改相關內容的,附件裏是大片大片的批紅。說到這兒,大家應該和我一樣很詫異:一首詩一首短調加起來不到一百個字中怎麼會有這麼多的批紅呢?看完之後才明白,原來這次雜誌社的指導老師對古體詩版塊兒提出了新的要求——格律。我立馬平靜了下來,突然覺得那些批紅實在太正確也再正常不過了,因為我的許多創作中平仄方麵確實沒有字字推敲,大都是寫完後自己吟誦幾遍,覺得頗安穩了,也就罷了,其中或有符合其相應格律的,我想也是一種語感的偶然。既然是自己的錯誤,我當然是馬上放下手頭的工作去修改。後來,我才認識到自己的年少才薄:一個多小時,竟也沒有協調好嚴格格律與原有意境的關係,讓自己滿意,何談讀者。我想這就是以意適律的難處吧,遠遠超過了對譜填詞。隻得擲筆它處,對影長歎一聲。
不能把格律與意境完美統一,這個弊病,是我一開始寫作古詩詞的時候就知道的,這也是很多古代的詩詞名家不能兩全的。同時我又固執的認為,詩者所為抒情達意也,格律隻是修飾,沒了所欲營造的最適合寄托自己感情的意境,就是音韻再美的歌謠對於作者來說也是“東施效顰”般的失敗。然而對於初學者而言,格律又是極限製意境的表達,很容易把美好的意境在森嚴的律法中給格殺的。而且愛好自由又是我的個性,當然更難以忍受感情在迸射中,格律的框框把它阻擋。有人也許會反問,那為什麼不選擇完全自由的新詩?首先我要解釋一下,身為新人,新體我還是寫的;其次,我又十分迷戀中國古典文人的情趣和審美;再次,於古體中尋自由,如同在黑暗中喜歡光明一樣,如同睜開眼睛看到第一縷陽光般的欣喜,也更增加了我精神上的快意。於是我於新舊之間又偏執地選擇了古體為主要體裁,同時在意律之間又利害相權,選擇了今人較注重的意境為創作目標。故而一直以來,我是很不讚賞今人作古體而為了格律損害意境的行為的。個人覺得,以古適今,姑可稱之為“改革創新”;若以今適古,就未免流之於“削足適履”了。
換個場合來說,身處這個時代我們,應該還經常會仰慕唐詩宋詞的光輝吧。關於他們,大家也應該和我有同樣的感覺:其亮點不在於它形成了近體詩與詞嚴酷和諧的格律,而更多的是在於他們開辟出了更廣闊的意境範圍,表達出了更真摯更豐富更接近一個真實的有血有肉的人的情感,簡言之,更具真性情。反過來看,如果單著眼於格律的話,沈約等人的功績恐怕就要蓋過全唐吧!談到這個,突然想起了我們公認的當時的幾個大家。
韓昌黎,以文為詩,有時甚至根本沒有韻律;蘇東坡,豪放不羈,填起詞來也累累落落、大開大闔,很多地方竟也忘記了平仄。他們都曾被時人譏為不懂作詩作詞,但是現在這個評價聽起來也許會讓我們每一個人都覺得奇怪好笑,因為站在今人崇尚自由、以意為主的立場上來看,他們的詩或詞寫的實在太好了,太真了,太性情了,隻要讀了,就沒有辦法不為之擊節!還有,與之前後的杜工部、周邦彥、薑白石等人的詩或詞做的也都極好,意境極美,格律也極協調,也絕對稱得上標標準準的大詩人大詞人,這點我毫不懷疑!然而最終我選擇了昌黎東坡,選擇了意境,並且我還希望像我一樣的初學者也做這樣的選擇。因為我認為學昌黎東坡,就算學不好也不失為一個忠厚可敬、有真性情的人,學邦彥白石,少點才氣,就成為了隻會舞文弄墨的輕薄文人。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刻鵠不成尚類鶩,畫虎不成反類狗”。
當然,如果個性合適,或者說古詩詞創作的造詣達到了一定程度,我們也不能放棄對音韻意境境完美統一的更高追求。故而,我在這本詩集的最後要做如下聲明:一、由於才力有限,我的這本集子以抒情為便,有些地方放棄了格律,如果從格律的角度來欣賞,它確實是有很大瑕疵的。
二、追述批紅的事情中對指導老師並沒有任何的不敬之意。相反,我非常感謝老師善意的教誨,同時無意中也提醒了我,讓我意識到對這本集子中格律問題交代的必要性。
三、如果有可能,我今後會更加用心揣摩,如果不影響意境,盡量把格律應用到以後的創作中,使詩歌意韻更加和美。
四、較之苦心孤詣的追求格律,我還是更加欣賞“不求工而自工”的境界。
發表如上聲明,隻是為了說明一位初學者的集子中未注意格律的缺點及其理由,非為怙惡不恮,望各位朋友勿以為惡!
除了格律問題之外,這本集子中還有很多不盡如人意之處,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作者
十二月十二日夜於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