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歸真(1)(1 / 3)

陳嘉仁一直沒有提出離婚,不是不想離婚。而是,每當他想開口時,就有一些事情發生,那些事情是忌諱離婚的。於是,他張開的嘴就不得不合上。其實,他做夢都想把老婆仝樹枝給蹬換了。

說起仝樹枝,確實跟陳嘉仁不太般配。一個女人,臉黑、腰粗、皮糙,所暴露的都是“慘不忍睹”。單說那頭發吧,不到四十歲,已經花白了。人家焗油她也焗,你焗成咖啡色或葡萄紫也好,就算是焗成黑色也要自然黑啊。她倒好,頭發焗得烏裏巴幾的,假發似的。新頭發長出來,白是白,黑是黑,真可謂黑白分明。惡心,真她媽的惡心。徹頭徹尾的豆腐渣!陳嘉仁瞟她一眼就覺得眼睛被強暴了。

仝樹枝先前不是這樣,成了眼下這樣,也怪她自己。她原是紗廠工人,陳嘉仁進班子那年,紗廠倒閉了。她下崗後全心全意地為陳嘉仁服務,照看兩個孩子,還要伺候陳嘉仁臥病在床的老母親。整天麵對鍋碗瓢盆,油鹽醬醋,洗刷打掃,灌藥喂飯,擦屎刮尿,哪兒用得著梳妝打扮?一年四季她都穿著睡衣,連上街買菜都懶得換裝。她把自己揉碎在陳嘉仁身上,揉碎在家裏。孩子大了,時間有了,錢也有了,卻沒有自己了。沒有自己還有情可原,你總得有所改變吧,可她還是那副德行。隻是衣櫃裏多了幾套更加花哨的睡衣而已。不僅如此,還有一個更讓人難以忍受的毛病:對睡衣有著特殊的嗜好,每買一套新睡衣,都要穿出去轉一圈,好像是多高檔的時裝。有病!陳嘉仁覺得她整個就是骨子裏的病——天生粗俗。

陳嘉仁想離婚還不是因為她腰粗、臉黑、皮糙,衣著粗俗隨便,而是因為那時他跟花籃已經有些瓜葛了。

陳嘉仁雖然做夢都想離婚,卻也沒有鬧出什麼動靜。可是,離婚終歸像根魚刺卡在喉嚨裏,吐不出,咽不下。雖然,現在好多人都是外麵彩旗飄飄,家裏紅旗不倒。可是他家那旗實在太破了,想讓它不倒都難。他好歹也是個科級幹部,又不能明目張膽地帶著“小蜜”出入。再說,他也不想把花籃簡單定位於“小蜜”。他從心裏喜歡她,對她有感情,就憑這點,他自覺比那些到處采花的家夥高尚得多。

還得說仝樹枝,當初她跟陳嘉仁談對象時,可不是這副德行。那時,還是陳嘉仁主動追她的。仝樹枝擱現在看確實不咋樣,可那是80年代啊,她爹是鄉裏的幹部,她是非農業戶口,又是紗廠工人。雖然自然條件一般,綜合條件還是不錯的。再說了,二十來歲的姑娘,光鮮得像剛剛張開的花蕾,不管什麼樣的顏色和形狀看著都受用。而那時的陳嘉仁雖然人長相不錯,可惜家在農村。大學生又怎麼樣?也架不住家裏一窮二白。自然條件雖好,綜合條件一般。當時,陳嘉仁跟仝樹枝結婚還有高攀的感覺。結婚後,陳嘉仁靠著老泰山的關係,從中學調到鄉政府。後來,又憑著老泰山的老臉進了班子。那時候,他也不覺得仝樹枝有什麼不好。三十歲之前,他一心撲在工作上,沒黑沒明地幹,回到家裏,也就是吃飯睡覺。那時他覺得能回家睡覺就好,哪有心思打量她好看不好看?再說了,仝樹枝也算是個好妻子,他工作一天回家,拖鞋擺上,茶水遞上,電視打開,碗筷備齊才喊他吃飯。吃完飯,他拿著牙簽剔牙,享受飽餐之餘的悠閑。她趕忙收拾好廚房裏的鍋碗瓢盆,隨後給他打來洗腳水。正所謂,溫飽思淫欲,他把腳燙舒服了,就把她壓在身下。那時,他們做愛不開燈,也不講前奏,還真是痛快淋漓。雖然她家庭條件不錯,從沒有把優越擺在臉上,陳嘉仁自然心滿意足,有時還心存感激,覺得自己能找仝樹枝真是燒高香了。後來,怎麼就生出那麼多的別扭了?陳嘉仁沒在自己身上找出毛病,確定問題出在仝樹枝身上。

陳嘉仁進步很快,沒幾年就當了副鄉長,不到兩年就升了副書記,按他的計劃,這樣的速度,進省委常委也不是不可能。陳嘉仁進步快主要有三個因素:一是工作幹得好,二是人聰明,三是能喝酒。還有一個他自己不願承認的因素,就是老嶽父的作用。

說到喝酒,陳嘉仁還是有點名氣的。陳嘉仁喝酒的名氣來自他的“五不精神”:不推、不讓、不灑、不剩、不醉。酒喝到這份兒上,就成仙了。成了仙就有靈氣,有了靈氣自然就有人氣。這人氣還是升騰的人氣。因為,隻要上邊來人,齊書記大多請他出麵作陪。因為齊書記喝酒不行。凡上麵來人,免不了“敬酒”、“讓酒”的。“敬酒”自然是齊書記敬領導喝酒,領導不想喝就得找人替。“讓酒”都是領導讓齊書記喝的,那就必須喝,齊書記不能喝,隻好找人替。領導找人替喝,齊書記沒啥說的。齊書記找人替喝領導就不樂意,那就得加倍罰酒。不管是替領導喝,還是替齊書記喝,陳嘉仁都是再合適不過的人了。他能喝啊,一斤二斤沒事,三斤四斤不醉。他又是班子成員,陪縣裏領導也說得過去。陳嘉仁除了能喝,還會來事兒,不管替誰喝都是恭恭敬敬,該說的說到點子上,不該說的絕不多言半句。因此,縣裏領導對他印象很好,齊書記也跟他成了鐵哥們兒,進步是自然的事兒,副鄉長沒幹兩年就升副書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