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歲之前我一直都以為我是這個世界上數一數二悲催的人。我的所有痛苦都源於我有一個被人稱為‘殺人狂’的父親。雖然時間過了很久,依舊逃不開那個魔咒一般的夜晚,半夜驚醒,婆娑著左肩上的那條疤痕,心一點點的最想無底深淵…父親不僅僅給自己留下了一道猙獰的傷疤,還留下了自己幾乎半輩子才能換的上的巨額賭債,順便毀掉了一個家,徹底的毀壞了自己的童年。如果非要說自己的童年有什麼記憶深刻的事情,就是那一天晚上母親淒厲的叫喊聲,和滿眼的紅色。自己一直都不了解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能讓父親揮刀看向自己的妻兒。如果不是自己手腳麻利的從窗口爬出去拚命的逃跑,那麼留在自己身上的可能不止是一條傷疤…
親眼看到自己的母親被殺也許是成了自己一生的夢咒。看著那個所謂是自己父親的人被送上刑場的那一刻也徹底的明白什麼是真真正正的孤兒。其實對於父親這個詞自己一直都很陌生,有記憶以來那個男人就每天醉酒滋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沒有一天是清醒的,酗酒不說,他最大的愛好就是醉酒之後賭博,然後散盡自己所有的家財,回家之後對著自己的母親也是拳腳相加。自己真的想不明白母親那樣花兒一樣的女人為什麼會嫁給這樣一個酒鬼加賭徒?
跟著姥姥生活了沒幾年,她就去世了,於是我便輟學背上行囊開始我的打工之旅。身上沒有什麼錢,沒有高的學曆,也沒有什麼強健的體魄,性格火爆的像一團**的我,找了幾個工作都幹了沒超過一個星期就被人打發掉了,當然工資領到的也少的可憐。一個很偶然的機會我結識了阿毛和幾個朋友,他們有一個小樂隊,在酒吧裏唱歌,一晚上有500的收入,他們的主唱被不知道個什麼笑娛樂公司看重,於是丟下他們一個要死不活的樂隊跑了。於是很順其自然的我加入了他們,唱一場有80的收入。漸漸的我也融入了這個城市的生活,也幾乎忘記了自己是一個什麼樣出身不堪的人。直到忽然有一天,一個自稱是自己父親債主的人不知道通過了什麼關係找到了自己,並且很幹脆的告訴自己他急等著錢用,如果自己不在三天之內還清50萬的話,就抓著自己去賣器官。
第一次偷東西的感覺並不好,總覺得自己隨時都可能被人發現,對於小偷自己以前是很不齒的,可是人被逼到這份兒上了,才發現原來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去偷東西。第一次偷的是一輛沒有鎖的黑色的奧迪,副駕駛座上有一個女式的皮包,打開車門迅速的把皮包塞進衣服裏,抬頭看看四周似乎沒有人注意自己,慌慌張張的逃跑。收獲還算不錯,皮包裏的錢夾子有十幾張百元大鈔,還有一部手機,賣了500塊錢,再加上自己以前的存款和向朋友東拚西湊的錢,加起來勉強剛夠一萬。這離著50萬的巨款簡直是杯水車薪。就在自己快要絕望的時候,眼前出現了一個似乎是個世界名牌的行李箱,四下看看似乎沒有人在。這裏麵一定會有很多錢…自己幾乎已經看到了漫天飛舞的鈔票在向自己揮手。其實朝著自己揮手的不是鈔票,而是拯救自己的天使。這一點自己到現在都深信不疑。她真的是從天而降的來到自己的身後。自己不知道她當時是怎麼想的,為什麼會追著自己跑了N條街,最後還迷路了。然後很不客氣的宰了自己一頓‘大餐’,然後又厚臉皮的在自己家裏住了一晚上,然後莫名其妙的兩個人居然成了朋友。這簡直是史上最怪異的組合,小偷和失主…