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說,一段文章至少要看三遍以上才能夠回答下麵的問題,否則你無法讀懂文章的內涵,答出來的答案必定是錯誤的。

文章需要看三遍,書至少要看上十遍才能夠理解通徹,愛情要看上多少遍才能夠明白愛的真諦呢?恐怕是一輩子吧。

細想起來,讀書與愛情竟然如此相通,這期間的況味值得細品一番。

小時候看書,從來都是走馬觀花,可能與個人的脾氣有關吧,看完後能夠記下的情節少之又少,大抵是一些打架的細節,或者是男女主人公悲慘的愛情結局,罵作者胡亂編造,害自己一夢蒼涼。現在想起來,恐怕愛情故事是迄今為止唯一的最精彩、最吸引人的書籍主題吧,第一遍時隻知道感性,第二遍時便知道一些細節了,直至第十遍時,運用自如,原來主人公的愛情觀念與自己如此相像,根本上就是可以當成典範了,於是,模仿起來,找一個可愛的女孩子,共敘或有或無的故事,然後便枕在愛的海洋裏酣然入睡了。

愛情的第一年,春花秋月,冬暖夏涼,從來不知道疲倦,那時候的天空狹窄且自由,根本無從關注與自己有關的親情或者人間煙火,等到有一天,她終於對你說道,我們或者該進入婚姻殿堂時,你才感覺到自己原來根本就沒有準備好。

在你的疑惑中,愛情第二年開始了,就像一本書,被你無關痛癢地翻到了第二個章節,無論你想怎麼退卻,故事已經開始了,你看到的都是故事的過程,此時你才感覺到,愛情不過如此,浪漫卻平淡,第二年裏,你們學會了打架,學會了爭吵柴米油鹽,你更學會將自己的滿臉塗黑,從廚房裏像個小醜一樣地走出來。

隻是這世上,很少有人去十遍以上地品讀一本書,很少或者根本也沒有人去用一輩子時間審視、檢討、改進自己的愛情;書翻久了會爛頁的,愛情久了也會受傷,我最大的夢想就是等老了、不中用了時,與自己的愛人一塊兒收拾殘缺的舊書,該修補的要修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