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族士兵,確實不敵荒原野蠻人。”
“荒原野蠻人,與我比蒙獸人呢?”
休倫特訕笑了一聲,沒有答話。
辛巴擺了擺手道:“不用顧忌,但說無妨,我不是隆美爾那種聽不得外族良言之人。”
休倫特點了點頭,斟酌了下說道:“普通野蠻人戰士,若是以命相搏,徒手攻擊比蒙人口基數最多的匹格戰士,可以以一敵十,若是有匹格戰士祭祀相助,野蠻人戰士最多以一敵五,要是麵對熊人貝爾軍官等比蒙主戰種族,在一對一的情況下,或許互有生死。”
辛巴若有所思道:“普通野蠻人戰士?那休倫特我問你,那些不普通的野蠻人戰士呢?”
“辛巴閣下,您是指?”休倫特知道對方意有所指。
果不其然,辛巴似笑非笑的說道:“血蹄部落!”
休倫特麵帶苦色,沉思了片刻,搖了搖頭回答道:“我對血蹄部落了解也不是很多,更不能妄言荒原第一部落的戰鬥力。”
“那麼既然無法比較,你就說說你所知道的。”
休倫特沉思了片刻,苦笑著說道:“單單是我了解的話,血蹄部落的戰士們,如同人族正規軍團一般訓練有素,甚至配合默契掌握多種進攻與防禦的陣型,而且熟練無比,甚至要優秀與教廷的正規軍團。”
辛巴點了點頭,這一點他是知道的,不過令人慶幸的是,八萬蠻族裏隻有血蹄部落這個特例,其他野蠻人戰士還是老套路,光膀子就打,一擁而上,一盤散沙。
休倫特接著說道:“除了這些,比較直觀的了解就是外力的使用上,也就是裝備。”
“裝備?”辛巴皺起了眉頭,這一點不單單是野蠻人的短板,也是他們比蒙的短板。
無論是比蒙地盤,還是蠻荒古原,都沒有金屬礦脈。
不過比蒙還能強點,最起碼可以通過人族的商團走私進來一些劣質的鋼鐵。
“是的,裝備。”休倫特十分糾結的說道:“雖然我與混亂之子不共戴天,但是不得不對他的做法欽佩之極。”
“怎麼說?”
“混亂之子所帶領的血蹄部落,一直是以戰養戰的發展模式,據我所知,他們營地裏幾乎人人穿盔帶甲,無論是司職戰鬥的部落戰士,還是二線後勤人員那些矮人們,血蹄部落也是我所知道更新裝備最快的戰鬥集體。”
辛巴苦澀無比的說道:“這一點我也清楚,血蹄部落和混亂之子的資料,在沙巴克皇城的情報庫裏,也是更新最快的,幾乎每一次血蹄部落出戰時,裝備都在變化,據我所知,他們的裝備已經更新到了第三代。”
“是的,血蹄部落第一代裝備,隻是以普通的鐵甲和粗糙爛製的鈍器為主,而更新到第二代的時候,明顯已經超越了人族軍團的製式裝備,血蹄部落的戰士們除了擁有精鋼全身鎧外,重型兵器,便攜式破甲重弩,近身短兵器,可以射出倒刺的塔盾等應有盡有。”
“力大無比的野蠻人戰士,配備如此精良的裝備,怪不得戰績傲人。”
休倫特點了點頭,喃喃說道:“這隻是第二代,第三代裝備的具體作用還不是很了解,但是應該隻是稍加改良,外形看起來有所不同而已,改進的地方應該不大。”
“你說的第一代和第二代裝備,應該是血蹄部落淘汰給四大部落的,哪怕就是他們淘汰的,穿戴在普通野蠻人戰士身上,也是戰鬥力大增。”
“不過血蹄部落再強大,在這種近百萬的軍團會戰中,能夠起到的作用還是不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