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清朝狀元(1 / 2)

九、清朝狀元

傅以漸

傅以漸,山東聊城人。字於磐,號星嚴。生於明萬曆三十七年(1609),卒於清康熙四年(1665)。清順治三年(1646)狀元,授弘文院修撰。後多次升遷,從國史院侍講、秘書院侍講學士、國史院學士,至順治十一年授秘書院大學士。順治十二年,傅以漸奉詔陳述時務,他上奏安民策。所奏合國情、順君意,遂加封太子太保,成為後來繼位的康熙帝的老師。改任國史院大學士。

傅以漸自順治四年出任會試同考官後,曾先後多次兼文武殿試讀卷官和會試主考官等。他直言上奏,提出廢除禁例、改革會考製。

傅以漸學識淵博、精於稽考、嚴於治學。他以壁為紙,焚香夜讀,博通眾書。曾受命充《明史》、《太宗文皇帝實錄》纂修官,作《資政要覽後序》,撰《內則衍義》,複核《賦役全書》,修《易經通注》。

著有《貞固齋詩集》。

呂宮

呂宮,江蘇武進入。字長音,號金門。生於明萬曆三十一年(1603),卒於清康熙三年(1664)。清順治四年(1647)狀元,授秘書院修撰。順治九年,呂宮被加銜右中允。順治十年,授秘書院學士,任吏部侍郎。後被越級提拔為弘文院大學士,官至一品。順治十一年春(三月),因與其私交頗深的陳名夏結黨舞弊被議罪處死,受給事中王士楨等彈劾而牽連及自己,呂宮引咎自責。帝令其反省而赦免其罪。五月,又因薦舉的巡按郝浴枉法被免官一事,呂宮以濫舉之過而降二級留任。他托病告假,屢奏乞求辭官。順治十二年(1655),修撰《資政要覽》成。加授太子太保。不久,歸家養病。待其病愈再召用。呂宮再未複出。

朝中他官幾次以語言輕慢、貪戀官位彈劾呂宮,呂宮自己也多次請求辭官,順治帝均不允。後賜賞,準回籍調養。順治十七年,帝又一次回絕對呂宮彈劾,次年,帝去世。

康熙即位,詔呂宮入京。後呂宮病歸故裏。康熙三年卒於老家。

著有《五經辨訛》、《群書通解》。

劉子壯

劉子壯,湖北黃州(今湖北黃岡縣)人。字克猷,號稚川。生於明萬曆三十七年(1609),卒於清順治九年(1653)。清順治六年(1649)狀元,授國史館修撰。順治帝針對廷試對策八股套話濫行。明令該科不得用四六文俗套廷對。劉子壯直陳利弊、樸茂沉雄,文風深合旨意。殿試策對主張民族和睦,省刑薄賦,也深得順治帝賞識,遂大魁天下。順治九年充會試同考官,試畢,告病還鄉。不久即病故。享年44歲。

劉子壯雖然僅有修撰銜,但他才氣過人,文名遠揚。在殿試策對時,不僅文筆優美,而且立論務實。他對時局提出了自己的政見:首先是恢複經筵講讀,請名儒為皇上講經釋義。開設貴胄八旗學校,讓貫於騎射的八旗子弟坐下來讀書。其次是皇帝每日臨朝,與群臣共議國家大事。再次是廢屯田、減免稅、發展生產。這些見解不僅被順治皇帝讚賞和采納,而且對鞏固、維護清朝的統治有很高的價值。

劉子壯與熊伯龍以古文造詣高深,被世稱為“熊劉”。其二人與康熙時代的韓、李光地,被稱為“順康四大家”。

著有《屺思堂集》。

麻勒吉

麻勒吉,滿族正黃旗人。姓瓜爾佳氏。出生年不詳,卒於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順治九年(1652)滿榜狀元。為滿族第一位狀元。順治十年;順治帝詔諭:“修撰麻勒吉有誌向學,兼通滿、漢文,為人持重老成。若侍讀學士有空缺,即以麻勒吉充任。”於是授職弘文院侍講學士。順治十二年,任日講官,編撰《太祖聖訓》、《太宗聖訓》,任副總裁。順治十四年,任經筵講官。麻勒吉為欽差正使赴長沙冊封孫可望為“義王”。路過順德,勒索受饋、羞辱且逼迫總督張玄錫自盡。激起眾臣怒而被降二級。順治十七年,複起用的麻勒吉又因包庇貝勒尚善縱兵搶掠、徇私舞弊而被罰金、罷官。順治十八年,又複原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