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潮州韓文公廟碑(1)(1 / 2)

【題解】

韓愈死後諡為文,所以稱韓文公。他是唐代文學方麵開宗立派的人物。他主張複興儒學,提出恢複先秦、西漢散文優秀傳統,帶頭發起“複古運動”。這實際上是針對駢儷文發起的一場改革文體、文風和文學語言的運動。以韓愈、柳宗元為領袖的一批古文作家,用自己的卓越作品抵製並戰勝了駢文創建了蘇軾所說的“文起八代之衰”的功績。

這篇碑文是元祐七年(1092年)應潮州知州王滌的約請,為潮州新建的韓文公廟寫的。蘇軾在碑文中肯定了韓愈在儒學和文學上的卓越貢獻,同時也頌揚了他貶任潮州刺史時的政績。概述並分析了他一生的遭遇和得失。對韓愈的評價不免有誇大之處。但文章將議論同敘事相結合,行文氣勢充沛,語句既整齊又活潑,突出了韓愈一生中的重大事件。又滲透了作者的身世和感觸,加強了碑文的感情色彩。

後世對蘇軾這篇碑文評價很高。《容齋隨筆》寫道:眾家“稱頌韓公之文,各極其摯……及東坡之碑一出,而後眾說盡廢。”《三蘇文範》上說:“《韓文公廟碑》,非東坡不能為此,非韓公不足以當此,千古奇觀也。”

【原文】

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1]。是皆有以參天地之化[2],關盛衰之運[3]。其生也有自來,其逝也有所為[4]。故申、呂自嶽降[5],傳說為列星,古今所傳,不可誣也[6]。孟子曰:“我善養吾浩然之氣。”是氣也,寓於尋常之中,而塞乎天地之間[7],卒然遇之,則王公失其貴,晉、楚失其富[8],良、平失其智[9],賁、育失其勇[10],儀、秦失其辯[11]。是孰使之哉?其必有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隨死而亡者矣[12]。故在天為星辰,在地為河嶽,幽[13]則為鬼神,而明[14]則複為人。此理之常,無足怪者。 自東漢已來,道[15]喪文弊,異端並起[16],曆唐貞觀、開元之盛[17],輔以房、杜、姚、宋[18]而不能救。獨韓文公起布衣,談笑而麾[19]之,天下靡然[20]從公,複歸於正,蓋三百年[21]於此矣。文起八代之衰[22],而道濟天下之溺[23],忠犯人主之怒[24],而勇奪三軍之帥[25]。此豈非參天地、關盛衰,浩然而獨存者乎? 蓋嚐論天人之辯,以謂人無所不至,惟天下不容偽[26]。智可以欺王公,不可以欺豚魚[27];力可以得天下,不可以得匹夫匹婦之心。故公之精誠,能開衡山之雲[28],而不能回憲宗之惑[29];能馴鱷魚之暴[30],而不能弭皇甫鎛、李逢吉之謗[31];能信於南海之民,廟食[32]百世,而不能使其身一日安寧之於朝廷之上。蓋公之所能者,天也;其所不能者,人也[33]。始潮人未知學,公命進士趙德為之師[34]。自是潮之士,皆篤於文行,延及齊民[35],至於今,號稱易治。信乎孔子之言,“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36]也”。潮人之事公也,飲食必祭,水旱疾疫,凡有求必禱焉。而廟在刺史公堂[37]之後,民以出入為艱。前守欲請諸朝作新廟,不果。元祐五年[38],朝散郎[39]王君滌來守是邦。凡所以養士治民者,一以公為師。民既悅服,則出令曰:“願新公廟者聽。”民歡趨之,卜地於州城之南七裏,期年而廟成。 或曰:“公去國萬裏,而謫於潮,不能一歲而歸[40],沒而有知,其不著戀於潮也,審[41]矣。”軾曰:“不然。公之神在天下者,如水之在地中,無所往而不在也。而潮人獨信之深,思之至,焄蒿淒愴[42],若或見之[43]。譬如鑿井得泉,而曰水專在是,豈理也哉!”元豐七年,詔封公昌黎伯[44],故榜曰:“昌黎伯韓文公之廟。”潮人請書其事於石,因為作詩以遺之,使歌以祀公。其詞曰:公昔騎龍白雲鄉[45],手抉雲漢分天章[46],天孫[47]為織雲錦裳。飄然乘風來帝旁,下與濁世掃秕糠[48],西遊鹹池略扶桑[49],草木衣被昭回光[50]。追逐李杜參翱翔[51],汗流籍、湜走且僵[52],滅沒倒景不可望[53]。作書詆佛譏君王[54],要觀南海窺衡湘[55],厲舜九疑吊英皇[56]。祝融先驅海若藏[57],約束鮫鱷如驅羊[58]。鈞天無人帝悲傷[59],謳吟下招遣巫陽[60]。犦牲雞卜羞我觴,於粲荔丹與蕉黃[61]。公不少留我涕滂,翩然被發下大荒[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