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的鏡頭瞬間轉到未然身上。
中午放學他沒有回家,他在學校門口一群人裏。聽說隔壁班的一個小子好像很叼,兄弟們都說他比較橫,所以他親自出馬收拾那個小王八蛋。
他戴著墨鏡,坐在他的全身冷炫黑色的機車上。嘴裏叼著煙。哈皮還有眾多的小弟們,麵色凶煞的站在他的後麵,有無數的人圍觀,更多的是那種說“哇好帥”的女孩子。
那個很叼的小子是個黃毛,還帶著一個很娘的十字架耳環。據小弟們說,那個黃毛家裏還蠻有錢的,才從外麵轉學到這裏。未然,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欺負別人都欺負不起的人了。
一放學,他就帶著小弟們站在學校門口,等那個小子出來。他出來的時候,未然說給他五分鍾時間打電話,找幫手。那個黃毛還不錯,找了十個人同樣黃毛的家夥。
其實未然也沒有多酷,就是從機車上下來,從哈皮那兒拿過馬刀,直接砍了那個小黃毛一刀。
這不是香港古惑仔,可是他真的砍了,砍的背部,血馬上就濕透了那個黃毛的小馬甲。不用動手,黃毛的幫手都跑光了,隻有一個肝膽相照的兄弟扶著血淋淋的他。
未然砍了一刀,然後撂了一句話:“小子,叫你聽媽媽的話,不信。告訴你,走上這條路就要隨時準備死亡,今天放你一馬,下次別再讓我看見你。”
這種時候,警察應該出場了。
主要負責收屍的,因為看見正在血拚的時候,他們一般躲在拐角處。收拾了那小子,出了血,這時候就必須跑路了。機車上載著哈皮,朝著城市的邊緣瘋狂飆車,來不及看清路旁的景象。
風呼嘯而過。
未然腦海裏閃過很多的畫麵,就像他對那個小黃毛說的一樣,他想應該聽媽媽的話。這是他想做的,事實就是,他知道自己不是個好兒子,更不是好人。
他媽媽失望的眼淚很早前就變成絕望的了,他很不願意看見她媽媽失落離開的背影,更害怕聽到他爸爸在他的老同學朋友麵前說,我兒子很優秀。
他奔跑在一條黑暗的延伸至地獄門口的路,冥頑不化的一直向前走去。他知道這就是—錯再錯,這個詞原本就沒有什麼殺傷力,最致命的地方是我是知道我在一錯再錯的,我卻怎麼也停不下來。
或許,很多很多的人會說,為什麼你就回不了頭呢,掉個方向不就是了嗎。可是你有沒有想過,要是我想我就能做到,又怎麼會有今天我都不喜歡的我呢。
未然知道或在某個黃昏,某個淩晨,某個路口,某盞路燈下,自己會麵目猙獰的倒在血泊之中。他從來就沒有懼怕過,他唯一不甘的事情就是,到目前為止沒有轟轟烈烈的愛過一次。
為此,他覺得他必須拚命的活下去,他相信會有那麼一個女孩子,不嫌棄他是個小混混,由內而外的愛著他,對他說為了我你可以變好的,對他說帶我走我願意陪你流浪,等你變好。夏雪會是那個女孩子嗎,不過她好像很鄙視自己,顯然這個命題已經宣布不成立了。
對於砍人時候那個冷血殘忍的未然,誰也不會知道他的世界很脆弱,眼淚都可以衝垮。更很難想象,他會判若兩人的懺悔,他會不由自主的想改變。
或許人都是這樣,不同場合會戴著不同的麵具。
他喜歡自己曾經安慰一個人時候說的一句話,誰也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也沒有必要猜測,它來的時候大膽的去接住她,就算是狂風暴雨。
會不會覺得很勵誌呢?未然可從來就想過自己可以勵誌的,像希特勒一樣可以做個反麵教材的,實為榮幸之至。他想那個叫夏雪的女孩子,也一定像討厭希特勒一樣討厭他。不對,應該是她不屑討厭他,因為她沒有把他歸在人類的範疇。人渣嘛,何必在意人的事呢。
每當你發現你周圍安靜了很久的時候,你擔心的不應該是時間走了多少,而應該是是否你冷落了什麼人。
未然一直自顧自的發呆,把一旁的哈皮冷落了。
於是,他從這邊走到那邊,然後再走回來。頂著太陽凶悍刺眼的光線,來回反複的從最遠地方看到最近地方,機車早早地就停在城市邊緣,有山有草有樹有鳥的地方,似乎關於大自然的東西都有。就是沒有哈皮這個家夥最喜歡的人類,準確的說就是妹子。
他老早就熬不住了,可是,老大不說走真不敢說。畢竟老大剛剛砍了人,說不定火氣還沒有消呢。那麼真的很無聊的時候怎麼混過去呢,哈皮在草地上滾來滾去,滾來滾去,然後又坐著扣鼻屎,把他的大頭皮鞋脫了,兩隻鞋帶綁在一起,掛在脖子上。
再然後唱起了《水手》,記不到歌詞就自己編,他是這樣唱的:
“他說風雨中這點痛算毛線,擦幹淚,不要怕,至少哈皮愛絲襪……”
接著更**絲的是唱《粉紅色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