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輸給孩子正確的價值文化
哈特認為,自律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對價值的內化和技能的獲得。價值內化就是個體讚同和認可社會規範、道德準則所讚同的價值觀,並以此來約束自己。家長要有意識地和孩子多談各種規則,如遊戲規則、交通規則。最初是從孩子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各種準則出發。告訴孩子要遵紀守法。孩子大些了,要給孩子講人生,講社會,講國家大事。讓孩子有愛國心,學會道德準則,懂得法律法規。具體地說,比方說不能隨地吐痰,不要私拆他人信件,不能闖紅燈等。
耐心地進行說服教育
培養孩子的自律,一定要有耐心。簡單的訓斥和懲罰是不會起到真正的教育作用的。比如,已經很晚了,孩子還要看電視。如果硬是把他拉走,一定會引起他的對立情緒。可以對孩子說:“睡得太晚,明天早上起不來,上學就要遲到,會受到老師批評,也會使爸爸媽媽上班遲到。”孩子明白了利害,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的。
教孩子學會自我反省
一個自律的人,是一個能夠自我反省的人。父母要從小培養孩子反思的習慣。
每到過年或是過生日,孩子又要大一歲了。問問孩子,過去的一年有什麼收獲,有什麼進步,有哪裏做得不好,新的一年有什麼新打算。父母也要做孩子的榜樣,能夠自我批評。如果父母有冤枉孩子、誤解孩子的地方,要放下麵子,向孩子認錯。
延遲對孩子需要的滿足和抵製欲望
不要總是在第一時間滿足孩子的願望,不要讓孩子的欲望膨脹。比如,孩子在商店看見一個玩具車,很喜歡,提出要爸爸媽媽買給他。父母不一定當時就答應,不妨也向孩子提出要求,如果孩子每天都能按時起床,過生日的時候就把這個玩具車送給孩子。類似的做法不僅使孩子懂得了有付出才能有收獲,還讓孩子學會了節製。
在這個世界上,隻要你真實地付出,就會發現許多門都是虛掩的!微小的勇氣,能夠取得無限的成就。
——美國作家斯科特·派克
勇敢,就是一個人遇到痛苦、困難、危險的情況時,不但不害怕去麵對,而且有信心去克服的一種心境。勇敢是麵對危險和困難表現出來的一種無所畏懼的行為品質,即在危險和困難麵前表現的膽氣。
賀龍一生堅強勇敢,他經常教育自己的孩子也要成為一個勇敢的人。孩子們學遊泳時開始時很膽小,賀龍就搬個小凳子坐在池塘邊監督,並不時鼓勵他們:“跳嘛,喝幾口水就會了!”有時他幹脆到孩子身後,硬把他們往水裏推。女兒曉明被水拍得胸脯紅腫,嗆水嗆得直惡心嘔吐,賀龍仍然要她練習,直到學會為止。
賀龍的小女兒報名參加了少年宮摩托車訓練班,媽媽知道後堅決反對,擔心太危險。但賀龍卻非常讚同女兒參加,他說:“摩托車運動是勇敢人的運動,讓女兒去鍛煉鍛煉,做個勇敢的人,不比把她關在屋子裏好得多嗎?”女兒聽了爸爸的話,更加堅定了參加摩托車訓練的決心,堅信自己會成為一個勇敢的人。
賀龍對孩子的教育,有效地清除了孩子身上的“膽怯”,培養了他們勇敢的心理素質,因此,他的子女個個堅忍不拔、頑強勇敢。
心理專家認為,勇敢分兩大類,一類是外在的勇敢,一類是內在的勇敢。外在的勇敢是表麵的勇敢,是假勇敢。內在的勇敢是內心的勇敢,內在的勇敢才是真正的勇敢。內在的勇敢又分理智性勇敢和信念性勇敢。理智性勇敢是在內心理智的控製製約下表現的勇敢,這種勇敢一方麵可以有害怕,一方麵用理智去克服駕馭恐懼,就是說心理有害怕,但是還要勇敢去做。信念的勇敢是在某種強大的信念支撐下,表現出自信的勇敢。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孩子膽小怕事,不夠勇敢,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父母的教育。許多家長對孩子過分保護與溺愛,任何事情都包辦替代,剝奪了孩子自我鍛煉的機會。
“初生牛犢不怕虎”,孩子很小的時候並不知道什麼是害怕,由於父母對孩子的過分關注,擔心孩子受傷害,哪怕是孩子麵對極小的困難,父母也要親自為孩子清除障礙,開出一條寬闊、平坦的道路來。時間久了,就會使孩子越來越膽小怕事,以致長大後都很難矯正過來。
卡耐基克裏蒙·史東是美國“聯合保險公司”的董事長,美國最大的商業巨子之一,被稱為“保險業怪才”。
史東幼年喪父,靠母親替人縫衣服維持生活,為補貼家用,他很小就出去販賣報紙了。有一次他走進一家飯館叫賣報紙,被趕了出來。他乘餐館老板不備,又溜進去賣報。氣惱的餐館老板一腳把他踢了出去,可是史東隻是揉了揉屁股,手裏拿著更多的報紙,又一次溜進餐館。那些客人見到他這種勇氣,終於勸主人不要再攆他,並紛紛買他的報紙看。史東的屁股被踢痛了,但他的口袋裏卻裝滿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