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語言的學習訓練

學校文化娛樂活動項目訓練與比賽學校語言項目的訓練與比賽第三節辯論的學習訓練

1.辯論的概念

辯論就是把對人進行考查後所作的鑒定加以認真分析,彼此用一定的理由來說明自己對事物或問題的見解,揭露對方的矛盾,以便最後得到正確的認識或共同的意見的一種討論形式。

2.辯論的三要素

(1)辯論中存在著持不同意見的雙方或多方。有不同意見的雙方或多方存在才能實現思想交鋒。一個人不可能自己同自己辯論,一個人頭腦中幾種方案或做法的權衡和比較,那是思考或思辨而不是辯論。

(2)辯論必須針對同類事物或同一問題,即存在著同一論題。如果各方談論的論題不同,就不能實現有意義的辯論。例如,一個人說“法律是有階級性的”,一個人說“市場經濟就是法製經濟”,由於兩人所認識的對象不同,因此兩個觀點不能構成辯論。隻有當一個人說“法律是有階級性的”,另一個人說“法律是沒有階級性的”這樣兩個判斷才構成辯論。因為這兩個判斷所認識的對象相同,又是相互對立的思想,而這兩個判斷至多隻能有一個為真,不可能都真。這樣就有了誰是誰非的問題,就必然要引起辯論。

(3)辯論的諸方有或多或少的共同認識或共同承認的前提,如思維的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以及正確推理的方法等,以及如社會公理、科學規律等是非真偽標準和價值取向。沒有這些共同承認的東西,辯論隻會是一場混戰,不可能得出結論。總之,辯論諸方有共同的話題,而又有不同意見。從哲學觀點看,辯論的諸方是一種對立統一的關係。

3.辯論的特點

(1)辯論人員的雙邊性。辯論是雙邊活動,最少兩人參加,單一方麵隻能是議論而已。

(2)辯論觀點的對立性。雙方觀點是對立的,或是或非,這樣才有辯論的可能,否則就是談判。

(3)論證的嚴密性。隻有合乎思維邏輯的辯論,才可能獲勝,否則隻能是詭辯。

(4)追求真理的目的性。辯論目的是追求真理,取得共識,辯論雙方沒有對錯之分。

4.辯論的心態

在人際交往中,每個人都會遇到相異於自己的人。大至思想觀念,為人處事之道,小至對某人、某事的看法一評論。這些程度不同的差異都會外化成人與人之間的爭執與論辯。留心我們周圍,爭辯幾乎無所不在:一場電影,一部小說,一個特殊事件,某個社會問題都能引起爭辯;甚至連某人的發式與妝飾也能引起爭辯。

從某種意義上看,不同見解的爭辯過程玉是尋求真理的過程。辯論,就是為了探求真理,堅持真理,維護真理而相互勸說。然而由於論爭的任何五方都想推翻對方的看法,樹立自己的觀點,故比,辯論和尋常說話不同,它是帶有“敵意“的語言行為,因而有所謂唇槍舌劍之說。於是,大凡爭論留給我們的印象都是不愉快的,最容易使我們良好的交際願望落空。

如果你能夠在論辯之前多投入一些思考,在論辯結尾搞好“善後“工作,就能使你在辯論這種特殊交際場合,既做到個人心情舒暢,探求了真理,又不傷人際和氣。作為職業經理人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遇到要與人辯論的情況,如何讓對方讚同自己的觀點又不傷和氣,是一門需要訓練的藝術。在MBA麵試中,很多學校引進了辯論賽,清華更是辯論賽的典型代表。

(1)為爭辯定下一個積極的格調。

第一,避免無益的爭辯。

當你意識到自己的想法、意見與人相左時,當你的言行遭人非議時,你的知一本能大概就是奮起辯駁。許多毫無意義的事情往往就在這時發生了。為了避免無益的辯論,此時,你需對如下問題進行冷靜思考:

首先,如果你能最終獲得爭辯的勝利,它有什麼意義?沒有什麼積極意義,大可不必動用你的“唇槍舌劍”,一笑置之最妙。同樣,你向別人提出“挑戰”的時候,一定要選擇有價值的,通過爭論使自己和他人都能受到啟發和教育的問題,不必在那無關宏旨的細節瑣事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