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明星帶回家(1 / 1)

“我的老板是一個超級無趣還苛刻的人。你跟他待在一時,保證你不會願意超過十分鍾。”夢雪端起咖啡抿了一口,繼續吐槽著。

夢雪是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就讀的是不被看好的院校,就是別人眼中的“三流”。

因為文憑是古生物學冷門專業,在這個夏季裏,她麵試了多家公司均落敗,最終被玫瑰種植園錄取了。

她不知道古生物學專業與玫瑰種植有什麼關係,可是玫瑰種植園的老板願意雇用她,給的薪水還不錯。盡管離小白領的目標生活相差甚遠,但出於家裏的困難,歐陽夢雪不得不接下這份工作。

她的老板是年輕帥氣的男人,名字叫冷千默。

但是,關於冷千默富有的身世,夢雪毫不知情。她隻知道他的老板長得一幅俊秀的五官,卻從不會對她笑,他隻會冷著臉給她下達命令,以至於她總會在他背後偷偷地抓狂或做著鬼臉。

坐在她對麵的是她的好友或美。

“天呀,我可是覺得他帥呆了。你知道嗎?我就喜歡這種不苟言笑的男人,超酷。”

“好吧,你天生就喜歡被虐。”

“額!”

“你是不知道,當看到金賢在屋裏的時候,他想要殺了我……”歐陽夢雪盯著草地上的一隻爬在草尖的螞蟻,說到。

“殺了你?”

“對,殺了我,用他那犀利的眼神。還加了幾道寒光。”歐陽夢雪把手裏的咖啡杯放在一旁,俯著身子,伸出指尖碰了碰了碰螞蟻。

“哦……”或美勉強地扯嘴一笑。這聽起來可一點也不幽默。

或美是夢雪的好閨密,就職於一家傳媒公司,難得今天有一假,就跑來與她小聚一下。

夢雪口中的老板就是冷千默,現在她們坐著的這塊草地擁有者。還有頭頂上這一片大榕樹也是他的。

榕樹後麵那一整片的玫瑰花園也是他的。

在她們麵前五十米處的那座兩層小別墅也是他的。

“金賢還在嗎?天呀,你是怎麼把他帶到這裏來的?那可是大明星。隻是這位大明星最近有點不順吧,聽說是他害死了淩芸。媒體都可是鋪天蓋地地報道。”

“他回去了呀。在這裏就住了剛好一個月。他給了我月租,然後我騙了我的老板說是我弟弟,然後……反正,你是知道的,我缺錢。他願意給我月租,我也隻好鑽鑽空子了。關於淩芸的死,他很愧疚,但絕對不是他殺的。”

“希望不是他,反正明星就是逃不過輿論的,等過了一段時間,人們就會慢慢淡忘了。不過,你這是白癡腦袋吧?大明星呢,每天電視裏的廣告都不知道會放了多少遍的廣告,你認為冷千默他不會看到?”

“剛開始我是堅定認為他不會看到,因為他從不關注這些明星的事呀。”

“好吧,在我的地盤裏把人帶進來住,要是我,我也會想要殺了你。”

“我想著他不在這住,所以好蒙混過關。”

“結果呢,結果他反對無效,我們簽的合同裏約定隻是不帶男女朋友,沒有說弟弟不能帶進來了。所以……”

“所以。好吧。不解雇你真是很不錯了。”

“但沒想到,在他發現是金賢住的第二天,他就拖著行李回來住了。”

“哈哈。這是要宣勢主權。”

午後的陽光越來越熱。因為有大榕樹避蔭,歐陽夢雪與或美倒感覺很愜意,相談甚歡也並沒有想要結束的意思。

遠處的小洋樓二樓裏,高大的落地窗前,一個挺拔的身影矗立窗前,久久沒有離去。

“我怎麼總感覺冷千默好像喜歡你呀?”

“我嗎?別開歡笑了。如果尖酸苛刻就是喜歡的表達,那麼他確實是夠喜歡我了。”

“你看到了嗎,他站在那裏。已經看著這邊許久了。當然這顯然並不代表什麼,但綜合你說的他之前對你的態度還有行為,我就覺得他好像是在偷偷在意你。盡管我也不太想承認,但我的第六感告訴我,他是在在意你,或者換一種說法是,你已經偷偷走進了她的心裏了。”或美笑眯著眼說到。

“如果真是這樣,那我該怎麼辦?你知道的,他還是一個怪人。我對他一無所知,我是不可能愛上他的。難道我需要辭職嗎?”夢雪吐了吐舌頭。斜瞥了一眼遠處的那個男人,即便是看不清他的臉,她也覺得有點膽戰心驚。

或美說對了才怪。

冷千默,這個男人應該是石頭做的,他的臉整天酷如寒冰,一副禁欲的樣子,又怎麼會懂得去喜歡一個人。

更何況……還是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