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誌剛

杏花村有個叫狗蛋的瘋子。瘋子有個習慣動作,一看到人就拿手比畫成槍,嘴裏同時喊道:“你欠人民一筆血債,現在我宣判,判決你死刑!”而後,“叭”的一聲衝著人“開槍”。當然那種槍沒有子彈,開槍對誰都不會構成威脅。若被他“判決”的是村裏的女人,那麼頂多也就是罵他一聲“死狗蛋”;但若逢上一些流裏流氣的年輕人,弄不好他可就要吃虧了,輕則會招來對方拿石塊或土塊砸,重則會被人打在地上爬不起來。可瘋子根本不曉得疼,即使被人打得齜牙咧嘴,沒等對方走出三步遠,狗蛋衝著那人又是“叭”的一聲“宣判”。村裏的孩子倒是樂意與狗蛋玩。狗蛋與那些孩子玩“宣判”的遊戲,那些孩子會故意倒在地上讓狗蛋樂得拍手、蹦蹦跳跳。瘋子狗蛋覺得這種遊戲有趣。

後來不知哪個孩子給了狗蛋一把玩具槍。有了玩具槍,狗蛋又玩出了絕活。這天,狗蛋吃過飯來到村口,突然遇見一個人慌慌張張走來。正覺得沒人陪著玩的狗蛋一時來了精神,便衝那人大喝一聲:“往哪裏走!站住,現在我宣判,你已欠下了血債,我判決你死刑,就地槍決!”說著舉起槍對準那人“叭”地就開了一“槍”。說來也怪,那人不等愣過神來竟“撲通”一聲倒在地上。起初,村裏人還以為是那人與狗蛋鬧著玩的,可等狗蛋蹦蹦跳跳地離開後,那人還躺在地上不動彈,村裏人就打著哈哈上前去踢他一腳。咦?那人連點反應都沒有!這下村裏人開始意識到,狗蛋把事情鬧大了!

有人立即到派出所報案。待派出所的警察到現場一看,發現被狗蛋“宣判”而死的那人竟是個潛逃多年、遲遲未能歸案的殺人犯。一個瘋子嚇死了在逃的殺人犯,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誰知,奇怪的事竟接連發生。一天,縣生產資料公司的金經理坐著小車來到杏花村。湊巧,金經理的車剛一停下,狗蛋就追過來瞧熱鬧。還沒等金經理的身子挪出小車,狗蛋就舉起那把玩具手槍,照準金經理的腦袋,又是“叭”的一聲,把金經理給“宣判”了。毫無精神準備的金經理被突如其來的“宣判”和槍聲嚇得立時一頭栽在地上,再也沒能起來。消息一經傳出,縣公安局很快派警察到杏花村調查。查來查去,怎麼也定不了狗蛋一個什麼罪名,倒是金經理被查出來是個大貪汙犯。後來杏花村的村民才知道,那天金經理坐著小車到杏花村,是想到縣紀委書記的老娘家來的。金經理怕直接到紀委書記那兒行賄遭到拒絕,便想來個迂回戰術,不想卻是有來無回。

金經理死後一個月左右,狗蛋鄰居家的秀蘭姑娘跳河自殺了。秀蘭是因為被村主任餘發財奸汙而走上絕路的。那幾天,村裏人都長籲短歎地。狗蛋從爹娘的嘴裏也聽一句扔一句地知道了秀蘭是被村主任逼死的。秀蘭待狗蛋一向很好。秀蘭出殯那天,狗蛋跟在送葬的人群裏“嗚嗚嗚”哭得很傷心。

埋葬完秀蘭的當天下午,狗蛋又拿著他的那支玩具槍,氣呼呼地朝村委會走去。一進門,正趕上村主任餘發財在調戲前來討債的在村頭開雜貨店的張寡婦。狗蛋騰地舉起玩具槍,大聲吼道:“案犯餘發財聽我宣判!你強奸民女,逼死人命,罪大惡極,現在我宣判你死刑,立即槍決!”緊接著“叭”的一聲槍響。隻見那餘發財真的應聲腦袋一歪,連哼都沒哼一聲,順勢倒在了張寡婦的懷裏,嚇得張寡婦大呼小叫,兩手像撲蚊子似的逃離村委會。

張寡婦邊跑邊喊:“不好了……狗蛋把村主任槍斃了……”

聽到張寡婦的一路狂喊,村民們蜂擁來到村委會。幾個年長的村民輪番用手在村主任餘發財的鼻孔處試了試,不禁大驚失色,村主任怎麼就被狗蛋槍斃了呢?自然,村裏主事的人又很快地向縣公安局報了案。

到這會兒,村民們似乎有些懷疑,狗蛋手裏的槍是不是一支真槍。不過村民的懷疑很快就被警察否定了。否定的依據,不僅是那支槍經檢測根本打不出子彈,而且被狗蛋“槍斃”的三個人,身上也沒有中彈的痕跡。村民們又紛紛議論,狗蛋身上是不是有什麼可以致命的武器?警察隨即又否定了。因為狗蛋三次“槍斃”人後,公安機關出於社會治安的考慮,每次都對狗蛋搜身,結果是,狗蛋身上除一把玩具槍外,連個石子兒都沒有。村民們甚至連警察都陷入了困惑,奇怪,狗蛋的一句話居然把三個壞蛋“槍斃”了!?

幾天後,縣法院又將一批死刑犯拉到杏花村附近的棺材穀執行槍決。村裏人都趕著去看熱鬧,狗蛋也異常興奮,擠在人群裏舉著他的那支神奇的玩具槍,嘴裏不停地喊道:“現在我宣判……”

噢,杏花村的村民明白了,瘋子狗蛋威風凜凜的“宣判”口才原來是從瞧執行死刑的熱鬧中曆練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