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俗語:“錢字有兩戈,傷盡古今人。”此話把“錢”字的形象表達清楚了,更把它的含義說得淋漓盡致。“戈”是古代的兵器,“錢”字是由“金”和兩把“戈”組成的,即指“錢”是靠武器維護著或是經過鬥爭而得來的。為了“錢”,古今中外多少人傷透腦筋,傷盡勞力,傷盡情感;亦有多少人為其折腰卑膝,以靈魂肉體相換;亦有人視“錢”為糞土,絕不沾一切不義之財,絕不為銅臭折腰。這種觀點雖然慷慨激昂,深入中國老百姓之心,但對於商道來說,這句話無疑與其基本精神相悖相離,商道的基本準則就是賺錢第一,怎能視金錢如糞土,又怎能輕視和逃避其中的“兩戈相擊”——戰鬥呢?
猶太人哈同,他立誌來中國賺錢發財,但自己一無資本,二無專業知識或技術,他決心從一個立足點開始。因他身體魁梧,在一家洋行找到了一份看門工作。要換別人是不願幹的,自己相貌堂堂,卻屈於當站門雇員。而哈同卻不那麼想,他認為看門賺來的錢是一種應得的報酬,沒有丟臉和失身份的感覺。另外,他有更深層次的考慮,“千裏之行,始於足下”,在這份工作找到個立足點,今後通過自己的努力奮鬥,積蓄力量,終要找到能賺更多錢的路子。
哈同在當看門工時,非常認真,忠於職守。晚間,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時間閱讀各種經濟和財務方麵的書籍,知識增長很快。老板覺得此人工作出色,腦子精明,把他調到業務部門當辦事員。哈同一如既往,工作業績不錯,逐步被提升為行務員、大班等。這時,他的收入大為增加了,滿懷壯誌的他,並沒有因此而知足。他認為自己的創業時機到了,1901 年,他找理由離開了打工崗位,自己開始獨立經營商行。
哈同自辦的商行取名為“哈同洋行”,以經營洋貨買賣為主。他看到洋貨在中國市場上相對來說競爭品不那麼多,消費者難以“貨比三家”,因此,他的經營獲得了高額的利潤。幾年間,他賺了許多錢。
隨著資本的增多,哈同沒有放緩自己的追求,開始買賣土地和放高利貸業務。他買入的土地往往從一些急於等錢用的人處獲得,所以他把價錢壓得很低,賣主不得不就範。接著,他將低價買入的土地租給別人蓋房,到一定年限後收回,這樣連房產也歸他所有了。另外,他自己也投資建造樓房供出租,從中獲取驚人的利潤。
可見,賺錢方法無所謂貴賤,也無所謂方式(當然要以法律為準繩),所賺的錢隻要是你情我願,感覺受之無愧即可。
既然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那麼,不想賺錢的老板不是好老板。
經商的目的就是賺錢,既然經商,就應樹立“不發大財,誓不罷休”的信念。
如果你想要通過經商發財致富,隻有一個秘訣:“多動腦筋,多動雙手!”
這幾句話,請你把它抄下來,作為經商賺錢的座右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