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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1)你必須做什麼

這有兩層意思:是否必須做,是否必須由我做。非做不可,但並非一定要你親自做的事情,可以委派別人去做,自己隻負責督促。

(2)什麼能給你最高回報

應該用80%的時間做能帶來最高回報的事情,而用20%的時間做其他事情。(巴萊托定律)

所謂“最高回報”的事情,即是符合“目標要求”或自己會比別人幹得更高效的事情。

最高回報的地方,也就是最有生產力的地方。這要求我們必須辯證地看待“勤奮”。“業精於勤荒於嬉”。勤,在不同的時代有其不同的內容和要求。過去,人們將“三更燈火五更雞”的孜孜不倦視為勤奮的標準,但在快節奏高效率的信息時代,勤奮需要新的定義了。勤要勤在點子上(最有生產力的地方),這就是當今時代“勤”的特點。

前些年,日本大多數企業家還把下班後加班加點的人視為最好的員工,如今卻不一定了。他們認為一個員工靠加班加點來完成工作,說明他很可能不具備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的能力,工作效率低下。社會隻承認有效勞動。

因此,勤奮=效率=成績時間

勤奮已經不是時間長的代名詞,勤奮是最少的時間內完成最多的目標。

偉大的蘇格拉底說:

“當許多人在一條路上徘徊不前時,他們不得不讓路,讓那些珍惜時間的人趕到他們的前麵去。”

(3)什麼能給你最大的滿足感

最高回報的事情,並非都能給自己最大的滿足感,均衡才有和諧滿足。因此,無論你地位如何,總需要分配時間於令人滿足和快樂的事情,惟如此,工作才是有趣的,並易保持工作的熱情。

通過以上“三層過濾”,事情的輕重緩急很清楚了,然後,以重要性優先排序(注意,人們總有不按重要性順序辦事的傾向),並堅持按這個原則去做,你將會發現,再沒有其他辦法比按重要性辦事更能有效利用時間了。

永遠先做最重要的事情,這不僅僅是一句格言,更是在日理萬機中有條不紊的良好習慣。

6永遠不要放棄最後的努力

當成功離我們隻有一步之遙的時候,放棄者就是失敗者,而堅持者就是成功者。因此,人生決不能放棄最後的努力。

每一次成功都來之不易,每一項成就都要付出艱辛。對於誌在成功的人而言,不論麵對怎樣的困境,多大的打擊,他都不會放棄最後的努力,因為,“勝利往往產生於再堅持一下的努力之中”。

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實業家哈默踏上了利比亞的土地。利比亞國王伊德裏斯一世在王宮的宴會上對哈默說:“真主派您來到利比亞。”這話表示了這位胡子全白的西奴西部落的領袖對哈默這位世界出名的人物的尊重與敬佩。

哈默到了利比亞才發覺,除了美國為維持其轟炸機基地而支付的費用外,利比亞幾乎無其他外來財政資助。在早年意大利占領期間,墨索裏尼為尋找石油花費了千萬美元而一無所獲。埃索石油公司也花費了數百萬美元,打了好幾口井仍不出一點油,隻好打道回府。另外還有殼牌公司,耗資5 000萬美元打出的全是廢井,法國公司也隻好不到那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