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籃球運動規則
籃球的基本規則
規則與籃球技、戰術就像生產力與生產關係一樣,是相輔相成、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的關係。規則通過肯定、否定、允許或不允許,來保證籃球比賽的正常進行,促進籃球運動的健康發展。球場上符合規則的動作,就是正確的動作,反之是錯誤動作。
國際籃聯在一般情況下,每隔4年對規則要進行一次修改與補充,其目的是為了促進籃球技、戰術進一步的發展,並限製粗暴動作,使比賽向文明、於淨及緊張激烈和富有勉力的方向發展。
規則從最初的13條發展到現在的58條,籃球技、戰術從原來的簡單、低級發展到現在的高級水平,都是它們許多年來相互製約、相互促進的結果。如:運球技術從最初的以肘關節為軸發展到現在的以肩關節為軸,正是因為規則對發展中的技術不斷肯定的結果。
球場尺寸
1球場是一個長方形的堅實平麵,無障礙物。
2對於國際籃聯主要的正式比賽(見“正式比賽程序”第五節),球場尺寸為:長28米,寬15米,球場的丈量是從界線的內沿量起。
3對於所有其他比賽,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對地區或洲的比賽,或國家聯合會對所有國內的比賽,有權批準符合下列尺寸範圍內的現有球場:長度減少4米,寬度減少2米,隻要其變動互相成比例。
4天花板或最低障礙物的高度至少7米。
5球場照明要均勻,光度要充足。燈光設備的安置不得妨礙隊員的視覺。
6所有新建球場的尺寸,要與國際籃聯的主要正式比賽所規定的要求一致:長28米,寬15米。
球籃球籃包括籃圈和籃網
1籃圈要按如下要求製作:(1)實心鐵條,內徑為045米(45厘米),漆成橙色;(2)圈條的直徑最小為0017米(17毫米),最大為0020米(20毫米),圈的下沿設有小環或類似的東西,以便懸掛籃網;(3)它們要牢固地安裝在籃板上(見下麵注),籃圈頂麵要成水平,離地板305米,與籃板兩垂直邊的距離相等;注:我們建議:最好把籃圈安裝在籃板的結構架上,這樣,籃圈上所受的力就不會直接作用到籃板上。(4)籃板麵距籃圈內沿的最近點是015米(15厘米);(5)可以使用抗壓籃圈。它們要符合下列技術條件:a、它們要具有與那些不可活動的籃圈完全相同的反彈特性。定壓裝置要保證這些特性,並保護籃圈和籃板。籃圈的設計及製造可保證隊員的安全;b、具有定力鎖定器的那些籃圈,在離籃圈最遠點圈頂上施加靜荷載未到105千克時,定壓裝置絕不能鬆動;c、當定壓裝置打開時,籃圈向下轉動,與原來水平位置的夾角不得超過30度;d、當定壓裝置打開並不再施載後,籃圈要自運返回到原來位置。
2籃網用白色的細繩結成,懸掛在籃圈上;它的結構要能夠使球穿過球籃時有暫時的停頓。網長不短於040米(40厘米),不長於045米(45厘米)。
球的材料、尺寸和重量
1球是圓形的,為認可的暗橙色;
2外殼用皮、像膠或合成物質製成;
3圓周不得小於0749米(749厘米),不得大於0780米(78厘米);
4重量不得少於567克,不得多於650克;
5充氣後,使球從180米的高度(從球的底部量起)落到球場的地麵上,反彈起來的高度不得低於120米,也不得高於140米(從球的頂部量起);
6球麵的接縫或槽的寬度不得超過000635米(635毫米)。
7主隊至少要準備兩個用過的、符合上述規格的球。主裁判員是確定球是否合乎標準的唯一鑒定人。如果上述球經鑒定不適宜作為比賽用球,他可以選擇客隊提供的球,也可以從兩隊作賽前準備活動使用的球員進行選擇。
球隊每個隊要按下列要求組成
1對於2×20分鍾的比賽,不超過10名合格參賽的球員;
2對於4×12分鍾的比賽,或競賽中一個隊超過3場比賽時,不超過12名合格參賽的球員;
3一名教練員,如果球隊需要,可配備一名助理教練員;其中一名合格參賽的球員是隊長。
隊員和替補隊員
1比賽進行時,每隊要有5名隊員上場,並可按照規則的規定進行替換。
2球隊的球員在場上時為隊員,他有權參加比賽。在場下則為替補隊員。
3當裁判員招呼某替補隊員進場時,他即成為隊員;當裁判員招呼那名隊員的替換者進場時,該隊員即成為替補隊員。
隊員的服裝要按下列要求配備
1前後是相同單一顏色的背心(不允許有條紋的背心)。
(1)兩側允許鑲邊;
(2)鑲邊要豎直地集中在腋窩下方,每側的鑲邊最寬為003米(3厘米),兩側鑲邊的總寬為006米(6厘米);
(3)背心領口或開袖處的裝飾邊不超過003米(3厘米)寬。在比賽中,男隊員必須把他們的背心塞進短褲內。
