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就有著相敬如賓的優良傳統,已成夫妻尚如是,何況我們正在戀愛的年輕人。尊重對方,表現在各個方麵,尤其是尊重對方的感情。如果一方愛的如癡如狂,另一方無動於衷,這就不是愛情,這種情況下絕對不可強求。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強求”而發生的悲劇是非常多的。妹妹代替姐姐相親找對象,從而引起一場婚姻糾葛。女青年孫某已經到了婚嫁的年齡,由於耳朵有毛病,婚事一直未定。她把苦惱告訴與自己長相十分相似的妹妹。姐妹倆商量後,決定由妹妹代替姐姐相親,事成後再由姐姐出嫁,強迫對方成其婚姻大事。這樣,由於妹妹竭力相助,孫某的婚事終於成功。可是,強扭的瓜不甜。3月10日結婚的大喜日子。洞房花燭之夜。新郎才發現新娘被“調了包”,很氣憤,當即提出離婚。經當地司法部門調解,兩人解除婚約,孫某不但結婚未成,反而賠償對方操辦婚事的部分損失,真是得不償失。
愛情來自雙方的共鳴和投入,切不可以為自己窮追猛打就會獲得對方的愛心,因為愛的幼苗是在一點一滴的互相關懷的感情中培養出來的。首先你要尊重對方的感情,如果感情尚不成熟,速戰速決死纏硬打是不現實的,很可能出現了相反的情況,不僅愛情得不到,而且因愛成恨,這種情形在生活中也是屢見不鮮的。
有一篇《救救姑娘》的文章,其大意是:
愛華對外貿易公司有一個勤雜工,名叫花斯,已32歲尚未成婚。一天公司新分配來一位外貿學院畢業的女大學生,名叫小玖。花斯一見小玖,神魂飄蕩,就想與她結為夫妻。花斯邀小玖去看電影,回來的路上,他跪在小玖的麵前求婚,小玖嚇得逃回家中。之後花斯竟以自殺相威脅,小玖到處求救,但無人解決。最後慘案發生了,花斯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劈柴刀,活活砍死了一位才25歲的姑娘,然後,自己從13層高樓頂上跳下,畏罪自殺,釀成了1988年上海第一樁血案。這一嚴酷的現實,為上述故事提供了一個結尾。
一方堅決追求,一方堅決反對。形成了不可克服的矛盾,這就是非對稱愛情所造成的悲劇。加之又沒有得到領導與有關部門的及時解決,以致釀成了大禍。
由此可見,青年男女在談戀愛、找對象時,不要一廂情願,當遭到對方拒絕時,這說明愛情是不能形成的,應及時收帆才是。而一意孤行,不尊重對方,又不去培養雙方的感情,不僅毀了別人,自己也落了個身敗名裂的可恥下場。
愛情絕不是占有,不是強迫對方完全服從於自己,美滿的愛情是戀愛雙方都不作為對方的依附而存在。戀人之間不可能做到性格興趣愛好的完全一致,比如說男方喜歡和朋友聊天,女方喜歡逛商店,時間一長,就可能出現矛盾,而避免這種矛盾的根本方法就是彼此尊重對方,想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生活的空間,別人不可能為你而犧牲全部。因此,雙方愛情上的“瓜熟蒂落”,必須注意進行情感投資,而幸福的愛情就是這種投資的回報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