2圓領衫可以穿在背心裏麵,但要與背心相同的單一顏色。
3前後是相同單一顏色的短褲,但不一定和背心的顏色相同。
(1)允許加裝飾邊;
(2)每側的豎直裝飾邊最寬003米(3厘米),兩側裝飾邊的總寬為006米(6厘米);
(3)褲腿口的裝飾邊不超過003米(3厘米)寬。
4允許穿長於短褲的緊身內褲,但要與短褲相同的單一顏色。
每個隊員背心前後的號碼須是清晰的、單色的,並與背心的顏色有明顯的區別。號碼要醒目,並且:
1後背的號碼至少高020米(20厘米);
2前胸的號碼至少高010米(10厘米);
3號碼的寬度不得少於002米(2厘米);
4球隊要使用4至15的號碼;
5同隊隊員不得使用重複的號碼。
注:在比賽中,如果某隊員改變他的號碼,他要向記錄員和主裁判員報告這一改變。
主裁判員不得允許任何隊員佩帶對其他隊員有危險的裝備。下列裝備不允許:
(1)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防護裝備:它們的整體或其支架部分由皮革、塑料、軟塑料、金屬或任何堅硬的物質製造,即使表麵用軟的包紮也不行。
(2)能割破或引起擦傷的裝備。
(3)頭飾和珠寶飾物。
比賽時間的規定
1兩個半時,每半時20分鍾;
2四節,每節12分鍾。第一和第二節、第三和第四節中間的休息時間分別為2分鍾;
3半時間的休息時間為10分鍾或15分鍾:
(1)由當地組織者決定,但該決定最遲必須在預定的比賽(錦標賽)開始前一天通知到所有有關人員。
(2)如果僅一場比賽,該決定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通知。
4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要決定比賽的時間:
(1)世界錦標賽由國際籃聯中央委員會決定;
(2)地區或洲的比賽由地區或洲的最高機構決定;
(3)國家或地方的比賽由國家或地方的協會決定。
5操縱比賽計時鍾:下列情況要開動比賽計時鍾:
(1)跳球中,球拋到最高點後被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時;
(2)罰球未成功繼續比賽,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
(3)擲界外球後,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
下列情況要停止比賽計時鍾:
(1)在半時或一節結束的時間終了時;
(2)當裁判員鳴哨時;
(3)當30秒鍾信號發出時;
(4)當投籃得分,對方球隊按規則第十九條第二款3已經請求了暫停時。
違例
違例是違反規則,如果被判違例,對方隊在最靠近發生違例的地點擲界外球,直接位於籃板後麵的地方除外。隊員出界和球出界當隊員身體的任何部分與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外的地麵,或除隊員以外的任何物體接觸時,即是隊員出界。當球觸及界外的隊員或任何其他人員、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外的地麵或人物體、籃板的支柱或背麵即為球出界。如果球出界或甚至球觸及了除隊員以外的其他物體出界,最後去觸球或被球觸到的隊員是使球出界的隊員。被嚴密防守的隊員被嚴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內)的持球隊員要在5秒鍾內傳、投、滾或運球。球回後場位於前場的控製球隊的隊員不得使球回後場。幹擾球在比賽時間內,在投籃的時候,當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麵之上時,進攻或防守隊員不可以觸及球,直到球觸及籃圈或球明顯不會觸及籃圈。當球在球籃中時,防守隊員不得觸及球或球籃。當投籃的球接觸籃圈時,進攻或防守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
如是攻方違例則不得分,並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在罰球線的延長部分擲界外球。如是守方違例,判給投籃隊員得2分,如在3分投籃區投籃則判得3分,在端線後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